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志综志中的军事分志
南宋地方志中的“军事志”不乏内涵比较丰富,外延比较宽泛者。例如前面提到的《寿昌乘》,除“武事考”外,尚有“军衙”、“校阅”等军事门目;而在其“武事考”中又分营寨、粮廪、尺籍、战舰、戎器、烽堠、关隘等门。门下再细分目。前述咸淳《临安志》的武备志,分立叙、兵制、禁军、厢军、土军、弓手、教场、春秋二阅教场、旬时校场、防虞、城内诸隅、府治内诸队、城外诸隅、节制司城内四将、城外四壁等目,内容包括军制、驻军、军事设施等,涵盖较多的军事门目。但是,从上例15种地方志中的军事门目设置情况看,多数只涉及军事的一个或数个门目。例如,有的只记军营或营寨,有的只记述兵籍,有的只记镇戍,即如《三山志》用2卷1万多字记述“兵防”,也只记了“诸厢禁军”和“诸寨土军”,仅相当于现代军事志中“机构 驻军”一篇的内容。另外一些地方志收入的军事门目虽然包括了军事志所收录的大部分内容,却又设有将其集中在一个结构单元里,而是分散在几个不同的门类中记述。特别是重要战事这个本应浓墨重彩加以记述的重点和亮点,却罕有作为一个独立的门目加以集中记述,而是分散记述在“兵事”“人物”甚至“兵燹”“祥异”等门目之中。而且许多军事志中根本就没有重要战事的内容。因此,可以说南宋时期军事志是诞生了,却远未达到成熟的程度。
元代历史虽短,但编修地方志工作并未中断,历时19年修成的《大元一统志》便是例证。但地方修志很少。明清两代是中国地方志的鼎盛时期。民国时期也沿着明清地方志发展的轨迹继续前行。
军事志在明清和民国时期得到长足的发展。此时的军事志较之初创时期的发展进步主要有二:一是从地方志中的军事门目逐步发展为地方志综志中的军事分志,二是产生了一批独立于地方志综志之外的军事专志。关于后者,将在下一节讨论。本节主要讨论地方志综志中的军事分志。地方志中使用“通志”名称者,基本上是省一级地方志。例如《畿辅通志》(直隶,今河北)、《山东通志》《吉林通志》《福建通志》等等;也有称为“总志”者,如《湖广总志》《四川总志》《河南总志》《云南总志》等。这些通志(总志)因其贯通古今而有别于断代志。但它们同不称为通志的地(州、府、市、盟)、县(郡、旗、市、区)志一样,都是各级行政区划范围的综合性地方志。军事志在综合性地方志中的发展有两个标志。一个标志是,从地方志初创时期可有可无的军事门目,发展到必须设置的军事分志。所谓“必须设置”,包含两层意思。第一层意思是说,作为官修的志书,由朝廷(政府)发布文书加以规定。例如明成祖朱棣就曾经两次颁布地方志的编修凡例,明确规定各级志书必须设立军卫志。第二层意思是说,人们对于作为特殊的政治的军事和作为政治的继续的战争在人文中重要地位的认识之提高,也促使方志修纂者将军事分志作为方志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来对待。第二个标志是,军事志的记述内容逐渐从主要记述军制与驻军、军事设施与军事活动的某一个方面(例如校阅、训练等)发展到比较全面地记述军事设施、军事组织和军事活动的许多方面。
在地方志综志中的军事分志,在明清两代和民国时期虽然多数仍分散记述并沿用城池、关隘、哨戍、营伍、兵事、武功、兵政、马政、河防、边(海)防、祥异等门目,但己更多地趋向集中记述,并出现兵防、兵制、军制、武备、军政等更具综合性的名称,个别也有直接用“军事”作为名称的。例如民国察哈尔省通志蒙古编中就有“军事”门目;民国重修浙江通志稿125册,分为28类,其中一类即以“军事”为名。清嘉庆续修台湾县志设6门(志),其中就有一门为“军志”。还出现了专记重要战事的类目,如明嘉靖《湖广总志》中的“御寇”,清康熙《贵州通志》中的“历代用兵始末”等。不过,地方志综志中的军事分志普遍直接以“军事”为名,如省级综志中单独成册的军事志,地县综志中的军事卷、军事篇,则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于20世纪80年代启动首轮修志之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两轮修志中,军事志由明清和民国时期的成型走向日益成熟的发展历程。换言之,我们或者可以说,只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两轮修志时地方志综志中的军事志,才可以称为现代意义上的军事志。因为它包含了军事门类应有的军事地理环境、军事组织、军事活动和军事人物等4个方面的全部内容。它较之以往任一时代的军事志,其内涵更为深刻,外延也更为宽泛,是历代军事志所不可比拟的。随着时代的发展和世界军事潮流的推进,现代军事志也将与时俱进地走向新的高度。
本节所谓军事分志是相对于将其包含其中的地方志综志而言的。分志的含义是指其为综志的一个组成部分,是就其属性而言,实际上志名中并无“分”字存在。例如,明万历《福州府志》设郡县志、赋役志、河渠志、秩官志、盐法志、兵防志、人物志、风物志、古迹志、历代志、方外志、文苑志等27志,其中“兵防志”即为军事分志。清嘉庆《四川通志》设天文舆地、食货、学校、武备、职官、选举、人物、经籍、纪事、西域、杂类,凡12志,其中“武备志”即为军事分志。这些军事分志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所修的县级及绝大部分地级地方志的军事分志(军事卷、军事篇),都在综志中占有一定篇幅,但不独立成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两轮修志中,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地方志一般都由若干部总志(例如总概述、大事记等)和数十部分志组成。以首轮福建省地方志为例,有90多部独立成册的分志,《福建省志·军事志》就是其中一部,亦即首轮省志综志中的军事分志。综志中的各个分志往往又被称为专业志,如商业专业志、军事专业志等。所谓“专业”也是相对于综志的综合性而言,并不改变其分志的属性,也不否定一部军事志在军事领域内所具有的综合性和包容性。现代军事志内涵的深度和外延的广度,应该说是历代军事志所不可比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