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永不瞑目》的分析
电视剧《永不瞑目》改编自海岩创作的同名小说,于1998年拍摄,由赵宝刚执导,陆毅、袁立、苏瑾、尤勇、钱勇夫、孙红雷等主演。女刑警欧庆春已牺牲的未婚夫的眼角膜被捐给了阳光帅气的小伙子肖童。肖童与欧庆春结识后爱上了欧庆春。富家女欧阳兰兰在被肖童救了一命后疯狂地爱上了肖童,但被肖童拒绝。肖童为了欧庆春,主动要求充当警方内线,打入贩毒集团。历经曲折和磨难,最终配合警方将欧阳天贩毒团伙一网打尽。该剧是献给人民公安50年,献给共和国的新纪元的献礼剧。
从正面来看,该剧的情节线、情感线都带有强烈的张力,每一集都很煽情。一部《永不瞑目》捧红了当年的新人陆毅和苏瑾。而该剧当年创下的收视神话也奠定了导演赵宝刚在电视圈不可动摇的地位。《永不瞑目》以血肉丰满的人物形象、丰富动人的真实细节和比较深刻的思想内涵而见长,绝对是一部不容错过的一流精品。而王志文冷处理旁白,更是吸引了广大观众。从负面来看,警察不像警察,学生不像学生。丝毫没有生活基础的支撑,这是该剧最致命的硬伤。而作为刑侦剧,海岩式的经典剧集在于专业与情感相融合,由于更多时候表现出情感为主,所以其并非纯正意义上的专业剧集。并且对于情感上的描写,大多数观众表示无法接受。
该剧一直围绕着一件贩毒案展开。我们以集的顺序重点回顾该案,并评析采取的各项方法、措施、手段及各种策略优劣。值得说明的是,类似于这种剧集,因为适用的法律与现在的法律不同(现在的法律已经修改甚至是大幅度修改),所以,不好从法律的视角来评析。不过,作为刑侦剧,其侦查方法、措施、手段、策略等还是可以分析的,因为这些万变不离其宗,对现在的侦查或许有所启示。
(一)刑事特情(内线与外线)
在第5~6集中,不能因为犯罪嫌疑人死了就放弃调查案件。后从海关得到线索,与“6·16案”并案。调查到欧阳兰兰父亲欧阳天,警方想到肖童和欧阳兰兰走得比较近,想让他帮忙。内线侦查必须搞起来,不能只靠外线。说服肖童,应该有爱国主义精神,应该为禁毒作出贡献,并积极向他讲了情报工作的方法、注意事项、纪律等,且不能暴露。一开始任务具体化,不要太复杂,并学会一些反跟踪方法等。这里提到的内线侦查,一般指卧底侦查、刑事特情等。显然,这里的肖童最多只能看作刑事特情,即由刑事侦查机关领导和指挥的用于刑事案件的侦查、发现和搜集刑事犯罪情报,同各种刑事犯罪作斗争的隐蔽力量。由公安机关、国安机关、军队等掌握的绝密性质的刑事侦查策略之一,旨在以秘密的情况下调查、取证、获得线索、监视。刑事特情的概念包含以下几层意思:首先,刑事特情是侦查机关行使侦查权的一种方式,只能由刑事侦查机关建立、领导和使用;其次,刑事特情只能用于刑事案件侦查、发现和搜集获取刑事犯罪情报服务;再次,刑事特情是从事秘密侦查活动的隐蔽力量;最后,刑事特情不同于专职的侦查人员,不具有国家侦查机关的正式编制,而是在侦查机关和侦查人员的领导指挥下,完成特定侦查任务的社会人员。同时,要加强特情人员管理,并且肖童不像其他人员,有把柄或者犯罪后或者刑满释放等情形,只是一个普通大学生,做这种事情确实比较危险。而与之对应的外线侦查,是指公安机关刑侦部门经常使用的重要侦查措施,包括跟踪盯梢、守候监视、秘密辨认、化装侦查和秘密拘捕等。在刑事案件侦办过程中,开展外线侦查有助于掌握侦查对象动态、获取侦查线索、发现赃物和证据、控制犯罪活动、避免危害后果的发生,对刑事案件的侦破具有重要作用。
