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国

中华民国

民国元年(1912)是年始,学堂改称学校。

民国四年(1915)11月5—7日,省立四中(宁波中学)、私立效实中学、宁属县立甲种商业学校、宁属甲种工业学校、县立女子师范等校赴杭参加在梅东高桥大营盘召开的省中等学校第一次联合运动会。

民国七年(1918)4月1—3日,省立四中赴杭参加在钱塘门内西大街铜元局后大操场(今杭十四中址)举行的省中等学校第二次联合运动会。

民国九年(1920)域内永耀电力公司、四明电话公司、华美医院(市二院前身)等开始组建职工篮球、足球、网球、乒乓球等业余运动队;少数照相业职工和屠宰、搬运工人开始练武术、举石担等。

民国十一年(1922)11月1日,国民政府以大总统名义发布《学校系统改革令》,颁布教育部制订的《学校系统改革案》,史称“壬戌学制”。其中规定,学校体操课改为体育课。

民国十四年(1925)4月25日,城区足球队与访甬的意大利军舰水手足球队进行比赛。

民国十六年(1927)4月,国民政府颁布《国民体育法》。

民国十七年(1928)6月2日,宁波市体育协进会在省立四中操场举办“宁波、勤县联合运动会”。项目除田径外,还有团体操、国技和舞蹈等,百余单位参赛。

是年,县国术馆成立,县长陈宝麟兼任馆长,阮增辉(奉化人)任总教习、副馆长兼教务部主任,上海精武会会员朱润身任教习,设少林拳、摔跤、拳击、太极拳等教学项目。

民国十八年(1929)3月,市政府以旧学府射圃8671平方米土地为场地,建宁波市立运动场。田径场跑道内周306米。

5月15—17日,域内中小学校组队参加在县立体育场(江东演武巷大校场)举行的全县运动大会。

11月5日、6日,宁波市立小学在市立运动场举行第一次联合运动会。项目有团体操、田径等106项。到会各校师生及来宾约万余人。

11月14日,市国术馆成立于公共体育场原孔庙大殿内,教练王逢岗开设摔跤、拳击班,另有少林拳、太极拳等教学班。

民国十九年(1930)3月,省立四中35名选手组成体育代表团赴杭(梅东高桥大营盘体育场)参加全浙第一届运动大会,获田径团体总分第一名。

10月—12月,域内甬江女中、商校、效实中学等组队参加由傅政霖等人发起在市立运动场举办的排球公开赛。

民国二十年(1931)8月,县国术馆迁入撤市接管后更名的县立体育场内(即原市立运动场)。

民国二十一年(1932)5月6—9日,县首次举办民众业余运动会,比赛采用上年全国运动会比赛规则。

10月15—18日,浙江省第二届运动会第二赛区(宁波、绍兴、台州)比赛在县立体育场内进行。项目有田径、游泳、篮球、排球、足球、网球比赛。省立四中获初中男子组总分第一名,县女中(市二中前身)获高中、初中女子组两个第一名。

民国二十三年(1934)10月25—28日,全县运动会在县立体育场举行,设民众、中学、小学三大组。项目有田径、篮球和国术表演等。

民国二十四年(1935)5月2—18日,勤县、省立四中、宁工(甲种工业学校)组队赴杭参加浙江省第四届运动会。

是年,省立四中筑新操场——400米跑道的田径场(直道8道、弯道6道),中间足球场、田赛场;跑道内外均以松木扣边。

民国二十五年(1936)是年,私立效实中学组队参加全国童子军检阅获第一名。

民国二十六年(1937)4月24—27日,县第三届全县运动会在县立体育场举行,131个单位1450名运动员参赛。

5月5日—9日,省立四中、甬江女中等校运动员赴杭参加省第五届运动会。甬江女中获女子大专高中民众组田径总分第一名。

民国三十年(1941)10月10日,域内部分中小学师生参加在北大路公共体育场举行的浙东五县复兴运动会。在民众组中首次有日侨参加,并组织了中—日800米团体赛。

民国三十三年(1944)5月26日、27日,县第二届全县运动大会在县立体育场举行,学校及团体计80个单位937名运动员参加。

6月29日—7月1日,省第六专区(相当于宁波专署)各县联合运动会在县公共体育场举行。

民国三十六年(1947)5月23—27日,域内效实、省立四中、三一等中学组队参加在县立体育场举行的勤县中等以上学校联合运动会。

9月5日,县民教馆、县体育协进会联合举办“九·九”体育节纪念会大型活动。

民国三十七年(1948)4月8—15日,省立宁中、甬江女中、效实中学、三一中学等各校组队赴杭参加全浙第六届运动会拳击、举重、摔跤、游泳、足球、篮球、排球、网球、垒球、乒乓球、田径等11项比赛。省立四中高中男子组获公开组4×400米接力和1500米并程接力两个第一名,并获学校组径赛锦标(即总分第一名);效实获高中男子组网球锦标(即团体第一名)。

5月5—15日,华美医院陈玉明和宁波中学杨毓庭、孙朝正等6人入选省队参加在上海江湾体育场举行的民国第七届全国运动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