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

实现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十二次集体学习时首次提出了对待传统文化的“两创”思想,即“努力实现中华传统美德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此后,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开班式、纪念孔子诞辰2565周年国际学术研讨会暨国际儒学联合会第五届会员大会开幕会、文艺工作座谈会上都反复强调对待中华传统文化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这10个字内涵丰富,既是认识论又是方法论,既有要求又有举措,是“古为今用”“有扬弃的继承”的最新表述和发展。这就明确指出了新形势下我们党对待传统文化的基本态度和“两创”的基本方针。

所谓创造性转化,就是要按照时代特点和要求,对那些至今仍有借鉴价值的内涵和陈旧的表现形式加以改造,赋予其新的时代内涵和现代表达形式,激活其生命力。所谓创新性发展,就是要按照时代的新进步新进展,对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内涵加以补充、拓展、完善,增强其影响力和感召力。

科学对待文化传统,不忘历史才能开辟未来,善于继承才能善于创新。优秀传统文化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传承和发展的根本,如果丢掉了,就割断了精神命脉。我们要善于把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和发展现实文化有机统一起来、紧密结合起来,在继承中发展,在发展中继承。

传统文化在其形成和发展过程中,不可避免会受到当时人们的认识水平、时代条件、社会制度的局限性的制约和影响,因而也不可避免会存在陈旧过时或已成为糟粕性的东西。这就要求人们在学习、研究、应用传统文化时坚持古为今用、推陈出新,结合新的实践和时代要求进行正确取舍,而不能一股脑儿都拿到今天来照套照用。要坚持古为今用、以古鉴今,坚持有鉴别的对待、有扬弃的继承,而不能搞厚古薄今、以古非今,努力实现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使之与现实文化相融相通,共同服务以文化人的时代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