但在第一次任务时(第7~8集),肖童听到欧阳天的谈话,说有100万元,但并不知道是什么,结果是买卖文物,行动失败。第二次任务时,虽说知道犯罪嫌疑人的交易地点,但吸取教训,制订灵活方案,并且有侦查人员提出到底是直接抓获,通过讯问、搜查扩大战果。但再次失败。第9~10集,多地警方没有消息,案件再次被挂起来。本地的多条线没有进展,准备终止内线。但肖童在欧阳兰兰家时,意外发现了电脑中的文件,打印出来给欧庆春,这算是特情的第一次独立行动,具有风险的行动,要求特情必须具备相应的素质。侦查人员分析后,觉得现金账单中有2100这个数字,怀疑是卖毒品的交易往来。还有个数字,826,则怀疑是交易时间。于是派人跟踪,但追了一路还没有进展,路上长期跟踪不太现实,而且跨越了省境。多地警方合作,交换跟踪。最终查获了95公斤海洛因,并查证是犯罪嫌疑人关静山将海洛因放进车内,其他运输司机并不知晓。搜查他家的时候,发现了一张28日去往广州的票,推测28日去广州交接这批货。这次提供的情报总算准确,也算是刑事特情独立完成了一次大型任务。
第12集,肖童因打架被公安分局拘留了。警方表示正好有案底,就和其他特情一样了,有把柄就更好为警方服务。根据专案特情的选择范围,多为共同犯罪人、被关押的犯罪嫌疑人、犯罪人的知情人或犯罪嫌疑人的关系人、能够接近和取信犯罪嫌疑人的违法人员或犯罪分子。而能够接近和取信犯罪嫌疑人的违法人员或犯罪分子正好符合要求,于是前往看守所谈判。这种打架案,说大可以大,判个几年没什么稀奇的;说小也可以,我们可以按照一般的治安案件处理,拘几天,罚点款,就放了。学校最多给一处分,学也可以上。毕业后该当法官当法官,该当律师当律师。假如要是判了,学上不了,档案有污点,工作也找不到。何去何从,好好想想。可以将功补过,按照一般案件放了,出去后必须作贡献。当然这番话并不能感染肖童,而真正让他甘心做特情的还是对欧庆春的情感。与此同时,在指挥和使用刑侦耳目(刑事特情)时,需要树立警察权威形象。
第16~18集,因案件陷入僵局,决定是否重新启用肖童。需要换个方法、思路,以新的面孔重新登场。与其守株待兔,不如主动出击。但这又会造成旧事重提。不过这次的主动出击,是希望肖童让李春强和他们接上头,让李春强打入内部获取线索,任务就算完成了。李春强在肖童的包中放了窃听器,以便在肖童与欧阳兰兰接头购买海洛因时,随时追踪并取得证据。而欧阳天考验肖童,说要么吸毒给他看,要么和欧阳兰兰结婚。如果在现实中,肖童肯定是要退出来的,不可能为了抓犯罪嫌疑人不顾一切,要权衡各方面的利弊。只是剧中为了表现出情感的交织(海岩式刑侦剧),肖童最终又复吸上了。牵上线后,建议肖童不要去找欧庆春,也不要主动去找老板,如果老板找,也不要回避。这是对刑事特情的要求。
第19~20集,欧阳天可能要到吉林进行交易,而欧阳兰兰让肖童一起去,如果肖童不去就会起疑心;但如果去,安全问题如何保障?因为去的话明显会成为人质。那么希望案子破得漂亮还是保障安全?然而,多数观众批评欧庆春、李春强,说为了工作不惜一切代价。虽然口头上说让肖童自己决定,但心里还是希望他去。
第24~26集,肖童趁机给欧庆春家、公安局打电话,并写信,使欧阳天知道肖童的身份。即特情在行动时,没有注意隐蔽好自己,而公安机关也没有保护好特情,即便是后来欧庆春找到肖童,还是继续任务,当然也是想人赃并获。影视剧的描写注重感情的交织,剧中说肖童想用壮烈的死来表达对欧庆春的爱,现实中这种情况应该不多见,而且公安机关为了完成任务,不顾特情死活,饱受观众的批评。而在第27集的总结更是讽刺,观众为肖童愤愤不平:这次的海上围捕行动,情报准确,压倒优势,几乎是不战而胜。一举抓获了境内外贩毒分子8人,缴获冰毒17公斤,毒资600万元港币,走私船舶2艘及大量武器。火车站虽事发突然,但出击果断,取得成功,击毙毒贩3人。至此,“6·16案”主要案犯无一漏网。
(二)其他手段、措施、策略(得与失)
