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37.你说:“如果有人生而有恶,他就绝不可能靠洗涤变成善。”按照同样的推论,你可以说生来必死的身体绝不可能变成不朽;如果第二个推论是错的,那第一个也同样是错的。上帝创造人时并没有创造恶;相反,他创造的善从并非他创造的罪获得了恶。他虽然没有创造恶,但他治愈了他所创造的善里面的这种恶。
38.我们没有说“魔鬼设立了婚姻的结合和两性生殖的结合”,或者“已婚者为生育的目的结合是一种魔鬼行为”,因为所有这些都是上帝制定的,如果不曾有魔鬼造成的推诿之伤——从中产生肉与灵的不和——所有这些可以不沾染淫欲之恶而存在。为何不想想你的立场,不为你竟然能从喋喋不休的絮叨中引出这样的奇谈怪论“魔鬼在夫妻结合中抓住他们,阻止他们生育必因重生得自由的孩子”而脸红?——仿佛鬼魔一看到原本不敬神的人决定成为基督徒,就不能再继续扼制仍然处在他权势之下的这些人,他不是能随心所欲吗?也不能如你想象的那样推论说,当父母为生育将来要重生的孩子而同房时,魔鬼就带着威胁和恐吓反对他们。因为孩子是借着上帝的创造权能,通过魔鬼造成的伤口生成的,人类就因这伤口而成了跛足的;这孩子要从亚当转移到基督。但是如果基督不同意魔鬼之军的要求,就是对猪群,他们也没有控权制。[63]因此,那知道怎样为殉道者从逼迫本身——逼迫也是他允许魔鬼发动的——中获得冠冕的,为了善人的利益善意地使用每一种恶。即使在那些或者不思考使自己的孩子重生,或者甚至恨恶它的夫妻之中,两性为生育的目的合法结合也是一种好的婚姻行为,因为这种行为的果子就是有序地生育孩子,尽管有些父母以邪恶而有罪的方式使用这种善,夸口生育了不敬虔的孩子,或者夸口所生育的不敬虔的孩子。不论人怎样沾染或遗传了罪,变得污浊,就他们是人而言,他们是好的;而因为他们是好的,所以他们出生是好的。
39.以下的说法是不对的:“通奸和一切不正当性行为都应当提倡,这样就有子孙后代。”你以为自己能够将这种荒谬的结论强加于我们,因为我们说,婚姻从情欲之恶引出繁衍子孙之善。我们的论断正确而合理,绝不可能推导出这种有悖常理的错误结论。我们主的话“要借着那不义的钱财结交朋友”[64],并不意味着我们应当增加自己的不义,去偷盗、抢夺,以便扩大我们的怜悯,从而照顾更多的圣洁穷人。我们应借不义的钱财结交朋友,他们可以接我们进入永恒的居所;父母应当从罪的伤口生育要得重生进入永生的孩子。正如我们不应通过恶,通过偷盗、欺诈、掠夺增加我们的财富,供给更多贫困的公义朋友,同样,我们也不在我们与生俱来的恶上再增加通奸、强奸、奸淫,以便从这个源头生育更多的后代。恰当使用已经存在的恶是一回事,引出另一种新的恶则完全是另一回事。一者是从源于父母的恶中生出一种自愿的善,另一者是在源于父母的恶之外增加个人的自愿的恶。当然两者之间必然有分别。使用不义的钱财为贫困之人服务,这是可赞美的行为,但是借着自制的美德克制肉体的淫欲,比使用婚姻的果子更可赞美。肉体的淫欲之恶实在太大,如果能克制不用,那比恰当使用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