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第2章

详察对上帝使用的实体谓词,简述ousia与hypostasis术语史,这在第7卷末将得到更为彻底的讨论。

9.我们须坚持的要点是,不管那至上神圣者就其自身称作什么,都是在实体上说的;不管相对他者他被称作什么,都是在关系而非实体上说的;这便是父、子、灵“有同一实体”这一表达式的力量所在,不管每位自身所说为何,均须视作三位最终相合为一单数而非复数。故父乃上帝,子乃上帝,圣灵乃上帝,无人否认这是在实体上说的;而我们仍说这一至上三位一体非三神而乃一神。同样,父为大,子为大,圣灵亦为大;却非三位大者,惟有一位大者。经上说“惟独你是神”(诗86:10),这并不是阿里乌派所歪想的只是在说父一位,而是关于父、子、灵三位的。父为善;子为善;圣灵亦为善;但并非有三位善者而是只有一位善者,关于这一位善者,经上有言,“除了神一位之外,再没有良善的”(可10:18;路18:19)。当主耶稣看到有个称他“良善的夫子”的年轻人向他搭话时,不想仅仅被视为一个人,因此他富有含义地说的,不是“除了父一位之外,再没有良善的”,而是“除了神一位之外,再没有良善的”(可10:18;路18:19)。“父”之一名只指父本身,而“神”之一名则包括了他和圣子以及圣灵,因为这惟一的神乃是三位一体。

至于位置、占有、时间和空间,并不能适切地言说上帝,而仅能隐喻和比喻地言说。故而经上说他“坐在基路伯上”(诗80:1),这是根据位置而言的;“深水遮盖地面犹如衣裳”(诗104:6),这是根据占有而言的;“你的年数没有穷尽”(诗102:27),这是根据时间而言的;“我若升到天上,你在那里”(诗139:8),则是根据空间而言的。至于创造或行为,这也许是惟一可用来完全言说上帝的真理的;因为惟有他创造而非被造,其实体也永不遭受或经历任何变化。因此,父是全能的,子是全能的,圣灵也是全能的;但并非有三个全能,而只有一个全能:“因为万有都是本于他、倚靠他、归予他。愿荣耀归给他”(罗11:36)。

因此,不管就其自身上帝被称作什么,都既可用父、子、灵三重之名来言说,也可用三位一体之单数而非复数来言说。在神那里,存在(to be,是)与伟大(to be great,是伟大)并非二事,而乃一物,故此我们不说三个伟大,亦不说三个存在[是者],而只说一个存在[是者],一个伟大。这里我用“存在”[是者][1]一词指希腊语中的ousia,我们常称之为“实体”。

10.希腊语另有一词hypostasis,但阿里乌派在ousia和hypostasis之间作了一个我感到模糊不清的区分,故此我们这边大多数处理希腊语中的这些事的人,习惯了说mia ousia,treis hypostaseis,字面译作“一个存在,三个实体”。但因为我们已习惯于用“实体”来指“存在”之所指,故不敢说“一个存在,三个实体”。相反,许多有分量的拉丁作者在处理这些事项时,用的是“一个实体或存在,三个位格”,因为找不到用语言表达他们所无言地理解的东西的更适切的方法了。由于父非子且子非父,被称作“神的恩赐”(徒8:20;约4:10)的圣灵既非父亦非子,他们确实是三位。这便是用复数形式说“我与父原为一”(I and the Father are one)(约10:30)的原因所在。主不说“is one”,像撒伯里乌派所说的那样,而是说“are one”。然而你若问“三个什么?”人类就“拙于言词”了。所以我们说三个位格,不是为了说得确切,而是为了不化作沉默。

11.回到我正讨论之处:正如我们不说三个存在,我们也不说三种伟大或三个大者。在因分有了大而大的东西那里,即其存在与其大相分的东西,像大房子、大山和伟大的心那里,大(Greatness)为一物,因此大而大者则为另一物——故此,大(Greatness)当然不是如大房子这样的东西。真正的大不仅是大房子或大山得以大的东西,还是任何被称作大的事物得以大的东西。所以,大是一个东西,因此大而得以称为大的事物是另一个东西。此大当然是首要的大,比那些因分有它而大的事物优越多了。[2]然而,上帝并不凭某一非他本身的大而大,仿佛他须分有它才大似的;否则的话此大比上帝还大了。但无物大于上帝。因此,他因即他自身的大而大。这就是我们不说三个大和三个存在的原因;在神那里,存在与大本为一物。同理,我们不说三个大者而说一个大者,因为上帝并不因分有大而大,而是因其伟大自我而大,因他是他自己的大。善、永恒、全能及一切可用来断言神的谓词均乃如此,因为这都是就其自身而说的,既非隐喻的,亦非直喻的,而是适切的——若人类之舌可适切地言说他的话。

[1]下同,不再注明。

[2]柏拉图相论分有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