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第2章

上一章讨论提出的神圣单一性的问题得到了进一步的考察,并显示了它与神圣三位一体是如何可以协调的;三重性被排除了;不过神圣位格的个体性,比如人们能在何种意义上说“独一的父”,仍是一个问题,作者援引了希拉里的一段话,作了长篇的评论,希望对解决这个问题有所启发。

8.你若接着问,那实体怎能又单一又杂多,我们就得考察,受造者是怎样杂多而决无真单纯的了。先来看看物体,它当是由各个部分组成的;其中有的部分大于另外的部分,而它的全体则比任何不管多大的部分都要大。甚至天和地都只是宇宙的部分;而地和天又各自由无数的部分所组成;它的三分之一小于它的三分之二,而其一半小于全体;而由天地两部分组成的宇宙全体,必大于天或地。在每一物体里面,体积是一事,颜色又是一事,形状又是一事;体积减少,颜色和形状可以仍旧;颜色改变,形状和体积可以仍旧;形状改变,物还是可以同样大小,有同样颜色。总之,物体各种属性都是如此,它们能够一同改变,也能够一部分改变,一部分不改变。由此可证物体在本性上是杂多的,而决不是单纯的。

至于像灵魂这样的属灵的受造者,若与身体比较,固然显得单纯,但若不是与身体比较,也就是杂多而非单纯的了。它较身体单纯,是因为它不散布在空间里,但它在每个身体中,无论是在身体的整体里,还是在身体的各个部分里,都是以整体的“形式”临在的。因此,身体任何微小的部分发生什么事,灵魂都能意识到。虽然这件事不是在整个身体中发生的,但整个灵魂都能感觉到的,因为它没有逃离整个灵魂。再者,在灵魂里面,干练、怠惰、敏锐、记忆各各有异,贪欲、恐惧、喜乐、悲哀彼此不同,它们有的可有,有的可无,有的可多,有的可少,总之各有其道,数不胜数,由此可见灵魂在本性上不是单纯的,而是杂多的。因为凡单纯者是不改变的,但一切受造者都是可改变的。

不过上帝确是可从多方面称呼:伟大、良善、智慧、可称颂、真实,以及种种与他相称的称呼;但他的伟大便是他的智慧(他不是因体积而是因能力而伟大),他的良善便是他的智慧和伟大,他的真理便是它们所有一切;在他里面,不是可称颂是一事,伟大、智慧、真实、良善,或简单地说存在,又是一事。

9.我们也不要因为他是三位,就认为他是三重或由加法得出的三;否则父一位或子一位就会比父和子二位加在一起要小了——尽管我们并不能单个地谈论父或单个地谈论子,因为父总是不可分离地与子相联,子与父也是如此。这并不是说,二者都是父,或二者都是子,而是说二者总是彼此相联,各不独在的。不过,我们称三位一体为独一的上帝,虽说上帝总是与圣洁的灵和灵魂同在;我们说惟独他是上帝,因为他们并不与他一道是上帝。同样我们称父为独一的父,并不是因为他与子相离,而是因为二者不都是父。

既然父子灵三位中单独每一位都和父子灵三位合起来一样伟大,他们也就决不可被称为三重了。身体可因结合而增加。人与妻子可说是成为“一体”,可是这种“一体”大于丈夫或妻子单独的身体。但在灵界,当较小的依附于较大的,即如受造者依附于创造主,前者就会变得比以前伟大些,后者却不然。对那些不因体积而大之物,变得更大即是变得更好。所以“与主联合的,便是与主成为一灵”(林前6:17),不过虽然与主联合的变得更大些了,在主本身却并不如此。所以,在上帝自己里面,同等的子,或那与父和子同等的圣灵,若与同等的父联合,上帝并不因此就比子或圣灵任何一位伟大些;因为他的完满是没有增加的可能性的。但你若单独地看父、子、灵,则每位都是完全的,而且父、子、灵的上帝也是完全的,所以他是一个三位一体而不是一个三重的东西。

10.我们既已表明怎么能够在除父以外无人可称为父的意义上谈论“独一的父”,也就必须考虑这么一种意见了:“独一的真神”(约17:3)不是指独一的父,而是指父、子、灵。倘有人问你,独一的父自身是不是上帝,你很难说他不是。不过你也许会说,父固然是上帝,但他不是独一的上帝,父、子、灵才是独一的上帝。但是,我们对主本人的证明又当何解?因为当他说:“认识你独一的真神,这就是永生”(约17:3),乃是对着父说的,他道出了父的名。阿里乌派喜欢引这句话证明子不是真神。不过我们暂时不用理会他们,而要看看,当他对父说“认识你独一的真神”时,我们是不是必须认为他已暗示,独一的父也是真神,并非惟有父、子、灵一起才是真神。我们是应该根据主所说的话,称父为独一的真神,子为独一的真神,灵为独一的真神,并称父、子、灵一起即三位一体一起为独一的真神,不是三真神,而是独一的真神呢,还是因为他加了句“并且认识你所差来的耶稣基督”(约17:3),我们就得将“独一的真神”和这句话合在一起,成为“认识你,和你所差来的耶稣基督,独一的真神”呢?

