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工作

信访工作

【概况】 2018年,南皮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信访工作。对全县人民群众的来信、来电、来访做到件件有处理,事事有着落;承办本级与上级党政机关、领导同志交办、转办的信访事项;研究信访工作中的情况和问题,及时向党委、政府反映,并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调查处理信访老户问题和重要信访案件;配合有关部门处理异常、突发集体事件;检查、指导、协调下级地方和同级各部门、各单位的信访工作等项工作取得一定成效。

2018年,县委授予信访局“2018年实绩突出单位”“社会治理和信访稳定先进集体”和“旅发大会突出贡献奖”等荣誉称号。

【大事记要】 2018年,为贯彻落实好中央、省、市关于信访稳定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工作形势的变化,县信访部门起草了《关于建立常态形势下信访稳定工作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经县委常委会通过后印发。3月份,出台了《南皮县信访稳定工作责任划分界定办法》,对于各类信访案件责任进行了系统划分,阐明了责任划分的原则,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年内还起草了《南皮县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南皮县信访法治化建设实施办法》《南皮县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包联化解信访矛盾实施办法》,以推进全县信访工作规范化、法制化进程。

打造以县群众工作中心为龙头,以乡镇群众工作站为纽带,以村级群众工作室为前沿的三级服务群众工作平台。在全县9个乡镇完成群众工作站建设,完善了各项制度,配备了专职人员,全县312个行政村也建立了群众工作室。

加强县级领导包案息访工作,全年已落实领导包案86件。

网上信访成为群众反映诉求的一个重要渠道,年内接收网上信访案件总量886件,群众对于信访部门的满意率达到98%,对于责任部门的满意率达到95%。

年内,县信访部门协调县领导接访、约访涉军人员42批次/138人次,将人员最大限度的吸附在当地。至年底,南皮县在国家退役军人事务部涉访登记6人,为全市登记人员较少县之一。对于一些有上访苗头的重点人员落实“五包一”稳控责任,已落实296人。

2018年,县信访部门坚持以《信访专报》的形式向县委、县政府汇报;对每月的信访工作情况以《工作通报》的形式向县领导汇报。共撰写《信访专报》5期、《工作通报》11期。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县信访局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利用矛盾纠纷排查、接访、约访、下访等形式查找涉黑涉恶线索,向公安部门移送涉黑涉恶线索19条。

【信访办理】 2018年县级领导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件1636批次/4355人次,其中集体访159批次/2437人次。

2018年承办中央、省、市交办信访事项42件,办结42件,按期办结率为100%,其中网上交办17件,中央巡视组交办8件,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交办8件,省委巡视组交办1件,上级交办“四大攻坚”案件8件。

省委第十三巡视组转送信访案件213件已全部办结。

自办信访案件559件次,按期办结率为100%。

【矛盾纠纷排查】 2018年,总结过去信访稳定工作的经验做法,健全信访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长效工作机制,发挥村级“一干两员”、乡镇“一办三调”的作用,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排查原则,确保不留死角,不漏一人一户,对排查出的隐患苗头逐一登记造册,建立了排查台账,落实包案领导、责任人和办解时限;对其中的重点信访问题全部落实了县级领导包案,共落实县级分包重点信访案件86件,并根据排查和办理情况及时进行调整更新,实行动态管理。

【非正常上访治理】 2018年,南皮县加大《信访条例》《河北省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并将同县检察院、法院、司法局联合印发的《关于依法处置信访活动中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在各乡镇和信访接待场所广泛发放、张贴,细化责任,明确打击对象和打击力度。同时加大了对违法上访的处置力度,年内共拘留违法上访人员25人,训诫违法上访人员28人。通过行之有效的打击,对违法上访人员起到了很好的震慑作用。年内全县的进京非访仅为5人次。

【完善信访工作机制】 为促进全县信访工作的高效运转,南皮县委、县政府一直注重信访稳定工作机制建设。组建以县群众工作中心为龙头的群众防控体系。坚持开展领导接访(约访)、下访制度,落实县级领导包案制度,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县联席会议坚持每2个月召开一次例会。实行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县委制定出《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办法》。制定重大信访问题处理预案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