第2集,对犯罪嫌疑人的通缉令已经在全国范围发放,但是何时有消息就不知道了。案情分析认为,这是一个贩毒团伙,有自己的毒品来源,销售网络。在行动时,因欧庆春刚回来,就一起参加了,但她没来得及带枪,这是否有问题呢?领导说人多你不用带了,赶紧和我们一起出发吧。但后来又让她在门口守着,和犯罪嫌疑人有了正面接触,是比较危险的。而侦查人员为了确定犯罪嫌疑人身份,派人进去查看,结果犯罪嫌疑人有所警觉,才跑了出来。就这一点而言,这次行动是失败的。而且之前就问了下经理有没有后门,没有实地考察,犯罪嫌疑人从后门跑了。后来,发现犯罪嫌疑人还在四处活动,但不能光靠群众举报,还要做点事情。即从监狱、劳教所等地方深挖,果然从吸毒人员问出犯罪嫌疑人下落。即在监狱内深挖战果,一直都是侦查人员查询线索的方式。
第3集,在其他省给的录像中认出了犯罪嫌疑人胡大庆。分析认为,贩毒次数之多、毒贩联系之广、贩毒数量之巨,都超出了预期。这是一个犯罪集团,内部组织严密,贩毒领域广,犯罪嫌疑人长期利用假名字、身份进入高档酒店,携带武器并开枪杀人,职业化程度高。
第4集,洛阳市公安局提供线索,发现通缉令上的是同一人。洛阳市公安局调查的是另一人,只是从监控录像上发现了通缉令中的人,应该是毒品供货人。配合洛阳市公安局行动,在交货地点埋伏,由于犯罪嫌疑人反抗,只得击毙。而从他的手机上来看,其最后一个电话是打给一个桂林的号码,于是前往桂林调查,该号码主人是一个运输公司的私营企业主,继而又调查到广东一个公司,最后又回查到北京某公司。主要是通过查这几个公司的账户,但均未发现异常和漏洞。
第11集,再出发。多年以来,国际刑警组织一直怀疑中国大陆是一个国际贩毒的运输通道,毒品从缅甸、泰国经中国大陆到香港,然后运往欧美。这确实是一条被证实的途径。美国有20%的毒品是由香港的黑社会和意大利黑手党联手贩入的。所以,从欧阳天贩毒的手段、数量及其路线上看,他的主干市场可能并不在内陆各省,而是在国外。他充当了国际贩毒通道上的一个搬运夫的角色。因此,本案带有国际犯罪性质。虽然现在毒品已被截获,但现在的问题是,这批毒品的货源在哪儿,钱要付给谁,毒品的目的地在哪儿,货要交给谁,中间还有没有其他的中转站。这个组织关于毒品的完整线路尚不清楚。那么,欧阳天还不能抓。而且其他人无法人赃俱获,在法律上无法认定罪行,更不能给欧阳天定罪。且无法知道犯罪组织的网络。所以,下一步公安部肯定要开一个协调会,多地警方联合。这次的案情分析定下了下一个阶段的目标和任务。
第21~23集,欧阳天、欧阳兰兰、肖童一行人还是去了吉林,后又转战天津。警方也提前在天津落脚,并在当地拿到交易的备用款。接头时,对方说让李春强拿钱和他一起去看货。意在试探是否为真的生意人,会不会做生意。侦查人员随机应变,说没见货怎么可能跟着走。这说明,侦查人员在采取措施时,需要有随机应变的能力。同时决定行动方案不做调整,即在进展过程中对行动之前制定的行动方案根据情况可以调整,以适应新的情况。犯罪嫌疑人很狡猾,在很偏远的地方交货,而武装人员早就在卡车上埋伏好,准备交货时行动,人赃并获。但如果直接动手,会引起欧阳天的怀疑,因为经理被抓。而后来打电话到经理住处,恰好是搜查人员接的电话,果然欧阳天有所警觉,逃到长春,就这一点而言,是一个侦查失误。而在欧阳天逃跑的时候,公安机关都还没有发通缉令,否则不会坐飞机、火车暴露,说明当时的意识不够,抑或安检程度不严。
(三)相关知识
第1集,欧庆春的未婚夫在办理该案时牺牲,其角膜捐给了正在读大学的肖童,故事由此开始——我们需要了解的是那个时候就有器官捐献了吗?而且器官捐赠卡需要家属签字同意?欧庆春没结婚登记,怎么能签?经查,器官捐献以自愿、无偿为原则,特指下列两种情况: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通过书面自愿申请器官捐献登记,并且没有撤销其登记,待其身故后进行器官捐献;公民生前未表示不同意捐献其器官,待其身故后,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以书面形式共同表示同意的器官捐献。首先,生前已有自愿捐献的意思,死后还需要他人签字同意吗?其次,没有结婚登记,不是法定的配偶,即便是签字同意应该是父母。
