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民初为学堂(学校)初创期,一般以借用寺庙、义庄、旧书院、旧学堂、民房、庵堂、墓庄等作校舍因陋就简地开办居多,少数学校辟有小操场供做操用。清光绪三十三年(1907)宁波府中学堂建风雨操场一片,民国二十四年(1935)修筑为新操场——400米田径场。此后域内中小学校为按规定开设体操(体育)课而平整土地作为操场上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