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 判
【概况】 2018年,南皮县人民法院在县委领导、人大监督、上级法院指导和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支持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三项重点工作”,加强审判执行,推进司法改革,强化队伍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良好法治环境。
【立案工作】 2018年共受理各类案件3693件,结案3514件,结案率95.15%,审限内结案率100%,同比上升2.41个百分点。严格把握立案标准,提高立案工作效率,坚持依法、准确、及时受理各类案件。全面推行“登字号”改革,共立登字号案件555件,推行网上立案、网上收费,全年网上立案742件,网上缴费成功694件,既有效缩短了立案、办案周期,快速化解了矛盾,又从立案源头杜绝了关系案、人情案。年内收取诉讼费170.85万元,依法为68名当事人办理减、缓、免诉讼费33.6万元,为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提供司法救助34万元,让弱势群体打得起官司。
【刑事审判】 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全力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对近三年来审理的涉及黑恶势力犯罪罪名的刑事案件逐一排查,确保“打准打狠”,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与基层“拍蝇”有机结合,配合做好全县村级两委班子换届资格审查,从源头上铲除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土壤。年内审结两起涉恶团伙案件,多家媒体进行报道,起到了惩治黑恶、震慑犯罪、扩大影响、鼓舞群众的政治、法律和社会效果。突出打击重点,持续保持对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等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把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作为刑事审判的重要职责,依法惩处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对199名情节较轻犯罪分子判处非监禁刑或免于刑事处罚。积极开展“利剑斩污”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环境污染犯罪。全年共审结刑事案件216件,判处罪犯259名,人民群众安全感进一步增强。
【民事审判】 充分发挥民商事审判化解社会矛盾功能,贯彻依法保护产权、尊重契约自由、倡导诚实守信原则,依法处理相邻关系、土地承包、劳动争议等纠纷,加大调解力度,维护各方当事人权利。充分发挥民商事审判权利救济功能,开展家事审判改革,维护婚姻家庭稳定,保护未成年人、妇女、老年人、残疾人合法权益,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发挥民商事审判规范经济社会秩序功能,针对建筑工程合同、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增多及加工承揽案件较多的现状,依法判定违约责任,促进形成诚实守信的市场秩序。充分发挥法院破产审判工作在完善市场经济主体拯救和退出机制中的积极作用,及时向县委、政府、人大汇报重大破产案件进展情况,成功召开了600余人参加的河北华盛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县委专门成立了依法推进亚明公司破产案领导小组,通过建立微信群、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职工代表会议等形式,妥善处理破产企业职工劳动关系,依法保护职工生存权。准确把握民间借贷合同有效与无效的标准,保障企业正当融资,维护正常金融秩序,努力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2018年共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2010件,诉讼标的额19.16亿元。
【行政审判】 全年受理并审结行政案件22件,创近十年来新高。积极参与政府重大决策、重大项目研究论证,主动与政府有关部门建立经常性工作联系,就发现的共性和突出问题提出司法建议。稳妥审理涉及城镇拆迁、征地补偿等敏感性、群体性行政案件,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解决,取得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案件执行】 全年受理执行案件1254件,结案1163件,结案率92.74%,收、结案数、结案率均创历年最高。年内开展集中执行活动19次,与800余名申请执行人见面谈话,采取拘传、拘留措施共68人次,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52人次,用执行的利剑守护了司法权威和法律尊严。