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暴雪将至》的分析
《暴雪将至》是由世纪百年影业等公司出品的犯罪悬疑片,由董越执导,段奕宏、江一燕、杜源、郑伟主演。影片于2017年10月29日在第30届东京国际电影节上首映,2017年11月17日在中国上映。影片讲述了1997年,人称“余神探”的工厂保卫科干事余国伟为了进入编制内成为真警察,用尽一切办法追查连环杀人案的故事。1997年,南方某个小城,天气预报中一场百年不遇的暴雪即将侵袭此地,人心惶惶时骤然发生了一系列残忍的连环杀人案。一心想进入体制内的保卫科干事余国伟(段奕宏饰)渴望借此机会,一展自己颇为得意的“神探”技能,并破格进入体制内成为真正的警察及模范。面对“探案”欲望与燕子(江一燕饰)的感情,余神探越陷越深,付出的代价也越来越大。然而宿命因果,万事皆有定数。
有评论说,我们等待的那种电影终于有中国版。这两年同类的电影不算少,曹保平(《烈日灼心》《追凶者也》)、刘杰(《捉迷藏》)、杨树鹏(《少年》)、陈正道(《记忆大师》)等华语导演,或多或少对血腥暴力程度、叙事手法进行试探,但还都算在类型片范畴内。《暴雪将至》则尝试越过了类型的边界,倾向于作者电影,从基础的“谁是凶手”,迈向外力作用人性内在层面,“谁制造了凶手”。用个夸张一点的比喻,它很像“中国版《杀人回忆》”。伴随而来的是时代悲剧,是国企工人阶级的湮灭。影片的问题是它过于强调氛围而忽视了一种更踏实的人物关系、人与时代关系的塑造。它痛心疾首地表现出了一种对时代的感怀,但深入细看,这种感怀并没有细致的观察,只是一种审美上的姿态。而这种姿态是否会影响到影片的案件叙事呢?我们从侦查学角度来详细观之。
(一)主案情况
这个时代悲剧暗含在影片的案件中。草垛里面发现尸体,身份尚未核实,也没有人报失踪,但这里应该不是第一现场,只是有关痕迹因为暴雨的冲刷而消失了。警犬是外地借调过来的,因晕车所以无法开展工作。即便能工作,估计暴雨把气味早就冲刷掉了,无法辨认识别。同时,也没有目击证人。因人手不够,所以厂保卫科干事余国伟进入现场,警方也并未加以阻止,说是辅助办案(这是否符合法律值得商榷)。而通过初步现场勘验,与前两起一样,死者上衣推至上方,下身赤裸,脑后部有被钝器击打的痕迹,全身共有多处刀伤,大部分分布在身体正面部位且刀伤的创口并不深,大多数横行的表面划伤,致命伤是前颈部的动脉血管被割断,失血过多而死。作案手法与前面的两起一模一样。余国伟为了协助调查,将自己工厂的当晚不在班的人员都喊到公安局,准备展开询问。刑警队长则说把他们的手印和名字留下即可。后确定死者身份,并不是工厂人员。余国伟及其徒弟开始寻找蛛丝马迹,从模仿凶手骑自行车开始,怀疑被害人是打晕后运到现场的,所以,将其徒弟绑住模拟被害人被绑情形,尽最大可能还原。还说凶手喜欢到自己得意的地方,所以守在现场可以有所发现。果然看到了可疑人员,但追了一路后发现只是一场误会。之后发生了系列案的第四起,发现了自行车轮子的印记,但雨太大印记很模糊。受害者身份还在调查,可能也是附近工作的女工。通过分析这四起案件得知,她们有着相似的外部条件,并非偶然,凶手肯定是在一个固定的地方物色作案目标,受害人在同一个地方逗留过应该是在此被盯上的。余国伟后来到现场去拍照并且将现场所获钥匙照片贴在厂门口,如果凶手看到肯定有所反应。果然找到了凶手,两人在扭打过程中让凶手逃脱,只是把凶手的鞋扒掉了,没有看清面目。不过,根据前面的分析,凶手肯定还会再出现,果然再次锁定目标,并且把鞋拿出来,穿上正好合适,对方说41号脚都能穿上。此时已经认定凶手,滥用私行,并将凶手带到案发地将其杀害,还问是否认得这个地方?想起来了吗?还有个插曲,就是中途余国伟还想用和他相好的人去引诱凶手出来。
该案主要是余国伟在调查。首先,余国伟主体身份肯定是不够资格的,如果说作为保卫科干事,对自己厂的员工进行调查还说得过去的话,那么其后自己展开调查并且将证据(鞋)私藏甚至杀害自己认为的凶手则就大错特错了。当然,这是他为了给徒弟、相好报仇以及能正式入编警察所抓住的最后的救命稻草。其次,余国伟进行的调查及方式还算符合常规的调查手段,如模拟凶手前往现场、拍照引诱凶手出现、找人假扮引诱凶手等。最后,由于局限性,余国伟没有从血迹等方面入手,当然他也没有机会接触到这些物证,只能凭借自己的方法去找凶手,而找出来的凶手是不是真的凶手,仅从鞋子验证是不全面的,果然后证实凶手另有他人(他第二次追的那个人,第三次发现的这个人并非第二次追的人)。警方证实其中一名受害者身上发现了凶手遗留下来的血液。当然这里只是给他的一个交代,如果从严谨的角度来说,亦不能证明留有血液的人就是真正的凶手。剧情在这里就是一个反转,从证据上说,证据显然是不足的——不论是证明第二次追的人还是第三次发现的人;从法律上说,滥用私刑显然是违法犯罪的;从侦查上说,警方在这起案件中只是起到了证明第二次被追的人是凶手,并未体现过多的侦查手段,大部分时间是余国伟在用自己方法来找凶手。虽然这些方法被证实有效,但其实能够找到凶手的侦查方法还很多,比如,进一步开展调查访问查找目击者;进一步对尸体进行检验找到痕迹;进一步对现场进行勘验找到痕迹物证等。正如上文所述,没有细致的观察导致了案件叙事不够完美,从侦查学角度来说,存在一些漏洞。
