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江湖儿女》的分析

七、对《江湖儿女》的分析

《江湖儿女》是由贾樟柯执导的犯罪爱情电影,由赵涛、廖凡领衔主演,徐峥、梁嘉艳联合主演,于2018年9月21日在中国内地上映。影片讲述了巧巧与斌哥跨越17年,历经相爱与背叛、分离又重逢的故事。2018年4月,该片入围第71届戛纳国际电影节主竞赛单元。贾樟柯的江湖,说的是时代背景下的人生海海,也是我们熟悉又陌生的中国人潮中边缘人物的故事,这些故事包含了人的寻根、尊严、迷茫、压抑、找自己。这是最好的时代,也是最坏的时代,大家都看到好时代下光鲜的人物,但坏时代中的一些人和事,也应该出现在电影中,因为这样的社会才是真实的,这样才会被人们记住。江湖自有江湖的法则,江湖的法则与庙堂的清规戒律无关,它关乎一个义字。江湖要讲“义”,江湖不能不明不白,江湖要把事情讲清楚,江湖要有担当,江湖有可为和不可为。

当然,江湖可能并不是依靠法来维持,或者说不仅仅是也不能是只依靠法来维持,而如果我们从法律角度进行分析,或许又是另一个江湖。

(一)证据

2001年4月2日,借钱的人借钱不还,说有人证、物证、借条的话拿出来。后来斌哥搬来了关二爷,说敢不敢在关二爷前说没有借钱,结果借钱之人承认借了钱。分析两点:其一,从证据角度说,人证、物证、借条分类并不科学,借条属于书证,物证、书证是法定证据形式,而人证在此处多半是证人证言,只是民间普遍这样表达;其二,为什么在没有证据的时候请关二爷“定夺”。这让我想起了证据法课上说古代“神证”,即神明裁判,用一定形式邀请神灵帮助裁断案情,只不过在影片中用到的是“神”的震慑力而非裁判力。从电影角度来看,这种裁判形式更符合“江湖”。虽说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但是江湖的事用江湖的方法解决而非法律途径是影片中所要表达的,这种江湖是“朴素”认识。电影评论者说,麻将馆内,斌哥搬出关公雕像,既化解了兄弟的矛盾,又使巧巧萌发一种虚无的信仰。这是基于电影学与证据学考虑角度的不同,我们要学会用多重角度考虑问题。

延伸一下,在诸多影片的犯罪团伙中,他们用的标准就是“怀疑”,宁可错杀不可错放,而并不会遵循什么证据标准问题。尤其是在怀疑卧底的时候,虽然证据不足但只要有怀疑或者可能性大于不可能性,就会判断该人为卧底。证据规则体系在江湖中并不适用。

(二)定罪

一伙人在街上拦下斌哥的车,先是将司机打伤,后又将其打伤,这时巧巧下车用枪恐吓他们。这里设想一下,如果不仅是用枪恐吓,而是用枪杀他们,是否需要负刑事责任?根据刑法有关规定,为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中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而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而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仍然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此时也并不是相互斗殴情形,所以,如果用枪杀害正在行凶的暴力犯罪行为人,是不属于防卫过当的。

不过,这里后来涉及的是非法持有枪支。根据刑法有关规定,非法持有枪支涉嫌《刑法》第128条第1款的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该款规定: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而非法持有、私藏民用枪支、弹药,数量较大的;出于犯罪目的,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非法持有、私藏军事系统或非军事系统的公务用枪、弹药的;对国家工作人员使用暴力或威胁抗拒收缴非法持有、私藏的枪支、弹药的等,都属情节严重。但显然这里并不符合。只不过开枪用于恐吓行凶之人,可能造成其他在场公民的伤亡,所以,综合判定属于情节严重。最后,判处5年有期徒刑,在量刑档期之内。另外,非法持有枪支罪属于非法持有型犯罪,其证明责任依据证据责任倒置的特殊规则,由持有人证明持有枪支的合法性,如若不然将会承担不利后果。显然,此处巧巧无法证明持有的合法性。

