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现代的女子体育

近、现代的女子体育

清末起,在中小学校体育教学中,女生基本接受与男生同等机遇和水准的教育。清廷《奏定小学堂章程》、《奏定中学堂章程》规定,高等小学堂女生比男生少兵式体操一项,其余均同。五四运动后女权运动兴起。1922年“壬戌学制”规定,中学男生练国术,女生练舞蹈。1930年后,宁波中学规定下午课后体育锻炼男女生分开活动,女生活动项目有舞蹈、国术、网球等。抗战爆发前夕,按民国教育部《中等学校强迫课外活动试行办法》规定,中学女生增学战地救护一项。50年代起厉行男女平等,小学和初中体育课均为男女合班教学,高中阶段根据女生生理发育特点多数学校采用男女生分班教学,基本教学内容相同,活动项目有所区别。从1906年域内中小学堂参加宁波首次学生运动会(丙午运动会)起,到1947年5月举行的勤县中等以上学校联合运动会和历届县运动大会,每次均组织男女组包括民众组的女子项目参赛并取得不俗成绩。

辛亥革命后域内先后建有具备一定规模和较长办学年数的两所女子专门学校:私立甬江女子中学(1844—1958)和宁属县立女子师范学堂(1912—1942)。

甬江女子中学前身为清道光二十四年(1844)英国伦敦东方妇女教育促进会女教士爱尔敦·赛在原祝都桥(原《宁波日报》社址)竹丝墙门内大屋开办的女义塾。民国十二年(1923)定名“私立甬江女子中学”,设课并开展正规的女子体育课教学,1951年改为公立“宁波女子中学”,1958年改办普通中学(宁波市第六中学)。

县立女子师范学堂建于民国元年(1912年,今宁波市第二中学址),先后易名“市立女中”、“县立女中”,至1941年宁波沦陷时并入县立临时中学后成为普通中学。

女子学校的女子体育教学比之普通学校更为专一和注重。民国时期至60年代,甬江女中的体育教学和女子竞赛成绩均较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