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上卷的问题在这里得到了彻底的讨论;上卷得出的试探性的结论被认为会导致不可能的逻辑后果,于是被抛弃了;作者提出了明确的解答。
1.现在我们要就上帝所许可的程度,对不久以前所搁置的问题更彻底地加以探讨:我们能否用上帝或伟大、智慧、真实、全能、公义等等就其自身而非关系来言说上帝的名称,来称谓三一中的每一位自身,而不与另外两位一起;或是否这些称呼只能指三位一体而言。使人提出这问题的,乃是经上记着说:“基督为上帝的能力和上帝的智慧”(林前1:24)。这是否意味着,上帝是他自己的智慧和能力的父,以至于他只因他所生的智慧才是智慧的,只因他所生的能力才是有能力的;并且因为他总是有能力和智慧的,就总是在产生能力和智慧呢?我说过,倘若如此,他为何不也应该是他因之为大的他自己的大的父,是他因之为善的他自己的善的父,是他因之为义的他自己的义的父呢?不过也许,虽然这些事名称不一,但都在一个智慧和能力里面,以致伟大便是能力,良善便是智慧,智慧便是能力,一如我们已证明的。这样,我们就要记得,我提到它们当中一项的时候,就可视为提到了各项。
所以问题就在于,父是凭自己而智慧,且他自己就是智慧呢,还是他之有智慧,只是由于他所说的话呢?他藉着他所生的话[1]说话,这不是说出来、发出声响后便消逝的话,而是太初与上帝同在的言,“言就是上帝,万物是藉着他造的”(约1:1-3);这圣言与总在不变地道出他自己的父是同等的。父自己显然不是言,正如他不是子或形象一样。我们且不提上帝在时间里在受造者中所说的话,因为那些话发出声来便消逝了。我们只说他藉着与他共永恒的圣言说话时,是不能被理解成单独的,而是与那圣言在一起的,没有圣言他就不能说话。这样问题就成了,他是否像他说话这样有智慧,以致智慧与圣言一样,如何有圣言,便如何有智慧,便如何有能力;所以能力和智慧和圣言就都是一样了,就都是就关系而言的,正如子和形象是相对而言的一样;因此,父不是单独地而是同着他所生的能力和智慧才被称为能力或智慧的;正如他的说话不是单独的,而是用圣言说的,是与他所生的言在一起的,所以他也是藉着并与他所生的伟大一起才算伟大。
使他伟大的和使他成为上帝的并非二事,而是一事;使他伟大的正是使他成为上帝的,因为在他伟大和上帝并非二事;他单独地不是上帝,只是因他所生的并与他所生的在一起才是上帝;所以子就是父的神格(godhead),正如他是父的智慧和能力,又是父的圣言和形象一样。此外,对于子,既然存在与成为上帝不是两回事,所以子也就是父的存在,正如他是父的言和形象一样。因此,除非父有子,父不能成其为父。当然了,他之被称为父,只是因为他有子,他被称为父不是就其自身而是相对子而言的。但是现在我们不得不特地说,惟是因为他生了他自己的存在或“是性”(is-ness),他才是他就其自身而言之所是。正如他只藉他所生的伟大才伟大,他也只是藉着他所生的“是性”或存在才是(或存在),因为在他存在与伟大并非二事。这么一来,我们是否不得不说,他是他自己的存在之父,恰如他是他自己的伟大之父,是他自己的能力和智慧之父吗?因为无疑他的伟大便是他的能力,他的存在便是他的伟大。
