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讨论记忆设定在思想之上的限度或modus,以及意志在运作中所起的或推或拉的作用,该讨论使本章终篇,并使作者对《智慧书》(11:21)“你以尺度、数目和重量安定万有”作出总结性的反思;这一反思始于对充满想象的或虚构性的思想行为的初步打量。
17.但是,假如我们只是记得我们所曾感知之物,只是思想我们所曾记忆之物,那么,我们又怎会常常思想虚假之物,尽管我们并不虚假地记得我们曾见之物?这必定是意志(我已费尽心思显示它是这类事物的偶合者和分离者),必定是意志通过记忆的库存将正在思想的注意力引到它喜欢的地方,形成它,并促使注意力在我们记得的东西里这儿取一物,那儿取一物,思想我们并不记得的东西。所有这些东西集合在一个视觉中,就造成了所谓虚假的东西,因为虚假的东西是不可外在地在物体之物的本性中找到的,或者因为它看来并不是源出于记忆的,既然我们并不记得曾经感觉过这么一个东西。曾有人看见过黑天鹅吗?从来没有人看见过,所以没有人记得有黑天鹅。但是不是没有人能想出一只呢?这真是太容易了,只要我们将曾见过的天鹅的形态再加上我们曾在别的物体那儿见过的黑颜色就可以了,由于对这二者我们都曾感觉过,所以我们也记得它们。我并不记得有一只四足鸟,因为我从未看见过;但要构想出这么一个东西却是很容易的,只要在我曾见过的有翼的形状上加上我也曾见过的多于两只的脚就行了。所以,当我们将我们记得曾一个一个地感知过的两个东西结合在一起思想时,我们看来就是在思想某个我们并不记得的东西了,尽管我们是在记忆所设定的限度内这么做的。正是从记忆那里我们取来了我们用诸般方式任意拼凑在一起的所有东西。
还有,我们若无记忆之助,是不能够想到我们从未见过的有大小的物体的。我们可以扩展任何物体的大小,将之想到最大的空间,以致我们的视线习惯于驰骋宇宙之大了。理性甚至能走到幻象都跟不上的更多的范围,它能显示数之无限,而这是关于物体之物的思想所不能用内在视觉领会的。同一个理性告诉我们,最小的粒子也能被无限地分下去;但当我们达到我们记得曾见过的最小或最精微之物的界限时,我们就不能够定睛于任何更小或更微渺的幻象之上了[1],而理性却能继续分下去。所以,除了我们记得的,或者除非它们是由我们所记得的东西组成的,我们是不能思想任何物体之物的。
18.然而,由于被分别地印在记忆之上的东西可用数目可观的方式来想,于是看来尺度是属于记忆的而数目是属于视觉的了。尽管这样的视觉可能有数不清的多样性,它们每一个却都在记忆中被圈定了其不可跨越的限度。所以尺度出现在记忆里,而数目出现于视象中;正如在可见的、视觉感官以极多的方式与之联结的物体中有某种尺度,并且一个可见的物体,可以形成许多观看者的视线,甚至一个观看者,由于他的双眼的数目,也确实常能像我们前述的那样将物看作双重的。因此,在视象由以被翻印的事物那里,有某种尺度;而在视象本身那里,有某种数目。至于将这二者联结起来、偶合于一种统一体中,并且促使欲求(appetite)寻找或想要在视觉得以形成的东西中获得安息的意志,就好比重量(weight)了。我要坦白的是,我喜欢品尝这么一种快乐,即在这里以及在所有别的事情中观察这三者:尺度、数目、重量。
现在总结一下。我已尽力显示,将宛如准父母和准后代的可见之物与视觉偶合起来的意志,不管是在感觉之中的还是在思想之中的,本身都既不能被称作父母亦不能被称作后代。时间催促我们开始在内在之人里面寻找这同一个三一;从我们已谈了这么久的这一动物性的、属肉体的、被称作外在之人的三一,转而向内。在那里,在里面,我们希望能够找到上帝的三一形象,假使我们的努力能得到上帝之助的话。按照《圣经》的见证和事物本身的证据,上帝“以尺度、数目和重量安定万有”(智11:20)。
[1]意谓根据记忆拼凑所得的幻象亦有大小限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