(二)其他案件
影片中还有一个副案与主案相对。一家3口死者是妻子,孩子还没放学去找他回来。而丈夫也不知所踪。后来证实,凶手就是丈夫。夫妻关系紧张,经常吵架,于是拿菜刀砍向了妻子。虽然是另一个案子,表述比较简单、侦查过程也简单,与主案形成对比,但相同的是,与上述主案一样,反映的是这个时代人内心的浮躁和无奈。
(三)相关内容
(1)刑满释放人员如何办身份证?影片中说提交释放证明,填表,照相,交钱,拿到身份证之前不要离开本地。根据现行《居民身份证法》,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并没有特别提到刑满释放人员的办理。不过,对于户口,根据《户口登记条例》规定,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3日以内,农村在10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即在迁移户口时,释放证明可以作为迁移的依据。
(2)真正的凶手的尸体无人认领,而无名尸体有存放时间规定,所以就火化了。凶手是属于交通事故死亡的,故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53条,尸体检验报告确定后,应当书面通知死者家属在10日内办理丧葬事宜。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的应记录在案,并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由公安机关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尸体,逾期存放的费用由死者家属承担。对于没有家属、家属不明或者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导致无法通知或者通知后家属拒绝领回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及时处理。对身份不明的尸体,由法医提取人身识别检材,并对尸体拍照、采集相关信息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填写身份不明尸体信息登记表,并在设区的市级以上报纸刊登认尸启事。登报后30日仍无人认领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及时处理。因宗教习俗等原因对尸体处理期限有特殊需要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紧急处理。即对于无名尸体,在提取信息并登报启事后,可以处理。
(3)从时间跨度来看(片头1997年、片尾2008年),保卫处干事余国伟因故意杀人大概判了10年有期徒刑。根据刑法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片中余国伟以为是连环杀人案的凶手,所以,自己杀了他。从主观故意来说,确实有杀人故意,但这个故意带有替受害者报仇的意思,所以并未判到无期徒刑或死刑,而是判了10年以上有期徒刑。这一种判罚,也算在情理之中。
【注释】
[1]任惠华主编:《侦查学原理》,法律出版社2012年版,第249页。
[2]何家弘、刘品新:《证据法学》,法律出版社2013年版,第33页。
[3]路阳著、尚漫编:《绣春刀Ⅱ修罗战场纪念画册》,人民邮电出版社2017年版,第95页。
[4]“云想衣裳花想容”是李白所作《清平调》三首里的第一首的首句。诗人看见天边的云彩就不由得想起(杨贵妃的)衣裳,看见娇嫩的花儿就不由得想起(杨贵妃的)容颜,这是极言杨氏的衣饰和容貌之美。
[5]更多内容参见香港政府化验所官网(https://www.govtlab.gov.hk/sc/home.htm)介绍。
[6]更多内容可以查阅电子版香港法例官网(https://www.elegislation.gov hk/),其中第564章为《证人保护条例》(版本日期:2004-0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