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商代

五、商代

《文心雕龙》中涉及商代文学发展论述的,有20篇。《通变第二十九》:“商周篇什,丽于夏年。”[117]又说:“商周丽而雅。”一个“丽”字,包括了商周两代,但周代“雅”的特征更明确,所以我们先以“丽”来讨论商代。“丽”较之于夏代的“缛”,更具光彩,是达到完备状态,甚至可以有所附丽了。所以有《明诗第六》“自商暨周,《雅》《颂》圆备,四始彪炳,六义环深。”[118]圆备、彪炳、环深,都是用以形容其完备的,尤其是诗学的完备。而这种完备,也导致了文学发展的一个大的变迁,这就是“文胜其质”,《原道》:“逮及商周,文胜其质,《雅》《颂》所被,英华曰新。”[119]从黄帝时代的“质之至也”,到虞、夏的质而辨,建立法则体系,到商周的文胜其质,文与质出现了第一次转换。或者说,终于可以说到“文”了。“质”的数代中,平行的空间是有限的,大约是仅可容身的,修辞的运用也是不够普遍的,野老郊童尚且不知,虽然文字的额外容量已经出现,但还不足以造成大的问题,而且人们对其也表示出了相应的警惕,掌握了一些轻重损益的方法,维护平行。而“文”,意味着空间足够广阔,修辞也已经普及,空间的各个位置都有相应的等值,可以做细致的修饰,繁复的礼制就是这一情形的明证。在刘勰看来,文质相当,才是好的平行空间,是恰当的简化和等值,可以满足各种对容量的需求,即便有了额外的附丽,却不影响要表达的主要的“感觉”。就如一棵树长到一定的程度,可以开出鲜艳的花朵了。但是文学真正的完备,甚至集大成,还是到了周代。

商代文学之所以能做到文胜于质,一个根本的标志就是有了明确的“平行物”。《论说第十八》:“说之善者:伊尹以论味隆殷。”[120]“味”,是伊尹创造的一种平行,通过这种平行,容纳天下的事物并加以辨别,伊尹借此使得殷商兴隆。“味”,就是一种“平行物”,在中国美学中有着重要的地位。平行物的出现,也是“文胜于质”的一大表现,是中国美学发展的一个关键。从此之后,先民创造了各种各样的平行物,中国美学的发展也日益兴盛。《铭箴第十一》:“成汤盘盂,著日新之规。”[121]成汤为自己造的可有铭言的盘盂,可以说也是一种平行物,借此物来提醒自己不断进步,这较之于黄帝、虞舜对错误的戒惧,更有积极的意义。其实,语言文字本身,都可以说是一种平行物,但其平行程度有高低,日常语言和文学语言相比,显然不是平行的,而是和日常生活相交的。而伊尹的“味”和成汤的“铭”,可以做天下和圣王的平行物,平行的程度很高,即便千载而下,也依然如此。其实黄帝的“鼎”和大禹的“鼎”,也可以说是平行物,但其容纳能力似乎不如成汤、伊尹君臣的平行物。

此外,还有另一种平行物,就是神话。《诸子第十七》:“按《归藏》之经,大明迂怪,乃称羿毙十日,嫦娥奔月。殷《易》如兹,况诸子乎!”[122]神话的出现,也许要大大早于殷商时代。而在刘勰看来,这些都是奇怪的。其实神话是一种特殊的平行空间,是先民容纳自己的一种重要方式,可以说,没有神话,先民得不到完整的容纳。神话恰恰是平行的,而不是相交的。诸子的作品,则受到神话的深刻影响,并借神话来构建属于自己的理想空间。神话在很大程度上,还是“质”的,到了真正“文”的时代,神话的地位反而大大降低。这是因为,神话虽然是先民对其所处空间的简化,可以建构平行的空间来容纳人,但其等值性始终是较弱的。归根结底,是先民简化的能力还是有限的,因而难以在简化之后生发出足够的等值。在黄帝时代,就有了史官仓颉记录历史,说明了中国先民很早就对“等值”有着高度的重视,简化程度有限的神话难以占据更高的位置。当然,这不是说后代文人创作的神话故事也是简化程度有限的,当神话进入到文人的笔底,就不只是像先民那样单纯是为了容纳自己了,文人可以赋予神话更多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