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心与性善

三、心与性善

“子路曰:桓公杀公子纠,召忽死之,管仲不死。曰:未仁乎?子曰:桓公九合诸侯,不以兵车,管仲之力也。如其仁!如其仁! (《宪问篇》第十六条)”[82]“子贡曰:管仲非仁者与?桓公杀公子纠,不能死,又相之。子曰:管仲相桓公,霸诸侯,一匡天下,民到于今受其赐。微管仲,吾其被发左衽矣。岂若匹夫匹妇之为谅也,自经于沟渎而莫之知也。 (《宪问篇》第十七条)”[83]管仲不能以死事君,而孔子许以仁。而其原因,正在于管仲能相桓公,制定尊王攘夷的策略。孔子似乎并没有找到明确的天极,更不曾说天命将如何转移。但对于齐桓公“尊王攘夷”的政策则十分推崇。这种推崇自然是有原因的,“尊王”意味着尊卑之正的制度逻辑得到了维护,“攘夷”也表明中原文明的组织仍能得到保障,不至于“披发左衽”。周王室衰微的天命,由于“霸”的出现得到维护,而霸与诸侯的会盟,也对日益涣散的组织起到了强化的作用。因而,“霸”实际上兼有了逻辑和组织的特征。当然,这样的时代,正是一个王霸分制的时代,而儒家的人性修辞也通过对王、霸的争论得到充实。

与孔子不同,孟子则尊王贱霸。从人性结构上看,孟子重视的正是逻辑性、原则性的一面,而非组织性。“孟子曰:五霸者,三王之罪人也。今之诸侯,五霸之罪人也。今之大夫,今之诸侯之罪人也。”[84]孟子对王霸的定义是“以力假仁者霸,霸必有大国;以德行仁者王,王不待大”[85]。孟子的时代,王室既微,霸亦不立。霸尚能“假仁”,当时的诸侯却只是“以力”,孔子时代残存的尊卑纲纪已经荡然无存了。

在这种情形下,可以依赖的,大约只有人本身了,所以孟子做出了一个重要的区分。“孟子曰:有天爵者,有人爵者。仁义忠信,乐善不倦,此天爵也。公卿大夫,此人爵也。古之人修其天爵,而人爵从之。今之人修其天爵,以要人爵,既得人爵而弃其天爵。则惑之甚者也,终亦必亡而已矣。”[86]孔子及其以前,是从礼制上论尊卑。然而,礼制的尊卑,往往是人与人之间的尊卑,是人爵的尊卑,是组织性的尊卑。孟子立“天爵”,强调的则是一种原则性、逻辑性的尊卑。在只有“极星—众星”的结构中,只能显示出组织性的尊卑。天爵则意味着“天极”与“极星—众星”之间的尊卑。在孟子那里,依天爵而行政事,就是仁政,先王之政皆如此。而孟子时代,“既得人爵而弃其天爵”,制度失去了其根本的原则。

孟子对于诸侯,实际上没有什么信心,视之为“独夫民贼”。但是对于人性,则有充分的信心,这大约是不得已的,若人性也不可凭,那天下还有什么希望呢?孟子认为“圣人与我同类者”,[87]又:“至于心,独无所同然乎?心之所同然者何也?谓理也,义也。圣人先得我心之所同然耳。”[88]孟子认为:“人皆可为尧舜。”“孟子道性善,言必称尧舜。”[89]圣人之所以是圣人,只不过是“先得我心”罢了。孔子为礼制赋予仁心,自然是先得我心,是“理也,义也”,这些就是“本心”,只要常人能“求放心”,自然也可以如圣人一般。孟子提出“人性善”,特别地强调了人性结构中逻辑性、原则性的一面,若失去了本心,天爵,人将无地自存,所以本心是如此重要,以至于可以“杀身成仁”“舍生取义”。本心、天爵,就是人性的尊卑。那么能有此本心,则可以养“浩然之气”。浩然之气是“集义所生”,可以充塞天地,其实也就是使人性的尊卑流布天下,使人性的尊卑贯彻于人际的尊卑,使人爵依从天爵,这是天人之正。人人都有天爵,这更是一个普遍的人间。而若有一人,能以此“格君心之非”,那么“君仁莫不仁,君义莫不义,君正莫不正。一正君而国定矣”[90]。孟子认为“以齐王,由反手也”,而管仲、晏子只能“以其君霸”,没有什么可称许的。王者是从天爵出发行仁政,霸者只是“假仁”,不能从天爵立政,最多也只能维护礼制而已。

孟子与孔子的区别,实际上十分显著。孔子是从礼制出发,而为之立“仁”,所以“仁”是从人际的尊卑引出的,孔子没有认为“仁”是高于人际尊卑的,更没有否认人际的尊卑;孟子则从“仁义”出发,去讨论仁政,要求建立人爵依从天爵的制度,人际的尊卑以人性的尊卑为标准,儒家人性修辞的空间获得极大的扩展。孔子建立仁心,孟子则务广其心,使其充塞天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