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
2000年,联合国通过了“千年发展目标”(Millennium Development Goals, MDGs),目标完成时间定为2015年。2012年,“里约+20”峰会(即联合国可持续发展大会)通过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以替代2015年到期的千年发展目标。
2000年9月,在联合国千年首脑会议上,世界各国领导人就消除贫穷、饥饿、疾病、文盲、环境恶化和对妇女的歧视,通过了《联合国千年宣言》,确定了八大“千年发展目标”:(1)消灭极端贫穷和饥饿;(2)普及小学教育;(3)促进男女平等并赋予妇女权利;(4)降低儿童死亡率;(5)改善产妇保健;(6)与艾滋病毒/艾滋病、疟疾和其他疾病作斗争;(7)确保环境的可持续能力;(8)建立全球发展伙伴关系。
从世界范围的实施情况来看,千年发展目标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效果也并不十分理想。中国在发展和减贫方面取得的巨大成就,为实现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作出了突出贡献。
那么,从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到“可持续发展目标”有什么变化?一是在面临危险的气候变化和其他严重的环境问题的今天,“可持续发展目标”在强调消除贫困目标的同时,更加突出世界范围内环境目标的重要性。二是“千年发展目标”主要是针对发展中国家,而“可持续发展目标”则针对所有国家,强调在全球范围内实现一种新的发展范式。
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面临的最大挑战是,这17大类目标需要建立相互兼容和相互促进的关系。之所以大多数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均没有很好地实现SDGs,不是因为人们没有认识到这些目标的重要性,也不是因为政府不重视,而是因为在传统发展模式下,这17大类目标很多都是难以兼顾的关系。这些目标的同时实现,有赖于经济发展机制的转变。只有通过生态文明建设对发展范式进行系统性转变,才有望建立这些目标之间相互兼容乃至相互促进的关系,从而人类命运共同体才有实现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