2.这个问题起因于经上所说:“基督为上帝的能力和上帝的智慧”(林前1:24)。这样我们言喻不可言喻之事的欲望就将我们逼入了这么一种窘境:(1)我们要么必须说,基督不是上帝的能力,不是上帝的智慧,以致我们厚颜不虔地与使徒矛盾;(2)要么必须承认基督真是上帝的能力,上帝的智慧,但父不是他自己的能力和智慧之父,以致我们同样地不虔,因为这样一来他也不是基督之父了,而基督实在是上帝的能力和智慧;(3)要么必须说,父不是藉着自己的能力成为有能力的,不是藉着自己的智慧成为有智慧的,但试问谁敢这样说呢?(4)要么必须认为对于父存在是一事,智慧又是一事,以致他不仅因存在而智慧,而且和灵魂一样,有时聪明,有时不聪明,原来是可以改变的,不是绝对、完全、单一的;(5)要么认为父就其自身什么也不是,不仅他之为父,而且他之存在,都是相对子而言的。但是这样一来,子怎能与父同一存在呢?因为照此说法,父的存在不在于他自己,甚至他的“存在”(is)或“是”(to be)也是与子相关才有的。
但是我们可以回答说,这反使他们更属同一存在了,这意味着,父子为同一存在,因为父之“是”(is,存在)不是就其自身而言的,而是相对子说的;而这“是”(存在)是父生的,并且父之所以为父,就是因这个“是”。因此,二者之存在都不是就自己而是就彼此相对而言的。不过也许,不仅父之被称为父,而且他所有的称呼,都是相对子而言的,而子却是就其自身而说的?如果这样,那么子就其自身被称作什么呢?存在吗?但我们目前的预设是,子是父的存在,正如他是父的能力和智慧,是父的圣言和形象一样。或者,假如子被称为存在是就其自身说的,但父不是存在,而是存在的产生者,所以他的存在不在于他自己,而是由于他所产生的存在而来的;正如他是因他所产生的伟大而伟大,这样一来,子就他自己而言,可以被称为伟大,也同样可被称为能力、智慧、圣言、形象了。但有什么比他就自己而言被称为形象,更为荒谬的呢?不过也许是形象和圣言与是能力和智慧不同,前者是相对地说的,后者是就其自身而非相对他者说的。那么结果便是:父不因他生的智慧而智慧,因为相对于智慧才被称为智慧,而智慧不是相对他才有的,这在父是不可能的。因为凡是相对的,都是“彼此”相对的。
所以,子是因为与父的关系才被称为存在的。这使我们得出了一个最出人意料的结论:存在者[2]并非存在者,或至少你在说存在者时,指的并非存在者而是关系;就跟你说到一个主人时,并没有指存在者,而只是指一种与奴隶的关系一样;但当你说到一个人时,或说到任何就其自身而言不涉及一个他者的东西时,你就指到存在者了。所以一个人被称为主人时,人是存在者,但他之被称为主人,乃是相对的;因为他是就其自己而被称为人,但相对他的奴隶而被称为主人的。但在这里,假如我们把存在者说成相对的,它就不是存在者了。
于是,凡是就关系说的存在者,除去关系之后,也仍是某种东西;故而主人是人,奴隶是人,负重的动物是马,作抵押的东西是钱。人、马、钱是就其本身而言,指实体或存在;但主人、奴隶、负重的动物、抵押,乃是相对别的东西说的,指某种关系。但若没有人,即若没有某个实体,就没有可通过关系被称为主人的东西了;马若不是某种存在,就没有可以通过关系被称为负重的动物的东西了;同样,若钱不是一种实体,它就不能通过关系被称为某物的抵押品了。所以,父若不是某种据自身而言的东西,他就绝对没有可相对他物而说的东西了。
父的实在是与颜色的实在不同的。颜色总是与有色物相连,所以颜色从不被说成是它自己的,而只是那有色物的颜色。但有色之物,虽然就它有色而言,是与那颜色有关,然而它之被称为物体,是就自身而言的。但我们决不可同样想道:父没有什么自身的存在,只是相对地与子有关;而子反倒一方面有自身的存在,另一方面相对地与父有关;比如说,子就其自身而被称为伟大的伟大,和有能力的能力,相对父而言被称为父的伟大和能力(父凭这伟大和力量才有伟大和力量)。决不如此。父子二位其实都是实体,而且二位是同一实体。