巧巧出狱找到斌哥后,斌哥已经有了新女朋友,迫于生计,她实施了一系列的行为:冒充新娘好友,在婚礼酒席上蹭吃蹭喝;冒充小三的姐姐,找不认识的人说妹妹流产,需要钱;趁摩的司机走开,偷走摩托并报案称摩的司机要强奸她,并拿出车牌。这一系列行为可能涉及的罪名有如下几个:(1)诈骗罪。如果说冒充新娘好友,在婚礼酒席上蹭吃蹭喝并不算构成犯罪的话,那冒充小三的姐姐来骗钱,就属于诈骗了。根据《刑法》第266条规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当然还要看当时的立案标准及具体诈骗金额,如果数额达到即构成犯罪。(2)盗窃罪。根据《刑法》第264条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同样,这里也要看是不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和摩托车的价值。(3)诬告陷害罪。根据《刑法》第243条规定,诬告陷害罪,是指捏造事实,作虚假告发,意图陷害他人,使他人受刑事追究的行为。诬告陷害他人,必须是以使他人受刑事追究为目的。如果不以使他人受刑事追究为目的而捏造事实诬告的,如以败坏他人名誉、阻止他人得到某种奖励或者提升等为目的而诬告他人有违法或不道德行为的,不构成本罪。巧巧说被强奸其实并不是要真的使摩的司机受刑事追究,而是希望警方给斌哥打电话(以前打一直不接)。所以,这里可能并不构成诬告陷害罪,但巧巧的行为或者说这种策略并不可取。

(三)管辖

巧巧在坐轮船到巴东境内时,东西被盗,此时应该由哪个公安机关管辖?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交通公安机关管辖交通系统的机关、厂、段、院、校、所、队、工区等单位发生的刑事案件,港口、码头工作区域内、轮船内发生的刑事案件,水运航线发生的盗窃或者破坏水运、通信、电力线路和其他重要设施的刑事案件,以及内部职工在交通线上工作时发生的刑事案件。而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在长江流域,设有一个特殊的交通公安机关,即长江航运公安局,其下设:泸州、重庆、万州、宜昌、荆州、武汉、黄石、岳阳、九江、芜湖、安庆、南京、苏州、镇江、南通、上海16个公安分局,同时共设有78个公安派出所,分别由上述16个分局按各自航段管辖。而巴东派出所由长江航运公安局宜昌分局管辖。对于此案,偷盗者在巴东下了船不见踪影,巧巧可以向长江航运公安局宜昌分局巴东派出所报案。

(四)私人侦探

在宏安矿,巧巧的爸爸用喇叭高喊,说请了私人侦探把事情“侦察”清楚了,刘金明是出卖者。首先,“侦察”二字错误,应为“侦查”,这是很多影片中不注意的地方。审片人应该引起重视。其次,1993年9月7日,公安部已经下发关于禁止开设“私人侦探所”性质的民间机构的通知,私人侦探在中国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而巧巧的爸爸还大声把请私人侦探的事情说出来,虽然影片这样表达是想证明刘金明的行为,显然更加彰显了他不懂法、行为不合法的事实。如果仔细分析,是影片故意为之来表现那个时代的面貌,还是本来就没有注意到这个事实呢?

(五)总评

从电影学角度来看,《江湖儿女》被冠以“犯罪”“爱情”标签,因为里面确实涉及了犯罪情节、恋爱关系等,但从犯罪学、侦查学、证据学角度来看,该片并非真正意义的犯罪片。首先,一般的犯罪片不仅仅是讲犯罪,还侧重于侦查过程和证据采集等,该片中虽然出现了警察,但仅仅是告诉部分结果,也没有侦查过程,更不用说有悬疑推理的体现;其次,虽然上述分析到了非法持有枪支罪、诈骗罪、盗窃罪、诬告陷害罪,但只是学理上的分析,除了非法持有枪支罪,其他在影片中也并没有出现;最后,不能说因为非法持有枪支罪使巧巧入狱是导致斌哥和巧巧决裂的根源,它并非情节的主线,导演贾樟柯并不是说希望通过“犯罪”让观众明白,感情是经不住时间考验的,贾导所要表达的是:我们的江湖、我们的社会,只有在痛苦中去反思自己的弊病才有可能浴火重生,变得更为洁白和纯净。这也是《英雄儿女》被翻译成Ash is Purest White的原因所在。所以,这个罪名并不是导演所要表达的重点,重点在于人物,在于情感,在于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