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
中华全国总工会根据独立、平等、互相尊重、互不干涉内部事务的原则,加强同各国工会组织的友好合作关系。
条文主旨
本条是关于总工会加强对外交往的规定。
条文解读
一、中华全国总工会可以开展对外交往合作
工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工会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是我国对外交往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国民间外交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华全国总工会,对外代表中国工会,积极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是其发挥民间外交作用的重要体现。
党中央高度重视工会的对外交往交流工作。在中国革命、建设、改革各个历史时期,党和国家领导人都曾就工会外事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并多次出席工会多边会议。工会外事工作在党的领导下,始终围绕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来谋划和推进,开展了广泛的对外友好交流合作。截至目前,中国工会已与世界上150多个国家、400多个工会组织建立了友好关系。中国工会代表连续4次成功当选国际劳工组织理事会工人组正理事。(https://www.daowen.com)
2015年《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提出,群团组织要多领域、多渠道、多层次开展民间对外交流,增进中国人民同各国人民友谊,维护国家核心利益。同时还要求群体组织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动员所联系群众旗帜鲜明反对民族分裂、维护祖国统一,促进各民族群众手足相亲、守望相助;加强同香港同胞、澳门同胞、台湾同胞和海外侨胞的往来和交流,推进国家现代化建设和祖国和平统一。2018年新修订的《中国工会章程》进一步明确规定,中国工会在国际事务中坚持独立自主、互相尊重、求同存异、加强合作、增进友谊的方针,在独立、平等、互相尊重、互不干涉内部事务的原则基础上,广泛建立和发展同国际和各国工会组织的友好关系,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增进我国工人阶级同各国工人阶级的友谊,同全世界工人和工会一起,在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中发挥作用,为世界的和平、发展、合作、工人权益和社会进步而共同努力。进入新时代,中国工会必须始终坚持党对工会外事工作的领导,在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对外工作大协同格局中积极作为,确保党中央对外方针政策和战略部署在工会外事工作中落到实处。
二、我国工会对外交往原则
依照本条规定,中华全国总工会和各国工会组织的合作原则有四项:一是独立原则,指每个国家或者地区的工会都有权根据本国国情和广大工会会员及职工的愿望,选择自身的发展模式,确定自己的对外政策,采取自己的方式方法,从事自己的工会业务,任何别国工会或者国际工会组织不得进行干预。二是平等原则,指各国家或者各地区的工会,不论大小强弱,都具有平等地位和权利,有权平等地参与协商解决国际工会运动事务,不能由少数几个大工会或者某个国际工会组织进行垄断。三是互相尊重原则,即指每个国家或地区的工会不得歧视任何别国工会,要对别国工会的发展模式和内部政策给予充分的理解。各国工会应该进一步增进相互理解和尊重,进一步加强对话,平等交流,求同存异,扩大交往,增强合作,共同推动发展相互尊重、友好合作、民主和谐的国际工会关系,进一步推动公正合理、民主和谐的国际工运新秩序的构建,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四是互不干涉内政原则,指任何国家都有权根据本国国情自主地选择本国的政治制度、经济制度、社会文化制度的权利,任何其他国家不得以任何借口直接或者间接地干预他国的国内事务和外交事务,既不允许武装干涉,也不允许政治干涉、经济干涉、文化干涉乃至人权干涉;任何国家不得组织、协助、煽动、资助目的在于颠覆别国合法政府的组织或者活动。任何别国工会和国际工会组织不得以任何借口干涉他国工会的内部事务,不以任何借口损害各国工人的根本利益。各国工会都要发扬国际工会运动团结声援的传统,支持各国工人和人民的正义斗争,促进各国工会之间互相尊重,求同存异、平等相待、互利合作的精神,增强团结、互相支持。
参加国际工会活动,是工会的一项重要工作。长期以来,中国工会始终坚持“独立自主、互相尊重、求同存异、加强合作、增进友谊”的方针,在独立、平等、互相尊重、互不干涉内部事务的原则基础上,与各国、各国际工会组织建立和发展关系,在工会对外交往交流工作上取得显著进展,向世界广泛宣传中国工会的理念和工作成就,极大地增进了各工会组织之间的相互了解和友谊。近年来,中华全国总工会进一步加强工会外事工作,坚持工会外事工作服务国家总体外交、服务工会全局工作,深化同港澳台工会和劳动界的交流合作,高举和平、发展、合作、工人权益的旗帜,加大与各国、各地区、国际性工会组织和劳动界的交流交往力度,拓展工会外事工作都有效平台,进一步发展了同各国工会组织、国际和区域工会组织的双边和多边关系,增进了同各国工人阶级的友谊,增强了在国际工运中的话语权,提升了我国工会的国际影响力,促进国际工运秩序更加公正合理、民主和谐。
当前,国际工会运动正越来越多地受到国际政治经济形势变化的影响,处在一个重要的变化时期。新冠疫情对全球经济和国际形势变化产生了深刻的影响,要解决由此给各国劳动者带来的新问题、新挑战,切实维护广大劳动者权益,推进国际工会运动健康发展,需要各国工会和国际工会组织的共同努力和协商交流,必须促进对话交流,协商应对挑战,谋求合作共赢。各国工会组织要和所属国际组织的差别,把推动经济发展、维护职工利益、促进共同繁荣作为重要前提,相互尊重、增进理解,加强交流、扩大合作,共同应对挑战、共迎发展机遇、共担发展责任、共享发展成果。中国工会应当始终坚持独立、平等、互相尊重、互不干涉内部事务的原则,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外交战略布局,充分发挥工会民间外交优势,努力为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增进各国劳动者福祉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相关规定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中国工会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