第13~15集,肖童染上毒瘾,去戒毒所戒毒。剧中说国际标准是连续三年半不复吸才算真正的戒掉。而复吸率之所以在95%以上,就是心理毒瘾没有戒掉。生理毒瘾与心理毒瘾存在区别:表现上的区别——生理上的毒瘾是指人对毒品的异常性依赖,当脱离吸食毒品时,往往表现为躯体上的不适,心理上的是毒瘾的续延结果,是由于长期的吸毒—戒毒—复吸的过程中,逐步发展成生活习惯、生活理念、人格、行为能力等一系列的异常改变;治疗时限的区别——生理上对毒品的依赖是比较容易脱掉的,而心瘾的依赖主要是心理性依赖,是一个需要很长时间的康复过程;治疗方法的区别——生理上的毒瘾治疗通常是采用在隔离毒品的环境条件下,使用替代药品或脱毒的药品配合疗养,逐步控制、暂缓症状,而心理上的毒瘾治疗是以心理干预——心理自救为主的心理治疗过程,它对吸毒人员的生活理念、生活方式、人格倾向及行为进行矫治。
第27集,将肖童申报追认为烈士。烈士就是指那些在革命斗争、保卫祖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中及为争取大多数人的合法正当利益而壮烈牺牲的人员。而如果依据现阶段的法律文件,肖童是否能被追认为烈士呢?根据《烈士褒扬条例》第8条规定,公民牺牲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定为烈士:在依法查处违法犯罪行为、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执行反恐怖任务和处置突发事件中牺牲的;抢险救灾或者其他为了抢救、保护国家财产、集体财产、公民生命财产牺牲的;在执行外交任务或者国家派遣的对外援助、维持国际和平任务中牺牲的;在执行武器装备科研试验任务中牺牲的;其他牺牲情节特别突出,堪为楷模的。现役军人牺牲,预备役人员、民兵、民工以及其他人员因参战、参加军事演习和军事训练、执行军事勤务牺牲应当评定烈士的,依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的有关规定评定。公民在依法查处违法犯罪行为中牺牲的,可以评定为烈士,即符合条件。那由公安机关来申报是否为适格主体呢?根据《烈士褒扬条例》第9条规定,申报烈士的,由死者生前所在工作单位、死者遗属或者事件发生地的组织、公民向死者生前工作单位所在地、死者遗属户口所在地或者事件发生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供有关死者牺牲情节的材料,由收到材料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调查核实后提出评定烈士的报告,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属于本条例第8条第1款第1项、第2项规定情形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提出评定烈士的报告并逐级上报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查评定。评定为烈士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送国务院民政部门备案。由事件发生地组织(公安机关)向事件发生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供有关材料是符合要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