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综合治理

环境综合治理

【概况】 2018年,按照省市环保工作会议精神和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深入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强化治污减排措施,加大环境整治力度,严格环境监管执法,扎实推进环境保护各项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年度任务。南皮被评为全省“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先进县”,县环保局被评为“市级文明单位”和“实绩突出垂直双管部门”,被县委、县政府授予“2018年度实绩突出单位”“社会治理和信访稳定先进集体”“生态环境建设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空气质量提升】 2018年南皮县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6.07,同比下降11.52%;PM2.5为57微克,同比下降12.31%;PM10为98微克,同比下降8.41%;二氧化硫为24微克,同比下降22.58%;一氧化碳为2毫克,同比下降23.08%;二氧化氮为38微克,同比下降11.9%;臭氧为190微克,同比下降5%;全省综合指数排名第38名,全市排名第6名。全年优良天数为202天,占比55%,比上年176天增加26天;重度污染及以上天数为10天,比上年21天减少11天。

南皮县在全省传输通道134个县(市、区)4、5、10月份空气质量考核排名中,分别位于全省第3名、第2名、第6名,省大气办进行了通报表扬,并奖励资金118万元。

【污染物总量减排】 2018年,全县实施水污染物减排项目2个,COD年减排量2.377吨、氨氮年减排量0.096吨;实施大气污染物减排项目17个,SO2年减排394.6769吨、NOX年减排量123.406吨;实施重金属铬减排项目1个,为南皮县华信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电镀车间关停项目,全年削减重金属铬排放1.15千克。完成各项年度减排任务。

【大气污染防治】 加快燃煤锅炉综合整治。市大气办下达南皮县2018年剩余锅炉数为352台。至5月底已全部拆除淘汰完毕。强化劣质煤、油治理。全县涉重点用煤企业2家,均按市环保局要求实行半个月一次的政府性煤质抽检,抽检结果均为达标;油气回收设施监管,按每季度检查一次的要求完成对全县加油站油气回收设施的常规检查,上半年各加油站自行委托完成油气回收设施的监测,并报环保部门备案。强化工业源VOCs监管。全面开展VOCs整治,全县纳入VOCs治理企业58家,已全部完成治理,有机废气做到达标排放。重点涉VOC企业在线监控设备安装,全县涉及2家企业,已全部完成安装联网任务,接入沧州市环保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汽修喷漆企业整治,全县纳入治理计划的汽修喷漆企业(门市)37家,已完成治理任务13家,对未按时间节点落实治理任务的进行断电倒逼治理措施,对达不到相关标准要求的一律关停。强化“散乱污”企业治理,年内全县排查“散乱污”企业94家,其中关停取缔类22家,提升改造类72家,已全部完成整治。制发《南皮县“散乱污”企业长效监管机制工作方案》,保持“散乱污”企业动态为零。强化工业窑炉治理。经排查,全县工业窑炉主要涉及1家陶瓷、17家铸造和7家建材(砖瓦)企业,已全部办理了环评审批手续和排污许可证,坚持合法经营。强化天然气锅炉低氮治理,年内完成10蒸吨以上天然气锅炉的改造任务,涉及1家企业,已按要求完成低氮30毫克改造。完善秸秆红外视频监控系统,农村区域秸秆红外视频监控系统项目已建设安装完毕并投入运行,县环保局定期对各乡镇着火点数量进行定期通报。乡镇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建设,已完成全县8个乡镇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建设并联网运行。涉省级开发区空气质量监测站建设任务1个,已完成建设安装任务,验收合格。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建立县大气污染防治指挥中心,配备了相关人员、设备。

【水环境治理】 改善重点河流水质。通过推进重点污染整治、加强河道综合整治、健全长效管理机制等举措,全面改善南运河、宣惠河、漳卫新河3条重点河流水环境。建立巡查巡检制度,每月排查一次河边垃圾,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按照《沧州市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方案》的要求,积极推进入河排污口规范化管理。强化涉水企业的现场执法,严厉打击偷排偷放、超标超总量排放和非法倾倒行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违规项目整治,5月份,生态环境部对在南皮县境内的大浪淀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进行现场督查,共交办18个问题。对于交办的问题,县环保局高度重视,立即研究,逐个逐项梳理,明确整改要求、完成时限、责任人。同时,在交办问题的基础上,举一反三自查处理2个问题。生态环境部督查组交办的18个问题和自查发现的2个问题,全部完成整改。纳污坑塘排查整治,印发《南皮县渗坑污染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等文件,与各乡镇、有关部门联合对全县坑塘开展拉网式排查,并结合全县城乡环卫市场一体化管理项目,及时清运坑塘周边垃圾,保证水环境安全。对市坑塘办2017年排查的南皮县750个农村坑塘进行复核,最终确定全县无纳污坑塘。陆源污染防治,将涉水排污单位、沿河垃圾堆放、黑臭水体、违建违障等四项内容作为排查整治重点。与各乡镇、有关部门联合开展细致排查,排查涉水单位44家,发现问题18个,全部立行立改;发现垃圾侵占河渠坑塘问题11处,全部清理完毕。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改造,全县纳入改造计划的加油站39家,全部完成改造。

