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融合下的传播样态

(二)媒体融合下的传播样态

第一,传播模式复杂多元。哈罗德·拉斯维尔(Harold Lasswell)传播模式将传播过程划分为:谁—说什么—通过什么渠道说—对谁说—取得了什么效果,即传播者—讯息—媒介—受传者—效果,是一种线性、单向的模式。奥斯古德—施拉姆传播模式认为,传播在本质上应该是循环的。这种传播模式在编码、解码、解释的过程中,还考虑到传播过程中文化、经济、道德等多方面的因素。申农—韦弗的数学模式认为,传播是由信源发出将要传播的讯息,讯息为了回敬发射器编码而采用与所经渠道相适应的信号形式到达接收器的过程。接收器则将收到的信号还原为讯息并发送到目的地,完成信宿的一系列信号转换。赖利夫妇的系统模式认为,传者和受者都可以被看作个体系统,这些个体系统有自己的内在传播互动并与其他系统相互连接形成人际传播,它们分属于不同的群体系统,从而形成群体传播,群体系统的运行又是在更大的社会结构和总体的社会系统中进行的,与社会政治、经济、文化、意识形态的大环境保持相互作用的关系。综上,媒体融合催生了传播模式的变革,使其不断从单一、线性向多元、复杂演变,融合着多元化样态。

国内学者彭兰将网络传播模式分为三个阶段:一是以网站为核心的“大众门户”传播模式;二是以搜索引擎为基础的“定向索取”传播模式;三是以社会关系为传播渠道的“个人门户”传播模式。个人门户的出现削弱了大众门户的中心地位,也就是所谓的“去中心化”,同时还会形成全新的话语权中心。[16]王松、李志坚、赵磊在《信息传播大变局:新媒体传播管理与数字技术》中认为,新媒体的传播模式与传统媒体“传者—内容、渠道—受众”的传播模式相比产生了相当大的变化,体现为传者与受者间的“交互性”、传播范围的“超时空性”、传播内容的“广泛性”、传播形态的“多媒体性”、传播的“即时性”。[17]

第二,传授关系趋向互动式发展,受众的个体力量被增强。美国学者曼纽尔·卡斯特(Manuel Castells)在1996年出版的《信息时代三部曲》第一卷《网络社会的崛起》中对“新媒体与受众的分殊化”做了详细的阐述。他认为,新兴媒体已经不再是以往传统的大众化媒体平台:传播有限的信息给同一个阶层的受众;信息的来源和传播渠道多种多样,受众拥有了更多的选择权。安东尼·吉登斯(Anthony Giddens)认为,现代化是“时空脱域”的过程,人类的人际传播、大众传播都可以从具体的时空中解脱出来,媒介在物理环境中无处不在;人与人的交互表现为“在场”或“缺场”,实现了多元的交互共存。[18]周鸿铎等在《媒介组合策略》中提出,在当今的媒介发展中,传播模式由单向传播转变为交互式传播,传播者不再只是控制信息的“看门人”,还是解释信息的“审判人”,媒介决定着传播方式和内容的判断。[19]尹鸿在《新媒体时代的传播与社会》中认为,在当下,数字化时代传播模式从点对面发展为点对点,传播规律从线性传播到网状传播,极大强调了用户的力量,用户有了决定权,起到了导向作用。[20]喻国明在《解读新媒体的几个关键词》中认为,在互联网背景下,传播的个人力量被无限放大,乃至传播经营手段都随之变化。[21]李弋在《微博对传统传媒生态的改变》中提出了新媒体环境中“新闻价值判断后置”的观念,认为传统媒体在进行新闻传播前,早就限定了传播什么内容、引领何种舆论,这种对新闻价值的判断是由背后的传播机构确立的集体行为,个人主观上很难把握;但是,在微博这种新媒体平台上,用户既可以进行个人主观意见表达,还能够进行信息的二次传播和互动。[22]王学艳在《数字时代的新媒体与传统媒体传播方式比较研究》认为,人人都是信息接收者、传播者和二次传播者,“节点”成为重要的传播角色。[23]

第三,“直播”在媒体融合中占据着重要地位。2016年“直播”的兴起引发了诸多热议,有研究者把它归于新媒体的一种新型传播手法,也有人将它看作是一种新型传播平台,甚至有学者认为直播将撼动媒体传播的地位。王明轩认为,直播将重新解构以视频作为表情达意工具的文化体系中的各个组成部分,从而产生新的生态圈,解构传统媒体;未来,媒体最关键的发展在于创造全新互动的运营形态、节目形态、营利形态,而这些互动形态的前提条件就是直播。[24]沈阳在“新媒体影响力·成都沙龙”中提出,直播只有跟社交结合起来才能真正对社会产生更加重大的冲击;直播的生活化是我们面临的一场传播革命,直播的去政治化还原了人的本质需求。[25]谭天、郭尚源在《未来电视的四种业态》中提出了“平台型媒体”,认为传媒业态存在于整个大的媒介生态中,新媒体平台的出现和变化势必会影响整个传媒的生存。我国传媒业态变化不仅与整个媒介生态紧密相关,而且还受到整个社会生态变化的影响,包括政治、经济、文化等。[26]其实以上观念更倾向于认为传统媒体和新媒体融合,从而衍生出一个新媒体平台,在这个平台上重构传播生态。

媒体融合过程中传播模式向多元复杂化演变,传受关系向交互、沉浸式发展,并且这些“变”和“特征”仍然在不断变化。技术革新从未停止,那么“融合”就会因技术变化而不断变化,这注定了融合是一个相对开放的动态过程;各类社交平台也无法代替专业传媒机构,新闻传播依然需要建立在专业的基础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