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观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中国秉持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观,倡导国际关系民主化,坚持国家不分大小、强弱、贫富一律平等,支持联合国发挥积极作用,支持扩大发展中国家在国际事务中的代表性和发言权。中国将继续发挥负责任大国作用,积极参与全球治理体系改革和建设,不断贡献中国智慧和力量。” 这是新时代中国特色大国外交思想的重要内容,是中国参与全球治理体系改革和建设的基本原则,也是推进国际关系民主化、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积极倡议。中国明确提出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观,回答了“谁来治理”、“怎样治理”和“为什么治理”的重大问题,具有鲜明的时代意义和深刻的实践意义。
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观明确了全球治理主体(谁来治理)这一根本问题,强调治理的多元主体、平等参与和民主协商,是国际关系民主化在全球治理领域的具体实践。
共商共建共享的治理观意味着全球治理的主体是构成国际体系的世界各国,而不是世界的某一个部分和某一类国家。这是一种共有共治共享的理念,是国际关系民主化在全球治理领域的突出表现。国际关系民主化的基本精神就是反对单边主义和强权政治,坚持主权平等、不干涉内政、尊重多样性、协商治理和共同发展等基本原则。国际关系民主化是全球治理改革的必然要求。共商共建共享意味着世界各国不分大小、强弱,平等参与全球治理进程,协商应对全球问题,共同承担全球责任,合作促进全球福祉。
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观回答了“怎样治理”的问题,从代表性、包容性、开放性和公正性四个方面规定了全球治理体系的内涵。
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观要求建设更具代表性的治理体系。共商共建共享所强调的“共同性”就是要增加新兴市场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全球治理体系中的代表性及发言权,使之能够更加平衡地反映大多数国家的意愿和利益。
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观要求遵循更具包容性的治理原则。作为国际体系主要行为体的主权国家都有平等参与全球治理的政治权利,以及自由进入国际市场、参与国际经济竞争且获得公平经济收益的权利。无论是在全球治理的政治安全领域还是经济、社会领域,任何国家都没有垄断性权力,任何国家政治和经济权力的增长都不能以牺牲其他国家的利益为代价。
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观意味着更具开放性的治理方式,即以应对跨国威胁、提升共同福祉为驱动。开放指的是参与成员开放、议程开放、合作过程开放和结果开放,是防止治理机制封闭化和规则碎片化。过程开放的全球治理不应简单地以制度化水平为衡量标准,不应机械地预设固定成员、路径和具体目标,而是应该以问题为导向,以有效应对跨国威胁、凝聚共识、促进合作与共同发展为宗旨,同意合作议程并且愿意承担责任的国家都可以加入进来,以非歧视性原则为基础与非成员国共同分享利益。
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观要求建立更具公正性的治理规则。国际规则是全球治理的核心,有效规则是有效治理的必要条件。公平公正的规则有助于加强信息透明度、降低不确定性和交易成本、促成国际合作。同时,规则又是世界秩序的基础,制定和实施什么样的规则会在很大程度上决定利益天平倾斜的方向,也将对未来全球治理走向和国际秩序形态产生深远影响。现行全球治理体制公平性不足,当下,公平地、充分地考虑各国的责任和权利,尤其是发展中国家在国际事务中的代表性和话语权,是公正性原则的重要内容。
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观以构建新型国际关系为实践目标,以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为最高目标。
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观是构建新型国际关系的实践。平等参与、协商治理、共同建设可以推动国与国之间形成相互尊重和对话合作的互动习惯及文化。共同面对跨国威胁、共同承担治理责任、共同享有发展成果可以有效纠正全球化进程中权责不等、发展不均、分配不公的问题,可以有效避免治理失灵和体系失序。新型治理观强调“共同”与“合作”,这是对强权政治、零和思维和丛林法则的根本否定,也是在全球各国相互依赖更加复杂条件下,各方实现共赢的唯一路径。
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观以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为最高目标。随着冷战结束和全球化飞速发展,各国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的程度空前加深,越来越成为“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命运共同体。只有将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作为全球治理的最高目标,以保护和促进全人类的共同利益为根本宗旨,才有可能真正从根本上克服治理失灵的问题,建立公平公正有效的治理体系和世界秩序。
推动全球治理体系变革是国际社会大家的事,要坚持共商共建共享原则,使关于全球治理体系变革的主张转化为各方共识,形成一致行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什么样的国际秩序和全球治理体系对世界好、对世界各国人民好,要由各国人民商量,不能由一家说了算,不能由少数人说了算。”推进全球治理体系变革并不是推倒重来,也不是另起炉灶,而是创新完善,使全球治理体系更好地反映国际格局的变化,更加平衡地反映大多数国家特别是新兴市场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意愿和利益。坚定维护以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为核心的国际秩序和国际体系,维护和巩固第二次世界大战胜利成果,积极维护开放型世界经济体制,提高国际法在全球治理中的地位和作用,推动建设和完善区域合作机制,加强国际社会应对资源能源安全、粮食安全、网络安全,应对气候变化,打击恐怖主义,防范重大传染性疾病等全球性挑战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