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巴比伦的“楔形”合约

三、古巴比伦的“楔形”合约

阿皮尔·辛(Apil-sin)是巴比伦城邦的第四任国王,相比他那称霸两河流域的孙子汉谟拉比,阿皮尔·辛似乎没有特别大的成就。

公元前1820年,阿皮尔·辛建造了伊南娜(Inanna)神庙。

伊南娜是苏美尔神话里面的圣女,是爱、美丽、性、生育以及权力的象征。有学者甚至认为,伊南娜还是中国女娲的原型。

在阿皮尔·辛的时代,寺庙等宗教建筑占据了人们生活的核心,其不仅是人员组织和货物储藏的地方,也是人们贡献礼物以交换神的庇佑的地方。

无论是高级管理者,还是手工业者,他们每个月都要支付一笔“强制性捐款”。

当他们无力支付时,就将面临两种选择:一是拖欠;二是借款。无论哪种,都将表现为信贷,并以谢克尔银为度量单位记录在泥板上。

这种“强制性捐款”,后来逐步演变成了“贷款”这个专业术语。

当然,有临时需要的人,也可以从寺庙中获得短期借款。

就在这一年,城邦里有一位名叫班利(Ilshu-bani)的年轻人到了适婚年龄,他爱上了邻居家的女孩。那时候,古巴比伦和中国封建王朝类似,婚姻必须缔结婚约,婚约的缔结一般由双方的父亲来完成。而且,根据法律规定,男女双方都必须交换礼品,当然,男方应先下聘。

但是班利的家境并不宽裕,他必须借钱去支付这一笔聘金。

阿皮尔·辛建造伊南娜神庙的那年7月,班利的父亲埃里胡(Nabiilishu)决定向寺庙借一笔款。

商人辛·他加尔(Sin-tajjar)与寺庙有着紧密的合作关系。在五位见证人的见证下,寺庙以“太阳神”(古巴比伦正义之神)的名义与辛·他加尔一起作为联合债权人,借给埃里胡1又1/6谢克尔白银(约9.33克),埃里胡承诺将在收获的季节还本付息,利息根据本金和标准利率计算。

图1-3 班利向寺庙借款的合约

这一借贷合约用楔形文字记录在一块泥板上,然后装入陶土信封,盖上借方印章。债权人将保存该信封,等到债务偿还之日再打开。

泥板既可以由自己持有,也可以出售给他人,从而将债权转让给他人。这是现代证券交易的雏型。

在古巴比伦,城邦实行管制经济。

很多时候,1谢克尔银只是记账手段,充当价值尺度,记录资源分配状况。

白银没有广泛流通,而是当作一套会计体系的一部分,被小心地保存在寺庙的金库里。

古巴比伦寺庙职能类似今天的银行,他们从事保管金银、发放贷款、收付利息的货币兑换活动。许多商人依附于寺庙和国王,为神庙或王室利益经商。

根据《埃什南纳法令》规定:

1谢克尔银相当于12塞拉(sila)的油、15塞拉的猪油、300塞拉的草木灰、600塞拉的盐、600塞拉的大麦,可以购买180谢克尔重的铜、360谢克尔重的羊毛。

一个月的劳动价值是1谢克尔的银,而租赁一辆牛车(包括牛和车夫)一整天需花费1/3谢克尔的银。

如果一个人咬掉另一个人的鼻子,罚金为60谢克尔(1迈纳)银。

戳瞎别人的一只眼睛的代价同样是60谢克尔银,咬断一只手指是40谢克尔银,打掉一颗牙或咬掉一只耳朵是30谢克尔银,掴别人一巴掌是10谢克尔银。

城邦民众缴纳、拖欠强制性捐款,并没有必要使用银块,而是按照兑换比例,以谢克尔银为尺度,以相当数量的大麦、羊毛或其他商品支付。

除寺庙之外的其他市场,很多交易也是以信贷的形式完成,比如酒钱以谢克尔银的方式记录在泥板上,等到收获的季节,可以用一定数量的大麦支付。

在班利向寺庙借款这个故事中,合约并没具体要求到期后以什么标的履行,这意味着,他的选择有很多。然而,或许是收成不好,或许是突遭变故,这笔贷款并没有被偿还。因为按照当时法律规定,合约一旦被履行,记录债务的泥板,就要被放到水中,泡成泥浆。

在某种程度上,将银当作记账手段让人联想到国际黄金储备。

目前,约有7055吨的黄金保存在曼哈顿的一个巨大地下金库里,由美国联邦储备局负责管理。这些黄金的所有者包括世界各地的政府、央行和其他官方组织。当一个实体决定向另一个实体出售一部分黄金,某个银行职员就到地下金库,将金条运到正确的房间,而黄金几乎不会离开金库。

从美索不达米亚的“陶筹”计账法,到古巴比伦的“楔形”合约,苏美尔人进行的并不是简单的物物交换,也不依赖白银,而是在城邦统治者的管理下,以类似临时凭证的虚拟货币(谢克尔银)为价值尺度进行,这是一个复杂的债务网络。从以上论述,可以得出以下观点:

一是货币起源于一种“借贷”关系,是一种被遮蔽的“礼物”逻辑。

二是货币是“软”的,是一种虚拟的价值尺度。

三是存在一个强有力的中央机构(王宫和寺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