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纯经济学派关于遗产税的相关论述
纯经济学派的税收学者代表之一的马歇尔在关于累进税问题的阐述中认为,一个人取得的超过维持生存所必需的生活费用以上的剩余,是个人幸福的源泉。人们从其收入中获得的满足,是以维持生存所必需的生活费用为起点,以后便从收入增加上的同一比例增加额而获得同样的满足。由于富人拥有资本和财富,其收入增加的绝对额要远远高于穷人,但富人和穷人所增加的同一比例收入,对增加幸福的程度来讲又是相等的。因此,对于个人增加的同一镑收入,富人增加幸福的程度必然要小于穷人增加幸福的程度。基于这个理论,马歇尔主张采用累进税将富人手中相当一部分收入集中于国家,以提高整个国家和全体人民的幸福,即遗产税“劫富济贫”的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