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向海曙区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25次主任会议的汇报
(撰稿暨报告人:陶玄福时间:1994年6月12日地点:海曙区人大会议室)
区人大常委会各位主任:
作为城区精神文明建设重要内容之一的海曙区体育工作,在区委、人大、区府的领导和各部门的支持下,坚持改革,积极探索,几年来,无论是以健身为目的的群众体育,还是以夺取金牌为目标的竞技体育,都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以职工和中老年人为主体的晨练队伍遍布在各大公园、广场、绿地、街头;以中小学生为主体的未来体育大军不但较好地贯彻了“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而且在市以上青少年体坛上为海曙区争得了众多奖牌和荣誉。区体委认真坚持体育工作为经济建设服务、为稳定社会服务、为丰富人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服务的工作指导思想,努力克服无机构、无场地、人手少(两个半干部)、经费短缺(徘徊于人均七分钱)的客观困难,积极开展小机关、大服务,面向辖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通过发展体协网络,依托社会办体育,使群众体育生机勃勃,竞技体育名列前茅。
一、发展体协网络,促进两个效益
根据广大群众体育爱好的需要,区体委审时度势,积极稳妥地发展全区性的各类体育协会,先后建立了区老体协、区信鸽协会、区农民体育协会、区气功协会、区棋类协会、区钓鱼协会、区桥牌协会、区风筝协会、区门球协会等九个体育社团。区乒乓球协会和区武术协会也即将宣告成立。各协会及时向民政部门登记注册,使之成为合法体育社团。还注意不断向协会输入业务骨干和经济界人士,使大部分协会组织健全,活动经常,深受群众欢迎。九个体协共有团体会员57个,辅导站29个,个人会员近7000人,建构了我区群众体育的中坚。
区老体协成立八年来,面向群众,扎根基层,既抓组织建设,又抓活动开展,到今年五月,全区各街道、乡镇全部建立老体协,95%以上的居委会建有老年体育小组;共举办区老年人运动会三届(每两年一届),计单项比赛53次,参赛运动员累计达4587人次。据统计,我区老年体育人口达1.6万人,约占老年人口的53%。月湖、灵塔、鼓楼等街道多次被评为市级和省级老体协先进单位。有两位同志连续被评为全国老年人体育工作先进个人;原县学街道(今合并为月湖街道)曾被评为全国老年人体育工作先进集体,省体总主席、原副省长翟翕武同志亲自向他们授了铜匾。
1992年,区桥牌协会受国家体委的委托,集资30多万元,举办了1992年全国桥牌双人赛,全国各省、市、自治区和全国各行业体协计44个代表队、300多名桥牌高手汇集甬城进行了为期一周的双人赛和名人赛。区领导为获得“海曙杯”桥牌赛前六名的运动员发了奖。该次比赛海曙区被评为1992年全国优秀赛区,扩大了海曙的影响,提高了知名度。
各协会都能定期组织活动,既抓普及又抓提高,促进了体育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同步增长。区门球协会中的许多离退休老干部、老军人深深得益于门球运动。有的原先一年要住两次医院,参加门球活动以后,五年没有进过医院大门。他们中有三对老夫老妻最近自费去江西九江(庐山)参加全国门球比赛,深感体育的投入是划得来的。原县学街道老体协曾做过一次定点调查,结论是凡是参加适度体育活动的人,其医药费普遍下降,有的降幅达60%。体育的社会效益举世公认,其经济效益也正在渐渐被人们所认识。
二、依托社会支持,拓宽联办之路
面对海曙体育的困境,区体委积极探索社会办体育的路子,妥善运用“一靠协会,二靠社会”的两件法宝,赢得了群众体育的生机和活力。每年要组织大小各类比赛30次以上,小的几十人,大的千把人,其中70%是通过与其他单位联办或杯赛的形式集资进行的。如三届老年运动会、三届家庭运动会、五届棋王赛、两届幼儿运动会和每年举行的机关三项比赛等,还有“云标杯”“海宫杯”“宁钟杯”“组工杯”“农口杯”“灵塔杯”等各类比赛,都是采取集资举办或独资冠名承办的形式,将区体委的一元钱变成两元、三元或更多些投入到体育事业中去。
