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第七章

14.当你在书里试图教导辩证法家怎样建构三段论演绎法——其实没有人问过这个问题——你怎样感到满意,便怎样使热心的读者感到不快。更糟糕的是,我没有说的话,你伪称我说了,我没有得出的结论,你偏说我得出了这样的结论,我没有同意的,妄称我认同,你得出我所拒绝的结论[20]。就人之为人而言,我何时否认过他们的本性是值得赞美的?我何时说过他们仅仅因为存在这一事实而是有罪的?因为即使没有人犯罪,他们肯定还是存在的,只是没有罪。我又何时说过生育众多该受谴责?那是属于婚姻的福分。我怎么可能要求你认同我自己从不曾说过的观点?

15.你说我认为一切体与体的结合都是恶的,你这话就如同说,当我们调了酒水之后,我也必然指责酒和水的结合,因为这毫无疑问也是体与体的结合。如果我真的说过一切体的结合都是恶的,那我不应该忽略这一种结合。我从来未曾指责过两性的结合,只要它是在婚姻范围内的合法结合。没有这样的结合,就不可能有人类的繁衍,即便在它之前原是没有罪的。至于第二个你强加给我的命题,即孩子是由身体的结合生的,这确实是我说的,但你企图从中推出的结论,你说是我的,其实不是我的。我没有说孩子源于某种恶行,所以是恶的,因为我没有说已婚的人为生育孩子的目的所做的事是恶的。事实上,我说它是好的,因为它对恶的情欲做了好的利用,并通过这种利用,使上帝的美好作品即人类得以繁衍生息。只是完成这一行为并非全然无恶,正因如此,孩子必须重生,才能脱离恶。

16.你继而构建你的第二个三段论。我说这是你的第二个,因为第一个三段论也是你的,不是我的。[21]你说:“两性之所以存在是因为肉体的结合”,你希望我同意你的这一点。我确实同意。你继续说:“如果肉体的结合始终是恶的,那么不同性别中的身体状况就是一种残缺。”即使这一论点是好的,它也不会干扰我,因为我没有说婚姻的结合——也就是为了生育目的的结合——是恶的,甚至说它是好的。但是这个推论不能成立,就算两性的结合始终是恶的,也不能推出不同性别中的身体状况是一种残缺。即使人们沉溺于情欲之恶,甚至真诚的婚姻也消失了,所有人都不加区分地性交,就像狗一样,即便如此,身体也是上帝的造物,它的状况不会仅仅因为一切两性结合都是恶的,就成为一种残缺。即使现在,在邪恶的通奸结合中,我们看到上帝在身体上的作为也是好的。你看在逻辑上你什么也没说出来,但这并不反映辩证法的技艺,它的原则你已基本抛弃。你利用它只是炫耀你自己,吓唬没有经验的人,想要显出你其实没有的才华。但是即使你是一个杰出的辩证法家,你也会对该如何讨论这些问题感到迷茫;事实上,你既无能,又拙劣。就算你是个好的辩证法家,你仍然是个无能的技艺家。但你咄咄逼人地发动论战,似乎你装满了辩证法的标枪,你投出这些铅制的钝头标枪,说:“如果性行为始终是恶的,那么不同性别中的身体状况就是一种残缺。”你还补充说,我不可能否认这一点,但你没有看到你所谓的必然观点并不是合乎逻辑的结果。究竟什么东西是我无法否认的,轻率的人?我不能否认什么?倒是你不能否认这一点——尽管你领会得如此缓慢:即使通奸者的性行为是恶的,但并不因此就能说,那些从中生出来的人是残缺的。邪恶的结合是人恶意使用他们好的肢体所作的工。新生儿的产生则是上帝从好的方面运用恶人的作为。如果你说,即使存在通奸行为,结合本身也是好的,因为它是合乎本性的,只是通奸者恶意地使用它,那你为何不同样承认,情欲可能是恶的,但已婚者仍然可以为了生育孩子的目的很好地使用它?难道你说可以有对好的恶意使用,却不能有对恶的善意使用?我们看到,使徒怎样有效地利用了撒旦本身,他把一个人交给撒旦,以败坏他的肉体,从而使他的灵在主的日子可以得救,也把其他人交给撒旦,使他们学会不亵渎。[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