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管理机构

第一章 管理机构

随着现代体育从西方引进后的不断发展,附着于学校体育教育和工商实业中的现代体育管理逐渐游离出来成为政府的一个管理职能。1932年建立县体育委员会。1935年县党部设立体育干事一人管理民众教育馆的体育活动。1941年县教育局长叶谦谅兼任县体育教育会主任,实施体育管理职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区建制分合多变:区公所、区政府、市直属小街道、大街道、区公社、区革委会。1978年镇明、海曙两区定为县级政权机构,政府序列中没有体育行政机构的设置,所设文教科仅负责通过学区(镇明、海曙两学区直属市级教育部门时期)向学校下达贯彻市教育局有关学校体育事宜。中学体育由市教育、体育部门直接下达贯彻;民众、职工、老年等参加市级比赛事宜,临时由相关的区工会和共青团组织等部门,协商落实人员临时负责组队参赛。

1984年1月,镇明、海曙两区合置海曙区。4月,在新建的海曙区文化教育局挂牌“海曙区体育运动委员会”(无委员会组织),仅由教育局副局长一人兼任区体委副主任职责,并在局文体科内(内设科,后转建制科)配办事员一人具体经管,在政府直接领导和市体育部门业务指导下行使辖区体育行政和业务管理职能。

区政府历任分管体委(局)副区长 张珑仙(1984.03—1987.05)

               裘仰峰(1987.05—1992.09)

               李圣文(1991.12—1996.06)

               成岳冲(1998.02—2002.08)

               叶正波(2002.08—?)

海曙区体育运动委员会兼管负责 陶玄福(兼,1984.04—1987)

           副主任 陶玄福(兼,1987—2000.11)

2002年机构改革时易名海曙区体育局,设专职副局长一人,体育局办公室2人专行体育事宜。

    海曙区体育局兼管负责 周伟英(2001.02—2002.04)

           副局长 周伟英(2002.04—2005.07)

           副局长 史亚培(2005.07—2008.07)

           局 长 徐健(兼,2006.12—2009.12)

           副局长 汪鹤飞(兼,2008.08—)

  区体委(体育局)办公室主任 周海君(1999.05—2005.02)

        体育科副科长 张意蓉(2005.07—2006.08)

            科长 张意蓉(2006.08—)

各街道(乡、镇)由兼管的副主任(副乡、镇长或副书记)领文化站站长一人兼管体育。区属各系统一般均有副职分管,由工会负责或办公室临时兼管本系统职工体育和组织参加上级体育赛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