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34.所以我并不主张你出于诽谤归到我头上的观点,即已婚者生育无须身体上的高潮;我也没有说,上帝不曾造人,或者上帝通过魔鬼造人,或者魔鬼造了人,因为甚至父母也不能造人,是上帝从父母造了人。魔鬼不可能脱离上帝的权柄,更不要说他能使人性脱离上帝的权柄,他只是在上帝定罪之后,通过罪所应得的惩罚使人性伏于他自己。既然这些事如此,那就是你自己,而不是我证明你有罪,不是拜魔鬼的罪——你指控我犯有这样的罪——而是协助魔鬼,不论你多么严厉地指责他。正是你自己通过你错谬的理论主张婴儿是健全无瑕的,并非所有婴儿都有使他们伏在魔鬼的权势之下的恶,必须借着基督来医治。然而,我根据正当信仰认为,以撒也是从这种淫乐中形成的,就是使所有其他人形成的淫乐,唯有使我们从恶得救的那位例外。我不否认神意的大能从头至尾渗透到每个角落,将一切事物安排得井井有条,没有任何污损之事进入她里面[48]。因此,神意随己愿作为,甚至在不洁者和受污者身上作为,自身却保持清洁,不受污染。你不必详尽地向我证明我所同意的观点。但是如果能够,请你回答,如果以撒不曾在第八天受割礼,没有基督洗礼的记号,他的灵魂就会从他的民中剪除[49],这是为什么。如果你能,请解释如果他没有借着圣礼得救,为何就会遭受这么大的惩罚。你不能否认上帝把生命赐给撒拉已死的肚腹,使它接受精子,又把生命赐给亚伯拉罕已死的身体,使他能像年轻人那样生育,于是年老的父母也能生儿育女。就个人的罪而言,以撒出生时是清白的,即使是从通奸者出生,就此而言,也是清白无罪的,那么为何说如果他不受割礼,他的灵魂就要从他的民中剪除?不要用大量含糊晦涩、令人困惑的赘言绕圈子,请回答这个简单明了也是必不可少的问题。
35.你引入使徒的证据,不是为了他写作时的目的,而是为了你任意使用。无论如何就算这样吧,我们只要注意你在他说的地方插入的那段话。他说:“(若是这样)上帝怎能审判世界呢?若上帝的真实,因我的虚谎越发显出他的荣耀,为什么我还受审判,好像罪人呢?”[50]你说:“使徒这些话表明,如果上帝不遵守适当的命令方式,就会失去审判的权利。”你总结说:“使徒说这话是为了制止那些人说必死者的罪彰显上帝的荣耀,上帝之所以命令不可能的事是为他的怜悯做预备。”你继续说:“然后使徒表明,人之所以受到公正审判,是因为他们没有成全可以实现的诫命。”然而,以撒没有接到任何诫命,不论可能的,还是不可能的,但是如果他在第八天没受割礼,就可能受到丧失他自己灵魂的惩罚,你对此能说什么呢?即使现在,岂不是可以看到,乐园里给的诫命,开始时是可能的,很容易成全;但当它被鄙视,受损坏之后,所有人就从一人犯了那种共同的罪,作为他们总体出生的罪。因此,“重轭压在亚当子孙的头上,从他们出母腹之日起,直到他们葬入众生之母的日子为止”[51]。由于凡是从亚当被定罪的生育里生的,若不是在基督里重生,就不得救赎,所以以撒如果没有接受这个重生的记号,就会被除灭,就如人没有重生的记号离开这个生命,他因被定罪的生育而进入这被定罪的生命,理所当然会灭亡。如果这不是原因,那你必须告诉我们另外的原因。上帝是良善的,上帝是公义的。他可以救一些并无功德之善的人,因为他是善的。他不会谴责任何没有该受惩罚之恶的人,因为他是义的。八天大的婴儿没有任何个人的罪应受惩罚,那他为何不受割礼就要被定罪?难道不是因为他从出身传染了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