经县委常委会审议通过了《进一步完善执行联动机制构建综合治理执行难大格局的意见》,与南皮县行政审批局联合制定了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联合惩戒的实施方案,并将失信名单嵌入行政审批局的工作系统;与全县十个职能部门共同研究制定了《南皮县建立联合惩戒失信平台实施方案》,形成了联动机制和解决执行难的合力。切实加强执行队伍建设,从审判部门抽调十多名干警到执行局工作,全院三分之一的干警战斗在执行一线,用忠诚和担当让司法公正在最后一公里提速。不断提高执行信息化水平,投入20余万元对执行指挥中心进行改造升级,发挥了执行指挥中心在事项管理、信息化应用管理、执行队伍管理等方面的枢纽作用。持续提升执行宣传能力,积极采取召开新闻发布会、电视讲话等方式,通过电视、微博、微信公众号、法院网站、悬挂宣传标语、张贴敦促履行义务公告等渠道宣传执行活动开展情况,同时及时曝光失信被执行人信息,迫使老赖无处遁形,被执行人规避执行现象得到遏制。
【信访工作】 将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到信访维稳各项工作中,正视存在的问题,注重初信初访,将信访维稳工作作为长期的工作重点,长抓不懈、常态长效。坚持每月对各业务庭新增的信访隐患案件进行摸底排查,对信访问题尽早发现,尽早解决。加强与办案庭室的联系与沟通,形成上下联动、部门同心的联动体系,引导办案庭、局和办案人员在办案中主动预防和化解信访问题。采取在院接访、带案下访、预约接访、远程接访等方式,畅通信访渠道,注重解决实际问题,全年审理再审案件12件,化解上访案件13件,涉诉信访总量大幅下降。2018年,法院被评为全县社会治理和信访维稳先进集体。
【乡庭建设】 建设“一乡一庭”建设,在县、乡两级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顺利通过“一乡一庭”标准化规范化验收。认真推行诉调对接和巡回审判,全县9个乡镇法庭成为基层法治宣传的主阵地、联系群众的连心桥、矛盾纠纷化解的排头兵、基层社会稳定的压舱石。5个非中心法庭年内成功调解民事纠纷案件316件,接待人民群众1200余人次,其中接受法律咨询500余人次、当面解答或解决问题200件。移送中心法庭审理案件150件,指导民调组织调解230件,为当地的人民群众排忧解难、及时化解纠纷。
【阳光司法】 强化司法公开,促进规范司法。提高信息化建设和应用水平,进一步完善司法公开三大平台,推行网上办公办案,完成了远程视频接访系统、远程视频庭审系统、高清数字法庭等建设,通过远程视频庭审系统审理“轻刑快判”案件,在全国法院信息化工作会议上被推送观摩。全面推进立案、庭审、执行、听证、裁判文书等审务公开,全年通过网络直播案件庭审1244件,录播1521件,审判流程公开率达到100%。认真贯彻落实新出台的《人民陪审员法》,深化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保障公民依法参加审判活动,人民陪审员参审率达76.8%,提升了司法公信力。自觉接受各界监督,认真贯彻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各项决议,主动向县人大常委会汇报司法公开及“执行攻坚年”工作开展情况,认真组织法院“开放日”活动,定期召开法院新闻发布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法院工作2次,旁听评议王某某非法拘禁、故意毁财案等4件案件的庭审,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落实整改。
【包村扶贫】 法院帮扶寨子镇王贡寺村。驻村干警结对帮扶两户贫困户,全面了解和掌握建卡贫困户的家庭情况和致贫原因,建立扶贫档案,量身定制脱贫计划,并为分包贫困村资助扶贫资金1万元,用于修缮村“两委”办公室。
【队伍建设】 坚持政治建院、素质强院与文化兴院的工作思路,努力打造信念坚定、司法为民、清正廉洁的干警队伍。组织全院干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持把党建工作列入院党组重要议事日程,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等制度,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县法院机关党支部2018年被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党支部书记李国强被评为优秀党支部书记。法院干警积极参加文体活动。张曼、王珍珍在全县庆祝改革开放四十周年主题演讲活动中荣获优秀奖,张曼在全县庆“七一”暨“巾帼心向党,建功新时代”主题演讲活动中荣获三等奖。
立案庭被县妇女联合会授予巾帼文明岗称号;
办公室刘学玲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荣誉天平奖章;
民三庭郑金红被县妇女联合会授予“三八”红旗手称号;
政治处肖晴被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评为2018年度普法工作先进个人。
党组书记、院长: 李 茹
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马爱武
副 院 长: 李国强
赵文健
纪检组长: 丁晓晖
执行局局长: 蒋云峰
(肖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