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信息化的建设内容
水利公用信息平台为各个应用系统的开发和运行提供统一的软、硬件环境,以避免重复建设,实现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包括:
1.水利信息标准化建设
在广泛采用国际和国家标准的同时,重点是建立起水利系统适用的信息化标准体系。
制定和完善水利信息采集标准与规范。在水利信息源中,大多数种类的信息缺乏统一的标准、规范,要开展不同层次的信息需求调研,分类整合现有水利信息指标体系,合理规范信息采集渠道,对于一些不适合信息化要求的已有标准、规范,必须进行修订和完善,在此基础上,研究建立适应信息化的水利信息采集标准和规范。
加快研制水利信息化关键技术标准与规范。对信息的存储、传输、共享及应用软件的开发与网络建设相关的关键信息技术进行研究,结合水利信息化建设的实际需要,建立水利信息化关键技术标准与规范。该技术标准与规范适用于各级水利部门的信息化建设,保证信息资源的共享及应用软件的相互兼容,实现各级各类水利信息处理平台的互联互通。
2.基础数据库建设
基础数据库是可供多个应用系统共享的数据库,主要包括国家水文数据库、水利空间数据库和基础工情库等。
(1)国家水文数据库建设。国家水文数据库存储经过整编的历年水文观测数据,是各种水利专业应用系统的基础。在现有基础上要重点解决测站编码、库结构,水位基准、水量单位的统一,以及与整编程序的接口等问题,尽快建成中央节点库,完善流域和省级节点,依托水利信息网络,实现上网运行,提供信息服务。
(2)水利空间数据库建设。水利空间数据库是描述所有水利要素空间分布特征的数据库。在国家空间数据库基础上建立1∶250000、1∶50000比例尺覆盖全国的水利空间数据库,在防洪重点地区建立1∶10000或1∶5000比例尺的水利空间数据库。逐步实现 “数字流域”或“数字水利”。
(3)基础工情库建设。基础工情库是描述所有水利工程基础属性的数据库,包括设计指标、工程现状及历史运用信息。建成省、流域和中央三级基础工情库,形成涵盖全国水利工程、分布存储的数据库群。
3.水利信息网络建设
水利信息网络是为防汛抗旱、政务、水资源管理、水质监测、水土保持等各种水利应用提供的统一传输平台,是最重要的水利信息化基础设施之一,其建设按三级网络构架进行。
(1)建设全国水利信息骨干网。依托公用电信网,充分利用现有设施,建成覆盖水利部机关、7个流域机构、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 (水电、水务)厅 (局)、部直属单位的宽带多媒体网络,并通过链路加密等技术,将骨干网分割为涉密骨干网和普通骨干网。争取前两年骨干网初步建成,实现互联互通,并实现与国际网互联;后3年,骨干网达到兆位(Mbps)级,国际出入口达到10Mbps。
(2)建设地区水利信息网络。依托公用电信网,充分利用现有设施,建成联结各流域机构和省 (自治区、直辖市)水利 (水电、水务)厅 (局)所在地与所属单位的广域网络。
(3)建设完善各单位部门网。按照各级网络中心的要求,采用现代组网技术因地制宜地完善全国地区以上各级水利部门的部门网,流域机构和省级以上的部门网必须分建涉密网和普通网,普通网与涉密网实现物理隔离。
中国水利信息网络从国家防汛指挥系统项目的实施中开始建设,并不断扩充完善,为各个应用系统提供网络服务。其他应用系统不再重复进行网络建设。
网络中心的建设要打破部门分割,为本流域、本地区的各种应用系统提供网络管理和服务,要充分重视网络中心的配置,理顺关系,充实专职人员,使其成为本流域、本地区水利信息网络的枢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