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习近平总书记在2018年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的讲话中指出,“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生态环境没有替代品,用之不觉,失之难存”[1]。这句话点出了生态环境的重要特性:一是生态环境亦有重要的使用价值,即“失之难存”,而使用价值正是价值的基础;二是同有形的工业产品不同,生态环境具有“无形”的特点,即“用之不觉”。正是这两个特性,决定了大自然提供的服务不仅难以察觉,而且难以在市场上交易。因此,生态环境也就很难纳入传统工业化模式的视野,由此产生了种种生态环境后果。
生态文明与传统工业文明的本质区别之一,就是视野的差别。传统工业文明建立在“人类中心主义”基础之上,从狭隘的经济视野来认识和满足人类需求,导致了“人与自然”之间关系的对立。生态文明则超越传统工业文明视野,从“人与自然”更宏大视野看世界,通过尊重自然获得更大的福祉。这就为人类最优行为提供了一个新的坐标系。
但是,如果只是在“人与自然”的框架下思考问题,而不转变价值观念的话,还不足以产生“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结果。生态文明不只一个简单的将所谓外部成本(即外部成本、隐形成本、长期成本)内部化的问题,因为将外部成本内部化同样有成本(比如,环保政策的监管和执行成本)。按照经济学边际成本等于边际收益的最优行为模式,环境不一定随着经济发展而改善。只有同时具备“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认识到生态环境“用之不觉、失之难存”的价值,才会产生不同的成本和收益的概念,通过转变发展内容,形成“越保护、越发展”的结果。
因此,只有从狭窄的“人与商品”经济视野扩展到“人与自然”更宏大的视野,同时价值观念亦发生深刻转变,人类行为的很多约束条件才会发生改变,才会带来“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结果。原先一些不在考虑之列的因素,也会主动或被动地纳入行为决策时的考虑。同时,由于价值观念的变化,消费者的目标函数亦发生改变,一些过去不在目标函数内的因素,比如“用之不觉”的生态环境服务,就成为新的目标函数的一部分。很多过去在“人与商品”视野下被认为是最优的行为,在“人与自然”视野下就不被认为是最优;反之亦然。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中国努力建设的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这个概念不同于西方的现代化定义。这实质是在中国发展经验基础上,对以西方工业化社会为默认标准的现代化概念的反思和拓展,具有非常深刻的内涵。
[1]习近平:《论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中央文献出版社2022年版,第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