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 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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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2018年,县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牢把握维护大局稳定、促进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全面深化检察改革,依法履行检察职能,各项检察工作得以深入推进。特别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公益诉讼工作均取得优异成绩,得到省市院相关领导的充分肯定。

【环境保护专项治理】 全面落实环境污染专项治理有关规定,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改善的热切期盼,严厉惩治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犯罪和非法占用农用地、盗伐滥伐林木等犯罪。年内,共受理环境污染案件15件16人,受理提请逮捕案件5件5人,批准逮捕5件5人,提起公诉11件12人,促进了县域生态环境的改善。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按照省市院部署,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制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开展多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活动,投资11万元在检察院门口建成电子大屏一座,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专项宣传。在案件办理中,率先推行捕诉合一、重大案件提前介入、领导带头办案等工作机制,规范办案程序,加快办案节奏,批捕率、结案率均达100%。年内,受理涉黑涉恶审查批捕案件5件10人,批捕5件10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涉黑涉恶案件5件14人,其中,市院改变管辖1件2人,提起公诉4件12人。

【公益诉讼】 组织精干力量,撰写了《2018年公益诉讼工作报告》,向县委、县人大报告工作情况,得到大力支持。发放宣传手册,介绍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案件的法律依据、监督范围和工作流程;深入基层,倾听群众意见、梳理群众意愿,从群众反映强烈、影响生产生活的方面入手发现案件线索。摸排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0件,立案审查9件,发出检察建议9份,在全市处于领先位置。

【刑事检察】 履行批捕、起诉职能,依法打击犯罪、化解矛盾、保障权益,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与公安、法院等部门协作配合,依法严惩非法集资涉众型经济犯罪、个人极端暴力犯罪,持续保持对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年内受理提请逮捕案件124件143人,批捕105件120人,不捕19件23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232件309人,提起公诉191件243人,有罪判决率100%;依法决定不起诉25件31人;发出量刑建议146份,法院全部予以采纳。

【未成年人刑事检察】 坚持办案与维权并重,保护与帮教并行,构建“预防、保护、救助”三位一体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新体系。年内办理涉罪未成年人提请逮捕案件8件10人,批准逮捕6件8人;受理移送起诉案件13件18人,提起公诉12件14人。刑事和解2件2人,纠正违法3件3人,依法作出附条件不起诉3件4人,法律援助5人。选派4名党组成员分赴职中、二中、安顺等中小学担任法制副校长,深入校园开展普法教育。

【刑事诉讼监督】 认真履行侦查监督职责,集中时间,集中力量,积极开展专项监督活动,共监督侦查机关撤案4件、立案1件、追捕1人,纠正侦查活动违法18件。提请市院抗诉1件,提出抗诉1件。在案件审查起诉过程中,严格把关,追诉漏罪11起、追诉漏犯20人、纠正违法35件。

【行政执法监督】 协调国土资源、环境监察、水利等行政执法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听取各部门行政执法情况汇报,提前介入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年内督促行政执法部门移送涉嫌刑事犯罪案件6件,得到省市院充分肯定。

【民事行政监督】 2018年,积极构建多元化监督格局,针对民事审判、行政审判活动中不适用再审程序的违法情形,通过检察建议等手段进行监督纠正。年内受理民事监督案件5件,办结3件,其中终结审查2件,纠正审判人员违法行为1件。办理督促履职案件6件,发出检察建议6份。

【刑事执行监督】 针对刑事执行领域易发多发问题,扎实开展派驻检察、巡回检察和专项检察。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的违法情况,及时提出口头纠正和书面建议,年内发出书面纠正6次。积极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共审查12件12人。开展财产刑事执行检察案件18件18人。

【检务公开】 不断完善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检务机制,拓展案件信息公开深度,依法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年内公开程序性案件信息305条、法律文书198条、重大案件信息22条。发布微博1798篇,微信583篇,头条号519篇,门户网站29篇。建成12309检察服务中心,通过网站、热线电话、移动手机客户端和微信公众号四种渠道,向社会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一站式”检察服务。

【智慧公诉建设】 坚持以科技为引领,以信息为支撑,继续深入推进“智慧检务”建设。年内重点推出了三方远程庭审系统新建、检委会系统升级、出庭一体化系统改造等一系列重点项目建设,实现检察工作与大数据、互联网、人工智能等现代科技深度融合,打造“智慧公诉”“智慧侦监”“智慧案管”等多个智慧检务体系。

【“木兰有约”法治宣讲活动】 联合县法院、县司法局组成“木兰有约”法治宣讲团,举办以“走进公益诉讼”为主题的法治宣讲。通过真实的案例、精致的幻灯片、感人的微电影,为参加活动的行政执法人员送上一场关于公益诉讼的法律普及大餐,促使全县执法单位对公益诉讼的深入了解与重视,使公益诉讼更加深入人心。

【检察开放日活动】 5月30日举办主题为“关爱祖国未来、擦亮未检品牌”的检察开放日活动,就几年来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向省市县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做详细汇报。并安排与会人员参观全市未成年人刑事犯罪典型案例展板,观摩本院未成年人警示教育基地。得到各级代表、委员们的一致赞誉。

【队伍建设】 深入开展“一问责八清理、基层微腐败专项治理”、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以及纪律作风专项整顿活动,修订完善了《考勤制度》《车辆管理制度》《电子用印管理制度》等一系列务实、可行的工作制度,对考勤、值班、用印、车辆管理等多项工作都作出细致的规定。定期开展检务督查,定期通报督查结果。新制度运行一年来,效果明显,队伍素质进一步提高。

成立两个专题调研小组,制定出台详细的调研方案,选定多名员额检察官和业务骨干,通过定向学习、分组研讨、个人撰写、集中推荐等方式,合力对如何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对检察工作转型发展和公益诉讼过程中遇到的现实难题进行专题研究,年内在各类网站、报刊发表专题调研20余篇。

利用每周五下午的时间,开办“全员系列培训活动”,重点对全院干警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法律业务培训。党组成员、中层干部、入额检察官轮流每周讲座,开办各类培训30余期。出台《“大学习、大培训、大调研”活动成果展示实施方案》,就定期展示学习培训成果的形式、内容进行了细致的规范。9月28日,组织9名业务骨干分别就外出培训的课程内容、学习成果以及个人的体会感悟进行集中汇报和精彩展示,实现了一人培训,全员受益的既定目标。

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国庆

党组副书记:张欣东

      张宝利

副 检 察 长:张宝利

      刁子仲

      鄢才民

(傅文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