新媒体的定义

(一)新媒体的定义

新媒体作为一个新事物,学界对它有多种多样的定义。通过梳理文献发现,研究者主要把“新媒体”与“传统媒体”置于比较语境中进行对比分析,将技术、数字化视为新媒体出现的关键要素,认为新媒体与互联网密切关联等,主要可以概括为相对论、凡数字论、互联论等。

新媒体定义的相对论。这种理论认为,新媒体是一个相对概念,即相对于传统媒体,“新”的就是新媒体,这种新媒体往往兼具多种媒体特征。熊澄宇认为,新媒体是一个相对的概念,它是相对于传统媒体而言的;它也是一个时间的概念,在一定的时间段之内,有相对稳定的内涵;它还是一个发展的概念,不会停止或者终止在任何一种媒体形态上,只会被未来的新媒体所超越。比如,广播相对于报纸来说是新媒体,电视相对于广播来说是新媒体,而网络相对于电视来说则是新媒体。由黄晓钟等人编写的《传播学关键术语释读》认为:“新媒体是一个在时间上相对的、不断更新的概念。把new media翻译为新媒介,认为其是以电脑技术为核心的传播载体。”[1]当然,现在来看,随着移动互联网的发展,新媒介已经不再以PC端为核心了,移动终端的出现使得研究者对新媒体又进行了全新的审视。宫承波认为,新媒体“是相对书信、电话、报刊、广播、电影、电视等传统媒体而言的”[2]。当前以网络媒体和移动互联网为代表的新媒体,与历史上任何一个时期的新媒体都有着本质上的区别。因为当下的新媒体传播形式和内容无限扩大了媒体的边界,新媒体不仅是一种媒体,而且越来越普遍地被媒体化。这一说法非常鲜明地肯定了当下的新媒体定义。

弗兰西斯·巴尔(Francis Balle)、杰拉尔·埃梅里(Et Gerard Eymery)在《新媒体》(New Media)中讨论:新媒体的“新”究竟新在哪儿?各种媒体是否只是在它具有不同作用和目的时才能被称为新,还是从一个更完整的意义上来说是新的。[3]正如很多学者所认识到的那样,新媒体确实是一个不断变化发展的概念,任何人都无法确定它日后的效力范畴和定义走向。但这也从一定层面说明,目前的新媒体定义都在一定的限定范围之内,具有一定的时间概念,并没有揭示新媒体的本质。这也是新媒体定义众说纷纭的原因所在。

新媒体定义的凡数字论、互联论。这两种理论认为,凡是基于数字技术和互联网基础之上的,实现了具有用户互动等交互功能的媒体形式都是新媒体。王松、李志坚、赵磊在《信息传播大变局:新媒体传播管理与数字技术》中提出,一般来说,新媒体是指20世纪后期在信息技术产生巨大进步的背景下,以数字技术、通信技术和网络技术为基础,以互联网为代表的具有跨越时空性、即时性、互动性、传受一体性等特点的新型媒体。该书还把新媒体分为两类:基于固定互联网的新兴媒体和基于移动通信技术的新兴媒体。[4]匡文波把新媒体定义为“数字化互动性新媒体”,即在传播上具有高度的互动性的数字化的媒体。[5]廖祥忠也提出,新媒体即“以数字媒体为核心的新媒体”,认为其特点是数字化和交互性。[6]景东、苏宝华的《新媒体定义新论》将新媒体定义为“所有人向大众实时交互地传递个性化数字复合信息的传播介质”[7]。新媒体的互动性、个性化和精准传播等特点都更适合现代人的生活和消费观念。

从目前来看,关于新媒体定义的研究可以说是一个动态发展的过程,各种论证都存在一定的合理性和片面性。例如,尼古拉斯·尼葛洛庞帝(Nicholas Negroponte)曾将“被动的旧媒体”和“互动的新媒体”进行了比较,虽然他强调了信息的传播形式,但是忽视了媒体作为大众传播的根本属性。[8]王东熙在《论新媒体之“新”:从传播模式角度谈新媒体的分类和定义》中非常好地总结说,“新媒体并未因为信息的交互性和个性化而失去大众传播特征,其仍以职业传播人为主导,且具有明显不对称的信息流动性”[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