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GIS应用项目策略性规划
虽然GIS在各个领域的应用越来越普遍,但有许多GIS系统不能真正地达到预期开发目的,造成这些项目失败的大都不是由于技术上的问题,而是组织和管理中的问题,不进行细致的项目规划是根本的原因。项目规划包括策略性规划和实施性规划,前者在项目正式启动之前进行,而后者则往往是项目实施的第一步工作。

图6-2 地理信息系统项目过程
A—用户自行开发系统;B—通过招标由GIS开发商建立系统
应用项目策略性规划工作对应于项目生命周期的识别需求阶段,主要目的是确定要建立怎样的GIS应用,组织现有的条件,包括资金、人员、设备、场地等,能否支持GIS的建立和应用。如果用户自行开发GIS系统,可以包括系统开发方案的选择;反之,一般由开发方提出解决方案。
GIS项目策略性规划一般包括5个主要部分:
(1)机构的状况分析和调查。从GIS的角度了解一个机构目前的组织、任务和技术状况,包括责任范围,发展目标,技术力量,对使用信息技术和GIS的态度,人力、物力和资金状况等。状况分析和调查为下一步计划提供了概念化的基础。
(2)机构的GIS系统开发目标。明确定义整个机构GIS总的发展方向,这个方向应当与整个机构的任务和责任范围一致,并且应当对整个系统各方面的能力作出明确的定义。制定总方向的过程需要机构内高层管理人员的参与,他们对于整个系统开发的必要性的理解和认识会对整个系统的发展有所帮助。
(3)系统开发的可行性。主要包括资金、技术力量和组织运作3个方面。资金的分析应当考虑到整个GIS实施、运行和维护的全过程,通用的方法是成本效益分析。在技术可行性方面,要考虑GIS项目中所要求的技术能否满足、技术发展以及新技术出现对项目的影响、是否需要对人员进行技术培训。组织方面,包括整个机构能否愿意承受引入GIS技术所带来的变化以及能否在开发过程中相互协作完成开发任务。
在进行可行性分析时,不可忽视各个方面的变化所引发的风险,要对风险进行客观的评价,并作出相应的防范措施。
(4)系统开发方案选择。系统开发的方案选择覆盖了GIS系统的各个方面,包括数据部分、功能部分、系统的整个软件和硬件的框架等,以确定各个方面的实施部门、进度安排和管理方法等。
(5)GIS系统决策规划书的起草。方案确定之后,需要将方案起草成文件形式,由有关部门审批,同时也可以作为系统规划和实施的指导性文件。
在策略性规划完成并得到批准之后,如果是由用户自行开发系统,则可以直接进行下面的开发工作;如果需要由另外的GIS开发商合作开发或承包开发,则可以以需求建议书的形式提交给开发商,而开发商将其作为进行需求分析的重要依据,此外,在合同中也体现了策略性规划的部分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