正如说“白色非白”是荒谬的,说“智慧非有智慧的”也是荒谬的。正如白称为白,是就其本身而言,智慧称为智慧,也是就其本身而言。但一物体之白并非其存在,因为“物体”是指它的存在,而“白”是指其品质;一物因其白而被称为白物,其存在与白并非一事。一物的形状是一事,而其颜色又是一事;而且二者都不在物本身里面,而是在某个体积里面。这体积既不是形状,也不是颜色,而是有形状,有颜色。但真智慧不然:它既是有智慧的,又是智慧本身。灵魂因分有智慧而成为智慧的,但它若再变成愚昧,也无损于智慧本身,智慧不因灵魂变为愚昧而改变。可见智慧之在变得智慧了的人里面,不像白色之在变白了的物体里面那样。因为当物体换了另一种颜色的时候,白色就不再存在了,完全消失了。
那生了智慧的父,若是因所生的智慧才成为智慧的,并且存在对他并不就是智慧,那么子便是他的品质,而不是他的儿子了,在神里面也就再没有绝对的单一性了。绝非如此!因为在神那里确实有绝对的单一的存在;在神那里存在就是智慧。但若在神那里存在便是智慧,那么父就并不是因他所生的智慧而智慧了;否则的话,就不是他生智慧,而是智慧生他了。当我们说,对他而言存在便是智慧,我们岂不就是说,他即是那他因之而智慧的智慧本身吗?因此,他是智慧的,他是存在的,二者原因相同;所以,他所生的智慧若是他有智慧的原因,也就会是他存在的原因。而且惟有通过生他或造他才能这样。但谁又敢说,智慧是父的产生者或创造者呢?还有什么是比这更加癫狂的呢?所以父本身是智慧,而子被称为父的智慧,就跟他被称为父的光一样,就是说,正如子是发自光的光而二者都是一光,子也是出自智慧的智慧而二者也是一个智慧。因此,他们也是一个存在,因为在那里存在就是智慧。正如有智慧便是智慧,有能力便是能力,有永恒便是永恒,有公义便是公义,有伟大便是伟大,同样有存在便是存在。既然在那终极的单一性里存在并不异于智慧,在那里智慧便就是存在了。
3.所以父子同为一存在,一伟大,一真理,一智慧。但父和子不同是圣言,因为他们不同是子。正如子是相对父而非就其自身说的,圣言被称为圣言,也是相对那说话者而言的。他是子恰如他是言,他是言也恰如他是子。父和子既决不同是子,父和子一起也决不是一个圣言。所以子之为圣言,并不像他之为智慧一样,因为他被称为圣言,并不是就自己而说的,而只是就他与那说出言者的关系说的,正如他是因与父相对而被称为子一样;但他之为智慧却与他之为存在一样。所以他们由于一个存在而一个智慧。但因为智慧也是圣言,尽管不是智慧方式上的圣言(因为圣言是在关系上理解的,而智慧是在存在上理解的),就让我们在它被称为圣言时将它视为与智慧同等吧,正如他被称为“受生的智慧”,也是子和形象。当我们使用“受生的智慧”这一辞令时,“受生的”一词乃是指形象和子而言,而这些名字并不表示存在,因为它们说的是关系,但“智慧”一词由于只自我指涉(它因它自己而智慧),就只表示存在,它的存在也即它的有智慧。
因此,父和子同是一智慧,因为他们是一个存在,而且一个出自另一个,是出自智慧的智慧,也是出自存在的存在。这样结论就不是,因为父非子、子非父,或一为非受生,一为受生,他们便非一个存在;因为这些名称只是表示了他们的关系。但二者乃是一个智慧、一个存在,在那里存在便是智慧,他们却不同是圣言或圣子,因为在这里存在并不就是圣言或圣子,因为正如我们充分显明了的,这些都是关系的用词。
[1]即圣言。
[2]是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