那么他为何没有提到圣灵?也许是因为在子藉着这般全然的和平依附于父,以致二者藉这和平而成为一的地方,那和平本是不言而喻地存在的?使徒说:“全是你们的;并且你们是属基督的,基督又是属上帝的”(林前3:22-23);又说,“男人是女人的头,基督是男人的头,上帝是基督的头”(林前11:3)。在这两处地方,使徒似乎也忽略了圣灵,然而圣灵是不言而喻的。再者,若三位一起才是上帝,那么上帝怎能是基督的头,即,三位一体怎能是基督的头,因为基督是在三位一体之中,使之成为三位一体的?是不是父与子一起是子单独一位的头呢?父同子一起乃是上帝,但子单独一位乃是基督,尤其是那说话的,是已经成了肉身的道;父的伟大是相对他的这种卑微而言的,正如他说,“因为父是比我大的”(约14:28)。所以子与父所同有的神性,乃是那惟独作中保之人的头(提前2:5)。倘若说心灵是人的首要部分即人的实体的头乃是正确的,那么,称与圣父同在的圣言上帝是基督的头(基督是成了肉身的基督),岂不是更加合适吗?这一点我们以后还要详论。目前我们已经尽量简短地证明三位是同等的,并有一个实体。不管这有待更严密讨论的问题答案如何,都没有什么能阻止我们承认父、子、灵的绝对同等了。

11.有一位作者[1],当他要简短地指明三位一体中每一位的属性时,写道:“永恒在父里面,形式在形象里面,应用在恩赐里面。”在其著作中说这话的乃是那位在解释《圣经》和维护信仰方面有非同小可的权威的希拉里。我已竭力将“父”、“形象”和“恩赐”,“永恒”、“样式”和“应用”这些字的隐意挖掘过了。不过我恐怕自己在“永恒”一词上与他有所不同,除非他只是说,父没有生他的父;但子是从父而来,所以有存在,并与父同永恒。因为一个形象,若是完全与其所表的相符合,那么它就与其所表的同等,而不是后者与其形象同等。我觉得,他称这形象为形式,乃是由于与此和谐相连的美。在那源始的平等和相似里,既没有差异,也没有不平等,也没有不相似之处,而是与其所表的他恰好相称。在那里有至高源始的生命,对于它,生活与存在绝非二事,而是一事。在那里有至高源始的理解,对于它,理解与生活绝非二事,而是理解即生活,即一切。它是完美的言,在它里面毫无所缺;它是全能全知上帝的艺术,充满了一切活泼不变的相,在它里面它们同归于一,正如它本身是从它与之为一的一而来的一。上帝在这艺术里知道他藉之而造的万有,所以时候虽来而又来,上帝的知识却毫无新陈代谢。受造之物并不是因为它们已经受造而为神所知,而是因为被神不变地所晓才受了造。

这样父与其形象无以言表的互容,并不是没有享受、没有仁爱、没有喜乐。所以这仁爱,这喜乐,这幸福或至福,被希拉里简称为“应用”,若人的言语真配加以形容的话;并且正是三位一体中的圣灵,不是受生的,而是生者受生者的甜美,照着万物的容量充充满满地普及万物,叫它们各得其所,各安其位。

12.所以神的艺术所创造的万物,在本身里面表现了一种统一、形式和秩序。你所喜欢的它们中的每一个都既是一物,比如形形色色的物体和灵魂的气质;又都是按着一定形式受造的,像物体的形状和质量,及灵魂的科学或技能;并且还寻求或保持某种秩序,像物体的重量或适当位置,以及灵魂的喜好或快乐。我们藉“理解所造之物”(罗1:20)来打量创造者时,就必须将他理解为三位一体,他的迹象以得体的方式在受造者中表现出来。三位一体是万有的源头,最完美的美,全然至乐的喜乐。这三者似乎是彼此决定的,而他们本身又是无限的。在现实事物中,一件事物并不像三件事物一样多,而两件事物多于一件事物;但在至上三位一体中,一位等于三位之总,二位也不多于一位,而且他们本身是无限的。因此,各位在各位里面,大家在各位里面,各位在大家里面,大家在大家里面,并且大家合而为一。让凡看见这点的人,无论是部分看见,还是“对着镜子观看,模糊不清”(林前13:12),都因认识上帝而快乐,并将他“当作神来荣耀,感谢他”(罗1:21)。凡没有看见这点的人,要努力藉着敬虔的心去看,不要因蒙昧无知而拒绝它。因为上帝一体也是三位。一方面,不要把“万有都是本于他,倚靠他,归于他”这段经文里提到的三个位格看为用得无差别的;另一方面,也不要以为这段话是指许多神而言的,而要说“愿荣耀归给他(单数),直到永远。阿门”(罗11:36)。

[1]指教父希拉里,他著有《论三位一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