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与收入差距
2025年09月26日
二、税收与收入差距
收入分配功能是税收客观具有的功能,由于征税使纳税人收入绝对量减少,从而相当于对收入进行了分配和再分配。收入差距是收入分配的结果,可以分为绝对差距和相对差距。税收调节收入分配差距就是使绝对差距或相对差距减少,一般使用相对差距概念来衡量收入分配差距程度,如基尼系数、泰尔指数等。所谓税收调节收入分配差距,是指通过差别的税制设计,达到对不同纳税人征收有差别的税,从改变原来的相对收入结构到改变收入差别水平,一般是缩小收入差距,实现收入分配较平均的状态。税收调节收入分配功能是客观存在的,而对收入分配差距的调节是取决于制度设计安排。税制执行的结果可能是缩小也可能是扩大收入差距,因此,税收分配功能与收入分配差距调节不是等同的概念。所以,我们讨论的利用税收杠杆调节居民收入分配差距,更多的是从现实的差距出发,一方面合理调控高收入者的收入,另一方面减轻低收入者的税收负担。但是,这种做法并不能直接增加低收入者的实际收入,因此,在税收调节收入分配差距的作用方面,更加凸显的应该是调控高收入者的收入。
由于税收调控收入分配差距主要通过税制设计,而能够有效促进收入分配的税种主要是所得税和财产税,因此,在所得税和财产税的税制设计中多采用针对不同收入或财产所有者的差别税制。例如,对个人所得税的扣除方法、计税方式、税率选择的讨论,都是从这一角度出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