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第6章

作者将他前两章关于救赎的说法整合到“智”、“识”架构里去;扼要回顾本卷内容;最后草描出一幅属于内在之人的低级活动的、仍算不上神圣三一心智形象的“信仰的心智三一”图。

24.但是,按照我们作过的区分,肉身圣言在时空中为我们所成就的这一切,都是属于知识而非属于智慧的。就他是圣言来说,他是没有时间和空间的限制、与圣父同在、普在的;若人能就其所能地吐一句真言,这真言就会是智慧之言。所以,拥有“智”、“识”二宝的乃是肉身圣言即基督耶稣了。这便是使徒对歌罗西人所说的:“我愿意你们晓得我为你们和老底嘉人,并一切没有与我亲自见面的,是何等地尽心竭力,要叫他们的心得安慰,因爱心互相联络,以致丰丰足足在悟性中有充足的信心,使他们真知神的奥秘,就是基督,一切智慧和知识的珍宝,都在他里面藏着”(西2:1-3)。[1]谁能知道使徒对这些珍宝知道得多深多广,在它们里面发现了什么呢?在我看来,根据他别处的说法,“圣灵显在各人身上,是叫人得益处。这人蒙圣灵赐他智慧的言语,那人也蒙这位圣灵赐他知识的言语”(林前12:7-8),这二宝的区别,若是在于智慧属于神圣之物而知识属于人间之事,我就承认它们都在基督那里了,每一位同道也会这么想的。我读到“言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约1:14)时,将“言”理解为实实在在的神子,将“肉身”视为实实在在的人子,二者藉着一种无可言喻的丰满的恩典合而成为了一个既神且人的位格。至于接下去所说的,“我们也见过他的荣光,正是父独生子的荣光,充充满满地有恩典,有真理”(约1:14),倘若我们将这里的“恩典”解作知识而“真理”解作智慧,我想我们就不会与上面所述的“智”、“识”之分不一致了。

在时间中兴起的事物当中,最大的恩典乃是人神合一成了一个位格;在永恒的事物当中,至高的真理被正当地归予了上帝之圣言。父的独生子乃是满有恩典与真理者,这指的是,在时间中为了我们而大有其为的那位,和使我们藉着信而被净化以不变地在永恒中凝思父的那位,乃是同一位。但是,最杰出的异教哲学家们,“藉着所造之物可以晓得神的不可见的事”的(罗1:20),却仍旧是不藉着中保即不凭着基督来从事哲学研究的,他们既不能相信先知们说的基督将要来,也不相信使徒说的基督已经来了。所以,经上说他们,“行不义阻挡真理”(罗1:18)。由于他们被置于这一最低的事物层次上,他们就只能寻找某些中等层次的事物,凭着它们来达到他们所理解的顶层事物了;这样,他们就落入了欺骗成性的魔鬼之手,结果他们“将不能朽坏之神的荣耀变为偶像,仿佛必朽坏的人和飞禽、走兽、昆虫的样式”(罗1:23)。这是他们树立或崇拜的偶像的形状。

这样,我们的知识就是基督,我们的智慧也是基督。正是他将关于尘世之物的信仰置于我们眼前,正是他将关于永恒之事的真理置于我们心中。我们藉着他径直走向他,藉着知识走向智慧而又不曾偏离了这同一位基督,不曾偏离“一切知识和智慧的珍宝,都在他里面藏着”的那位(西2:3)。不过,现在我们谈的是知识;在后面我们就要在基督本人的帮助下谈论智慧了。当然了,也不是完全不能将与人间事务有关的称为智慧,将与神圣之事有关的称为知识。从广义上来说,每种都既可称为智慧,又可称为知识。不过,二者之间的区分倘不是用适当的词指称的话,使徒就不会说“这人蒙圣灵赐他智慧的言语,那人也蒙这位圣灵赐他知识的言语”(林前12:8)。

