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体育竞赛

第一章 体育竞赛

体育竞赛是竞技体育目标得以实现的主要形式。竞赛以统一的游戏规则为准绳,在公平公正执法的前提下公开地进行。不同比赛项目在不同时期可以对竞赛规则进行必要的修正,但必须获得相关专业组织的批准和全体参与者的认同。

1995年以来,区体委(局)联络机关党委和机关工委每两年举办一届区级机关运动会,至2008年已办8届。但迄今未举办过辖区内的全民运动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