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28.你说:“情欲因身体衰弱而减少”,似乎死并没有使情欲完全消灭,你这样说有什么益处呢?人死了就不需要争斗,但被情欲征服的人必然要遭受惩罚。这是痛苦的事;这是你不明白死之后裔的原因,这后裔其实仍在发动战争,因为当我们还身强体壮时,那对健康有害的活动就存在。你说:“在已婚人中,它被正当地使用,在贞洁人中,它被美德克制。”这是你的经验吗?那么对这种恶(对你来说是善)已婚者是否没有克制呢?事实上,由于它使人大为愉悦,不论何时它挑逗已婚者,使他们心里发痒,都让他们热烈地彼此寻求;不能否认这种欲望,也不能拖延到适当的时机才满足它;每当这种欲望——就是你的合乎本性的善——自发活动时,要让身体的结合成为合法的。如果你奉行这种婚姻生活,就不要再倚仗你自己的经验,而要选择向别人了解应当怎样引导它或者教导它。[36]纵使你没克制住通奸的欲望,那你难道没有感到至少应当克制它们?夫妻间的节制本身也能阻止这种瘟疫——因为情欲是无底的泥沼,即使在婚姻中也会无止境地渴求——免得对配偶的使用超出本性的需要。既然如此,那你为何说:“在已婚人中它被正当地使用”,似乎是说这种欲望在配偶身上始终是正当的,没有任何事物需要退让,至少需要宽恕,如使徒所说?[37]若说“在节制的已婚人中,它被正当地使用”,岂不好得多?你是否担心这也会使人认出已婚者本身要通过小心节制加以克制的那种恶?由于你现在是独身,所以认得安波罗斯所描述的驾驭马车的劣马[38],不会在心里或嘴上赞美那个你得通过美德加以克制的东西。你说:“第四个,就是对那种快乐的过分追求,是好色之徒所奉行的;因为这是出于傲慢无礼,不是出于本性,它是法律所谴责的。”请问,出于谁的傲慢?是好色的,还是淫欲的?为了避免冒犯你所接受的被保护者,即使认同淫欲,你也会说,它只是好色。如果认同淫欲就意味着犯罪,那这东西不就是恶吗?这种恶就算不存在于不认可它并反击它的圣灵里,也确实存在于争战圣灵的肉体里。那就大声呼喊:“救我们脱离凶恶”吧,不要再赞美这种恶,免得恶上加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