【土壤污染防治】 土壤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全县涉及土壤重点监控企业1家,已进行土壤污染自行监测。危险废物环境隐患排查,按照省市开展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环境隐患排查工作安排和《关于建立定期上报“五个清单”工作制度的通知》要求,开展环境隐患排查并建立“五个清单”。南皮县在河北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平台申报涉危险废物企业59家(不含医疗废物),上报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环境管理基本情况表58家,剩余1家为沧州宏泰五金制造有限公司,已停产。发现隐患问题单位16家,隐患问题22个,全部整改完成。在第二季度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检查中,发现存在问题企业5家问题20个,全部整改完成。按照《南皮县固体废物环境风险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职责分工,对全县工业企业固体废物的产生处理情况进行摸底排查。排查企业6家,未发现问题。

【生态红线与环境监测】 根据河北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办公室《关于对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开展核对排查及成果再确认的工作通知》,生态红线划定涉及县内大浪淀水库、南运河、漳卫河、宣惠河流域途经的5个乡镇的23村,经认真排查核对后,确定生态红线范围内无企业和居民点,上报市局自然生态科,已经国务院同意并公开。

2018年局监测站完成环境应急监测、执法监督监测、比对监测、信访调查取证监测共计213个监测报告,出具监测数据2000多个。

【涉污企业监督管理】 严格落实环评审批制度,年内完成报告书审批2个,报告表审批195个;收到建设单位自行验收62个,并进行备案。全面推进排污许可证改革,全县持证企业119家,按排放类型划分,涉水企业20家、涉气企业30家、既涉水又涉气企业36家、不涉水不涉气企业33家。强化企业现场环境监管,对电镀、喷涂、电泳漆等重点涉水企业的各排污节点进行现场检查,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随机抽取检查企业、随机抽取执法人员,对排污企业进行现场检查;加大对环境违法企业的惩罚力度,针对日常监管中发现的环境问题,对31家企业下达责令停产治理,对64家环境违法企业进行立案处罚,罚款296.1178万元。开展重点行业提标整治,聘请专家对电镀进行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根据专家意见对电镀企业(车间)16家进行停产整治。通过停产倒逼促进企业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全面提档升级,16家电镀企业(车间)全部完成整改达标排放,通过专家验收并恢复生产。10月份,组织7家砖瓦企业赴山东曲阜砖厂进行参观考察,向先进企业学习,并及时召开全县砖瓦行业环保专项整治会议。聘请2名环保高级工程师进行全程指导,根据专家意见制定《南皮县砖瓦行业环保专项整治方案》。此次整改,总投资1200余万元。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7月份县公安局环境安全保卫大队正式在环保局挂牌,入驻环保局合署办公,进一步加大对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年内向公安机关移交涉嫌环境犯罪6件,移交行政拘留案件15件。对涉核与辐射安全的企业实施监督管理,对2家涉放射源、2家射线企业,每月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确保不出现因放射源失控而发生辐射安全事故。

【环保信访】 年内接各类环保信访案件634件,其中县级直接受理347件、市级以上转办287件,全部做到及时接访、及时查处、及时反馈。定期对乡镇信访件进行排名通报。在重要节会期间,重点做好环境信访稳控,没有出现越级访、群体访事件,保障了环境信访稳定。

【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 完成《沧州市南皮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编制和市局备案,完成171家企业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操作方案》备案。制定重污染天气停产企业名单,下发到各有关部门、乡镇、开发区,年内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16次,应急响应期间加大巡查和夜查力度,保证应急响应期间企业停产到位。

【督查问题整改】 2018年,南皮县顺利通过中央、省、市级多轮次的环保专项督查。其中:蓝天保卫战环保部督察1-13轮交办问题51个,全部完成整改;前5轮27个问题全部通过部督察组核查并销号。立案处罚环境违法案件16件,罚款33.7万元。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环境执法专项行动前3轮,省级交办问题1个、市级交办问题11个,全部完成整改。中央环保督查“回头看”期间交办群众举报问题23件,全部完成整改,县政府组织各乡镇有关部门进行了核查销号。

【污染源普查】 县环保局牵头开展南皮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完成工业源、农业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生活源锅炉、入河排污口、移动源等各类源的清查建库、入户调查、数据录入上报。全面摸清全县污染源现状,为下一步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局 长:李胜利

副局长:朱运彪

副局长:武艳华

(王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