依托社会办体育,不断拓宽体育社会化的路子。1992年9月,受宁波市体委委托,由宁波星光灯具厂全额资助、区体委组织七人风筝队代表宁波市赴广东省阳江市参加全国第三届风筝比赛,获得个人单项2金、1银、4铜和团体总分第五名的优秀成绩。去年在区农经委的全额资助下,组成五人中国象棋队赴南京市参与为期半个月的全国象棋锦标赛,赛前还进行了象棋大练兵。如此这般让社会来办体育,使体育为提高单位知名度服务,单位为体育事业作贡献,相互依存,相得益彰,使我区体育得以在困境中前进,在联办中发展。
三、扭住传校龙头,力保前茅地位
学校体育既是全民健身体育的基础,又是从小培养人才的重要环节。现今各县市区体育实力的较量,其实是中小学业余训练成果的较量,也可以说是体育传统项目学校(以下简称“传校”)间的较量。为了扭住传校这个龙头,保持我区体育在大市范围的前锋地位,全区设有十一所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其中,省级传校1所(镇明中心小学—游泳),市级传校3所(第二中学、苍水街小学—田径,布政街小学—乒乓球)区级传校7所,设有6个业余训练点,每年举行包括田径在内的小学生十项体育比赛,不断对各中小学贯彻实施《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全区中小学生体育达标率1993年为91.4%。每年向上一级少体校、运动学校和省队输送百名左右的尖子运动员,区文教局每年安排近两万元经费用于竞赛训练和补贴体育器材的购置。在一年一度的市小学生各项比赛中,我区7次获得团体总分第一名的优秀成绩。
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和业余训练网点的建设为我区竞技体育水平的提高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在四年一届的1993年宁波市第十二届运动会上,我区参加青少年部的十个大项比赛,其中,网球和三棋占绝对优势,游泳、乒乓球、羽毛球、武术等项目雄居第二,共获得金牌35枚,银牌32枚,铜牌27枚。金牌总数全市第二名;获总团体分977分,也列居全市第二名。在这些成绩中,第二中学、镇明中心小学、培英学校、第一中学、李兴贵中学等单位为我区作出了较大贡献,使我区在大市范围内的最高级别比赛中保持了前茅地位。
四、人民呼唤体育,投入亟须增加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社会的发展,体育已经进入千家万户成为现代科学文明生活方式的基本需要。人们的体育意识不断增强,体育健身的需求越来越高。以目前我区“城中城”之地位而论,体育场地、体育设施、体育投入远不能与之相适应。每天晨练期间,各大公园几乎人满为患。最典型的要数海曙公园门前的广场,项目多、人员多,不得不分批进行,做了中功换香功,一批接着一批地晨练。公园内,市、区的辅导站之间争场地的矛盾时有发生,城区内几乎80%的小学没有合格的体育场地(操场),有的甚至小学生做广播操都要分批进行。组织业余训练的体育教师从早上6:30开始早训一小时,晚上放学前训练一小时,能够得到的补贴还不足买两根油条。因为经费不足,一些去外地参赛交流的项目不得不放弃,等等,不一一枚举。
我区的体育事业需要有一个大的发展,为此建议:
1.增加经费投入
财政预算列项的正常“体育经费”从现有的人均7分水准一次性提高到人均2角水准(约4.8万,省体委制订的体育先进城区评选标准规定为人均3角)。海曙区体育总会成立在即,要求财政预算列项“体总经费”,并从1995年一万元起步,逐年有所增加。
按省财政厅、省体委文件规定,由当地财政解决“业余训练网点费”每年8000元,用于学生、教师的训练伙食补贴和购置体育器材、出成果奖励等。
2.规划体育设施
旧城改造和小区建设中应该有公共体育场地和体育设施规划。
小区配套新建成的小学应按国家教委制订的办学规范建有合乎标准的操场和学生活动场地。
尽快落实海曙区精神文明建设“一二一”工程中海曙区体育俱乐部的建筑地点和建设资金,争取全社会支持体育事业。
3.建立行政工作网络
彻底改变建区十年来没有“海曙区体育运动委员会”的区体委现状,使之成为名副其实的区级体育行政部门。
建立乡镇街道体育工作网络,成立地区性体育协会或体育联合会,做到有领导分管,有专(兼)职体育干部,有一定的经费保障,有社区体育活动,开展争创省市先进体育街道活动。
在有较多基层单位和职工的区级部门、系统中,建立行业性体育协会,配好专兼职体育干部,经常开展职工体育活动,增强职工体质。
在区人大的关心下,区委区府和各部门的进一步重视支持下,在困境中崛起的海曙区体育事业必将在全社会的支持下得到更大的发展,区体委将不遗余力地为满足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而作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