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视剧对教学作用的理论分析

第一节 影视剧对教学作用的理论分析

影像是视听语言诉诸“看”的部分,它是视听语言的基础。首先,影像的基本单位是“镜头”;其次,摄影对于形成影像的重要意义在于摄影决定了影视语言的绝大多数重要方面。所以摄影手段从技术上决定了影视剧的叙事表达(影视语言),而叙事表达正是影视剧所要展现的。根据摄影手段、研究方式与过程等综合标准,电影理论的研究经历了三个阶段:电影蒙太奇理论阶段、电影纪实理论阶段、电影结构主义符号学理论阶段。传统电影理论大都探索电影如何叙事问题,尤其是电影蒙太奇理论和电影纪实理论这两种成熟的电影叙事理论。[4]正是这种成熟的电影叙事体系,使电影能够用于涉及叙事的教学当中,我们将这种叙事理论从电影延展到电视剧,从而构建成影视剧的整体叙事体系,同时将教学中可以运用叙事的部分反向抽离出来,即说明可以运用影视剧叙事的“事”进行教学。

实际上,影视剧所有的问题都可归结为情节(plot)、人物(character)、结构(structure)三者范围之内,如果从教学上来讲,关键要素在于情节。从影视学角度来看,影视剧中情节可能存在的问题包括事件发生得太多太快了(导致人物缺乏广度和深度以及故事叙述过程缺乏足够的冲突或戏剧性情景)[5]、故事太混乱太复杂了(导致太依赖文字或画面来解释事情)[6]、故事缺乏紧张和悬念且太过单薄(导致情节漏洞和缺少了什么)[7],创作者目的在于寻找一个较好的方式去构建自己的故事,或者找情节副线编织,或者在时间与动作之间架设桥梁,诸如此类。但从教学角度来看,上述缺陷并不妨碍侦查教学,反而可能有促进作用,如事件越多可以越加以利用,作为丰富教学的素材。所以,不管影视剧中的事件是否混乱、复杂、单薄、快慢,用于教学是不成问题的。

那么,在教学过程中,如何定义影视剧的“事”呢?根据国家广电总局文件《关于印发〈电视剧拍摄制作备案公示管理办法〉的通知》中的分类(电视剧题材分类标准)要求,各省级广播影视行政管理部门和申报机构须严格按下列划分的题材种类填写备案公示材料,不得自行设立题材名目。第一,当代题材。年代背景为改革开放以来的各类电视剧为当代题材剧,根据具体的故事内容可分为:当代军旅题材、当代都市题材、当代涉案题材等。第二,现代题材。年代背景为1949年至改革开放前的各类电视剧为现代题材剧,根据具体故事内容可分为:现代军旅题材、现代都市题材、现代涉案题材……即在当代和现代题材中,都有涉案题材,而如果摄影是以纪实性的方式来还原案件的话,那么涉案题材影视语言的真实性大大提高,即“事”就是真实的事。借鉴上面所述的电影纪实理论,便可将该类题材的影视剧用于教学,毕竟纪实是“按照生活本来的样子”讲故事,更加贴近真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