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货币的本质
2025年09月26日
六、货币的本质
人类学家马塞尔·莫斯在《论馈赠》中写道,礼物具有政治、社会以及宗教等多个维度的意义。
礼物往往反映赠予者的意图,从表达善意,慷慨无私,到巴结诱惑,或者另有所求。而且,礼物有着独特的礼仪和规矩,通常存在三个环节:给予、获得和反馈,这三个环节共同构成了礼物经济的循环。
礼物经济与货币经济之间,存在非常微妙的关系。
与货币借贷类似,还礼是一种义务,这种义务,似乎就是利息的雏形。
无论是收到礼物还是借贷货币,对于得到者而言都是欠下了一笔债:人情债或者财务债。
货币源于礼物,现实中也经常作为礼物传递,两者之间有时难解难分。
从人类学的角度,债务是我们的重要流通物。并非所有的交易都必须立即完成,事实上,我们会帮助别人,也会记得谁欠我们的情,会向神灵缴纳礼物以求得内心的安宁,也会在困难时刻请求一笔借款。
在历史上,经济债务、记账式货币要早于铸币千年之久。
因此,货币不一定是商品,不一定是“硬”的一般等价物,我们可以通过某种并不具备内在价值的东西,比如一块泥板、一张纸币或者一套会计体系,来完成我们的交易。
用现代经济学的观点,货币的本质并不是一种充当交易媒介的商品,而是一套以信用为基础的清算体系,主要由三个方面的要素构成:
一是抽象的价值衡量尺度,比如谢克尔银、美元等。
二是信用记录体系,比如美索不达米亚的泥板和陶土信封,现代银行体系中的电子账本。
三是可转让,货币不只是信用,还是可转让的信用,是流动的信用。
表1-2 对货币起源、本质的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