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31.我对第一对夫妻的婚姻与淫欲做了区别:“他们后来在繁殖中所成就的事是婚姻的善;他们早先在混乱中遮盖的是淫欲的恶。”[78]你引用了这种区分。你认为这种区分是错误的,因为如你所说:“凡是善的,必然与那使之存在(没有它就不能存在)的东西共享褒奖。”根据这样的推论,你可以让婚姻与情欲共享同一种褒奖。简单地听听你所谓的确定论断会得到怎样的驳斥。首先,由上帝所造事物构成的宇宙不可能没有恶而存在,但这并不能推出恶必然与善享有同样的赞美。其次,如果“凡是善的,必然与那使之存的东西共享褒奖”,那么无论如何,恶也必然与使之存在的东西同受指责。因此,我们必须责骂上帝的作品,正如我们责骂没有这些作品就不能存在的恶一样。恶只能在上帝的作品里,此外不可能有恶,如果没有上帝的作品,恶就无处藏身。你身边就有这样的事可做:辱骂人身上的肢体,就如你辱骂通奸,没有那些肢体,通奸行为不可能存在。如果你不想这样做,免得看起来完全像疯子一样,那么就承认婚姻的善并不必然与情欲同享褒奖,尽管没有情欲,现在的婚姻不可能存在;正如恶不能与上帝的作品同受指责,尽管没有后者,前者就永远不可能存在。正如你的界定是错的,徒劳的,你从中推导出的结论同样也都是错的。
32.我从未说过“肉体的快乐是不可克服的”,但是你说这是我惯用的措辞。你和我都说它可以并且应当克服,只是你说这是一种善,得用另一种与它争斗的善来克服它,而我说它是一种恶,要用另一种与它争斗的善来克服它。你说它可以并且应当靠人自己的力量克服,而我说它必须靠救主的恩典克服,这样它就不是靠另一种贪欲,而是靠上帝的仁慈克服,这仁慈浇灌在我们心里,不是借着我们自己的能力,而是借着所赐给我们的圣灵[79]。
33.你重复说,你用了——徒劳地——使徒的见证表明关于这两人的尴尬,把你称为“羞涩”,他称为不体面的肢体遮盖起来。我们已经非常彻底地考察了这个问题。你徒劳地以巴尔布和哲学家们的作品作为避难所,似乎在你找不到什么话谈论第一对夫妻的尴尬时,巴尔布能使你有话可说。但是如果你能顺从于真理性的判断——至少在某些哲学家的作品里可以看到这样的判断——你就不会听不到他们说快乐是诸恶的诱惑和诱因,情欲是灵魂不健全的部分。巴尔布注意到,我们身体的消化器官在我们的感觉能力之外,这是对的,因为我们消化的东西使我们的感官不愉快,它们不是诱惑我们。因此排泄器官自然由周围更突出的部位隐藏,正如当那两人赤身露体而不觉羞耻时,它们是隐蔽的,而犯罪之后他们立即把原本显露的部位,而不是隐蔽的部位遮盖起来。他们的视觉越是沉溺于快乐,不感到厌恶,那些肢体就越是激发你的被保护者,持守节制的就越觉得要遮盖它们。
34.如果你不试图骗人,那你得承认你没有明白我所说的跛足和到达者(新生者)是什么意思。[80]我说“到达者”,不是如你所认为或者假装认为的那样,指由婚姻而生的人;我是指婚姻就其职责来说最终所拥有的善,即使实际上并没有人出生。男人播种,女人接纳;严格地说,很大程度上夫妻靠自己的行为能够完成这件事。我说他们没有“跛足”,也就是说没有情欲,不能到达这个目的。怀胎生子这是神的作为,不是人的作为,但它带着这样的意图,希望婚姻甚至获得属于它自己作为的善。但是因为孩子本身若不重生,出生就是可指责的,所以基督徒的婚姻就其历程的目标而言,不只是它自己的作为所趋向的终点,而是意志指向的目标,甚至以这样的目标敦促它:生育人以便使人得重生,所以婚姻里面的节制是真正的节制,也就是使上帝喜悦的节制。因为没有信不可能得上帝的喜悦。[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