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立法,完善税收法律体系
法律是税收成立的依据,是税收行为的基本规范和保障。税收征管程序、方法手段及相关措施需要有明确的法律规定,这其中税收基本法又是法中之法,是解决单个税种立法的根本,没有一部税收基本法,就会导致税法立法层次低,法律效力弱。我国目前还没有制定统一的税收基本法,单行税法条例规定又大多非常概括,不得不用实施细则、补充规定等加以解释,形成内部通知多、理解解释随意性大、不稳定等问题。同时,校收政策变动性大,税法之间缺乏一致性,导致税法难以掌握,缺乏透明性。因此,尽快制定税收基本法,不仅是日后顺利推行遗产税的前提,也是健全和完善我国税收法律体系的迫切需要。同时,开征遗产税还应做好继承法、民法中相关内容的修订完善、与遗产税法的衔接工作,使之更加适应遗产税的征管要求,特别是继承法中关于遗产范围、遗嘱执行人、死亡通知等的规定,和民法中关于私人财产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