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性体育市场管理

第三章 经营性体育市场管理

1987年后随着改革开放政策的实施,休闲性文体活动的市场机制初起。翌年夏季夜晚,柳汀街、和义路、高塘路等马路或人行道较为宽敞、人流相对集中地段涌现大量占道无证营业的个体台球、电子游戏机、康乐球、射击机等街头摊点。后经区文体、工商、城管等部门联合执法,一月内取缔所有无证经营摊点,并将持证经营户纳入拢市运作,引导至区文化馆月岛分部、城隍庙儿童泳池等室内或相对封闭的场所集中营业,由区局文化市场管理办公室协同工商、公安、卫生、城建等部门遵照省、市文化部门制订的《文化市场管理办法》实施统一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