25.现在让我们回顾一下这场漫长的讨论,看看达到了哪个地步。所有人都有幸福的意志,但并非所有人都有达到幸福的净化心灵的信仰。所以,惟有通过某种并非人人都想要的东西,我们才能够、才应该迈向某种没有人不想要的东西。“我想要幸福”,这是所有人都可在自己心里看到的东西,这也是人性可达到的一致,这也是他可由己及人地推测别人也有此念而不用担心出错的事;不管怎样,我们是知道每一个人都想要这。然而,有许多人对能够不死感到绝望,尽管没有这个不死便没有人能够成为他想成为的人,即幸福的人;人们当然也会喜欢不死的,倘他们能的话,但由于他们不相信他们可以不死,他们就不能像他们所愿的那样生活了。所以,假使我们要用人性的全部潜能,即身体和灵魂二者,来获得幸福的话,信仰就是必要的了。而这个信仰,按照它本身的信念,其确定的内容实已在基督里给出了,基督是在肉身里复活并不再会死的;也惟有藉着他,每一个人才可通过罪之赦免而从恶魔权势下得解放;在恶魔的权势下,生命必然只是不幸的,并永久地不幸的,这种状态还不如叫作死而不是生的好。所有这些我都力所能及地在本卷作了讨论,尽管我在本书第4卷对此已说过许多。不过那里的目的与这里不同:在那里是为了显示基督为什么以及怎么被上帝送入了时间的丰盈之中,我这么做是因为有些人说差遣者和奉差者不能够在本性上平等;在这里则是为了区分实践的知识和凝思的知识。

26.可能你还记得,我们曾认为最好是,一步一步地在内在之人里面的每一个层面寻找一种恰当的三一,正如我们先前在外在之人里面所寻找的那样,以通过在这些较低级的层次上训练心灵,使之得以藉着自己的小尺度,至少可在一种模糊的镜子里得睹上帝所是的那三位一体,倘使我们能做到这一点的话。假定某人只是将表达该信仰的词语的声音记住了,却并不懂得它们的意思——正如有人不懂希腊语或拉丁语或别种语言却可强记该语种的词语一样;这时,他们的意识里就有了一种三位一体,因为那些词的声音即使在他未想着它们时也在他的记忆里,他在想起它们时,他就凭着记忆而自它们形成了注意力;而将这二者结合在一起的正是他的回忆与思想的意志。但是,我们说,他在这么做时,却并非是在按内在之人的三一而是在按外在之人的三一行事,因为他在愿望时所忆起并注视的乃是我们称为听觉的、属于身体感觉的东西,他在思想时想到的也不是别的,而正是物体的形象即声音的形象。

然而,假如他将这些词的意思存诸记忆并回想起来,他就是在做某种专属内在之人的事了。不过,只要他还没有爱这些意思所宣扬、命令和许诺的东西,他就仍不会被认为是在按照内在之人的三一生活的。毕竟,他有可能只是因为认为它们是错的,想反驳它们,从而记住并想它们的。所以,在这里,将记忆之所藏与翻印在思想注意力上的东西结合起来的意志,就成就了一个三一,它自己就是三一的第三个组成因素;但一个人若是并不赞同他认为是错的东西,他就不会按照它生活了。但若你相信它是真的,并爱在它之中的该爱的东西,那么你就已经是在按着内在之人的三一生活了;每一个人都是按照他所爱的东西生活的。但一个不是被我们认识而只是被我们相信的东西,我们怎能爱它呢?这个问题在先前各卷已作过讨论,[2]我们发现没有人能爱他全然无知的东西;当我们说未知之物被爱时,乃是根据已知之物而被爱的。

我们现在要以如下警告终结本卷:“义人必因信而得生”(罗1:17),“这信藉着爱才有功效”(加5:6);这样,使人得以生活得明智、勇敢、节制、公义的诸美德,就都与同一个信仰联系上了。否则的话,它们就算不上真美德了。然而,在今生它们是不具备如是力量的,倘使它们能在尘世就办到,那么罪之赦免就是不必要的了;罪之赦免只能靠以血战胜了罪之主人[撒旦]的基督来成就。不管这一信仰、这一人生在信者的意识里产生了什么观念,当观念被存诸记忆、在回忆中被打量、令意志愉悦时,它们就产生了一种自成一类的三一。但是上帝的形象,我们在后面要藉着他本人的帮助讨论的,却仍不能在这个三一里找到。为何如此,这个问题最好在我们表明形象是在哪里之后再作回答。欲知详情,请看下卷。

[1]和合本为“所积蓄的一切智慧知识,都在他里面藏着”。

[2]8:3:3-8;8:5:13-14。——英译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