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构环境与发展关系
建立生态文明治理体系,就是对环境与发展之间关系的重构,而这背后又涉及对一些根本问题的重新思考。其中一个重要方面,是对市场职能和政府职能的重新思考。目前关于市场和政府职能的定义,很大程度上是在过去传统工业时代建立并为之服务的。但是,传统工业化模式主要基于物质财富的生产和消费,是在非常狭隘的经济视野下思考问题,而人们的经济活动只是人和自然宏大关系的一部分。如果从这个狭隘的经济视野下定义人类行为的成本、收益、福祉和最优化,就会带来经济目标同社会目标、环境目标等目标之间的冲突。反过来,这又会影响经济目标,从而会陷入“高物质增长、高环境代价、低福祉”的困境。
传统工业时代的经济制度设计,很大程度上都不是在人与自然宏大的视野下进行,而是在狭隘的经济视野下进行。比如,作为现代经济基础的消费主义、强调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公司治理结构等制度设计。基于物质财富大规模生产和消费的传统发展模式,具有内在的扩张性,而经济体系中又缺少对这种扩张进行制衡的机制。在标准经济学分析中,消费越多、效用就越高。同时,生产中有递增报酬,生产规模越大,利润就越多。传统工业化模式的结果,一定是经济的不断扩张,进而导致生态环境不可持续,且背离福祉提高这一发展的初心。
发展范式从传统工业时代转变到生态文明时代时,对政府的职能也要进行重新思考。从霍布斯的利维坦政府到卢梭的契约论、斯密的“政府作为守夜人”,到现代市场经济下政府新的职能,比如凯恩斯主义下政府角色的转变,人们对政府职能的认识随着历史条件的变化而不断演变。在新自由主义经济学定义下,市场经济很难自动避免不可持续发展的危机,也难以实现社会福祉最大化。这可能是人类社会面临的最大的“公地的悲剧”。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以及十九届四中全会作出的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决定,实质是对市场的功能和政府职能进行重新定义。在传统发展模式下,很多商业上非常成功的经济活动,因为没有充分考虑环境问题带来的外部成本、隐性成本、长期成本、机会成本和福祉损失,其社会成本往往较高。而且,由于过于强调物质主义,一些经济活动的内容本身也不一定就提高了人民福祉。同时,很多未能商业化的内容却对提高人民福祉至关重要。比如,那些难以市场化的生态环境、文化等要素。
新的发展模式需要新的政府公共职能。大体上,这一新的职能可以归纳为三个方面:一是避免不可持续发展的危机。在传统发展模式及与之相应的市场制度设计下,很难避免不可持续的后果,像气候变化、环境破坏、生物多样性丧失、资源过度消耗等。二是促进绿色转型。绿色转型是从一种旧的非绿色结构转到一种新的更有竞争力的绿色结构。这种转型,很大程度上需要政府进行协调。这实质上相当于政府提供一种市场需要的新型公共产品,同过去传统意义上的政府计划干预不可同日而语。中国政府体制具有强大的动员能力和组织能力。在法治的框架下,强大的政府能力可以帮助市场更有效地发挥作用。三是提供新发展模式要求的不同于过去的基础设施和公共产品与需求服务。
重构环境与发展的关系,需要根据生态文明内在要求建立和完善新的基本政策框架。
一是要从人与自然更宏大的视野重新审视人们的经济活动。要在生态文明新的框架下,对于成本、收益、福祉、最优化等概念进行重新定义。这就会带来非常不同的行为模式和生态环境后果。
二是通过经济政策引导社会心理和消费者偏好。很多在市场上、商业上非常成功的内容,不一定就有利于福祉和可持续发展。必须转变发展内容,从GDP导向转向福祉导向。这实际上就是回到发展的初心。发展的初心或目的,就是提高人民福祉,而不是GDP本身。
三是对“两高一资”产品实行严格“双控”,即控制产品的强度和总量,倒逼发展内容绿色转型。如此,就会改变相对价格,“关上一扇门,打开另一扇门”,发展内容和经济结构就会发生相应调整。
在重点领域治理思路上,也需作出相应转变。
一是企业治理思路的转变。在传统工业化模式下,企业治理更多的只是单一强调股东利益至上。在生态文明视角下,则要充分考虑经济活动的社会环境文化等后果,将主要利益相关者(以各种方式)均纳入公司治理结构,在此前提下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二是区域生态环境治理的转型。由于传统工业化更多的只是考虑地区之间的经济贸易联系,往往大大低估不同地区之间真实的经济联系。比如,在传统工业化视角下,一些看起来可能没有太多经济联系的地区,如果将它们之间的生态环境关联考虑在内,就会出现非常不同的区域关系。
三是在国际环境治理方面的转变。绿色转型有两个“由内到外”。第一个“由内到外”,就是内心关于发展的理念发生了改变,带来经济行为和发展内容的改变;第二个“由内到外”,是国内发展方式转变后,国内的行为就会自然地体现在国际行为上。比如,中国提出2060年碳中和目标,不是因为国际压力“要我做”,而是自身绿色转型驱动的“我要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