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内在之人或心灵,被区分为两个部门或功能,其中高级的功能关系到凝思永恒真理并根据永恒真理作判断,在这种功能里心灵是最为本己的;低级的功能关系到对尘世和物质事务的管理,它是从高级功能衍发来的,正如《创世记》第2章所说女人是从男人来的一样。
1.好了,现在让我们来看看,我们该在哪里确定外在之人与内在之人的边界。在我们的意识之中,有些功能是动物也有的,它们被正当地说成属于外在之人。不只是身体被认作外在之人,身体的生命也被认作外在之人。二者之中,生命激活了身体的结构以及所有的天赋感官,使之得以感觉外物。当被感知过的、固定在记忆里的事物形象在回忆中被再次看到时,它们仍是属于外在之人的,但已完成了的东西。在所有这些事里,惟一使我们与动物不同的,是我们在姿势上直立向天,而不是匍匐向地。这是造我们者对我们的一个提醒,在我们更好的部分即意识里,我们不应像野兽一样匍匐向地。我们也不应将自己的心与灵魂倾注到物体中最为崇高的东西上;因为甚至在这样高贵的物体中寻找意志的满足也是将意志贬低到一个匍匐的位置上去了。[1]正如我们的身体被本性升举到物体之中最高者即诸天那里,我们的意识作为一个精神实体也应被升举向属灵事物中最高者那里——当然不是被骄傲抬升而是被负责任的公义之虔诚举升。
2.所以,动物也能用身体感官感觉外在物体,也能记得它们固定在记忆中的形象,并且凭着记忆来趋利避害。但是,注意到这些事,不仅保留被自然而然地捕捉到记忆中的东西,而且保留有目的地被置于它之中的东西,并且藉着回忆和思想将很快就落入遗忘的东西再次印在它之上,以致正如思想形成自记忆所载之物,藏在记忆中的东西也被思想牢牢地固定在那儿;藉着从这里那里取来各种各样被记录的东西,并将之缝在一起来构成编造的视象;注意观察在这类事物中似真之物是怎么须区别于真实之物的——我指的是物体而非精神之物;[2]所有这类意识活动,尽管是伴随着可感之物以及意识藉着身体感官从它们吸取的东西才能进行,却也仍然分享有理性,所以它们并不是人和野兽共有的。[3]但是,根据非物体的和永存的相来对这些物体之物作出判断,却属于更高一级的理性;若非这些相在人心之上,它们肯定不会不变,若非我们的某个东西与它们相配,我们便不能够根据它们来对物体之物作出判断。但我们确实按照面与形的相[如几何]来判断物体,而这相心灵知道是永久不变的。
3.然而,尽管我们的那一部分(它以异于动物的方式充满了应付属世之物的行为)实际上是理性的,却仍不得不说它不属于我们心灵的理性实体,凭着后者我们才得以从尘世攀附到可理知的、不变的真理,并被赋予处理和控制这些低级事务的任务。正如在所有野兽中找不到与人相似的、能帮助人的配偶,只有从人身上取下的东西[肋骨]才能成为他的良配,所以,我们的心灵,我们用来请教最高最内在的真理的心灵,在我们与动物共有的灵魂部分中找不到一个与它自身相似的帮手,来以满足人的本性的方式使用物体。所以,我们的某个理性的东西[低级理性]就被指派做这一工作,这不是说低级理性与心灵相分离、没有统一,而是说低级理性是从高级理性衍生来的、一个帮忙的伴侣(创2:20)。正如男和女是一体中的二,我们的理解力和行为,或建议(counsel)与执行,或理性与合理的欲求,或用你能找到的更能达意的词表达的任何这类东西,也都是一个心灵本性中的二。所以,正如《圣经》说他们“二人成为一体”(创2:24)一样,这二者也可相等地说成是“二者成为一体”。
4.这样,我们在讨论人心的本性时,就肯定是在讨论一个东西,并且不是将它分裂为我提到过的两个方面,除非是按功能来分。于是,当我们在它之中寻找一个三一时,我们就是在它的整体之中寻找;我们并不是在以这么一种方式将属世的理性活动与对永恒事物的凝思分离开,以致我们得寻找某个第三者来完成这个三一。非也,必须以这样一种方式来在心灵本性整体中发现一个三一:一方面,为免尘世活动停止——正是为此才需要一个助手,心灵的某个部分[低级理性]才被拉出来掌管这些事务——这个三一才在一个十分单纯的、不可分离的心灵中存在;另一方面,假如人们从功能来理解,那么,惟有在关系到凝思永恒事物的那部分才能不仅找到一个三一,还能找到上帝的形象;而在被拉出来进行尘世活动的那部分,人们也许能发现一个三一,却肯定不能找到上帝的形象。
[1]这里可能指星相学。
[2]指记忆之真实与想象之杜撰的区别。
[3]即这些意识行为是人独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