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物传编纂

一、人物传编纂

“传”是军事人物记述的主体。人物传具有重要的资政、教化功能。正面人物的传记,就像镌刻在历史丰碑上的碑文,将激励后人为民族解放和人民幸福而献身。而那些阻碍历史前进、为人所不齿的反面人物,则为人们提供了反面教材。这就要求编纂者要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实事求是的态度,遵循人物入传标准,选择入传人物,进行客观记述。

(一)人物入传标准

《军事志编纂细则》规定:“凡在本地军事活动中做出重要贡献的,或在历史上产生过影响的,已故的军事人物,均可入传记。”对此,可以作如下理解:

1.以在本地军事活动中做出重要贡献和在历史上产生过影响的正面人物为主,同时适当收录反面人物。前者是学习榜样,后者是反面教材。历史是面多面镜,不能只有正面没有反面。从两轮军事志的人物入传情况看,正面人物较多,这是对的,反面人物极少,有的甚至没有,这是不太合适的。

2.入传军事人物包括本籍和客籍两者,无论本籍、客籍,标准都是“做出重要贡献”和“在历史上产生过影响”。但“重要贡献”和“影响”也是相对的,没有具体的标准,省、地、县三级军事志应从各自的层面上衡量,择要入选,在一定范围内的知名度也是考量的一个方面。属于本籍但主要军事活动在外地的军事人物,可否在本地军事志中立传的问题,要根据具体情况处理。例如,土地革命战争时期曾在本地参加过军事活动,后来在外地成长为人民解放军高级指挥员并作出重要贡献者,本地军事志无疑应为其立传。至于仅是出生于本地,全部军事活动都在外地的是否立传,决定于其贡献、影响的大小和在本地的知名度,并非职务高就予立传。不立传可入“仕外军事人物名表”。目前,不少军事志入传人物偏多,多半是以职务划线的结果,可适当减少。

3.必须坚持“生不立传”的原则。这是地方志的传统,也是源于“盖棺定论”理念的硬性规定。

(二)传记类型

《军事志编纂细则》规定:“传记分详传、中传、略传三种类型。详传篇幅一般在1000~2000字,中传500~1000字,略传500字。详传人物须慎重选择,应是在历史上和国内外具有重大影响者。”第二轮军事志在人物传记类型的区分上存在的问题有:(1)对详传、中传、略传的区分不严格,不完全是按照其贡献或影响大小区分,有的掌握的资料多就多写,资料少就少写,以致传记的篇幅差异无法反映不同人物的历史地位和作用。(2)传记篇幅从总体上看,普遍偏大。如以详传人物应是在历史上和国内外具有重大影响者进行衡量,某些地区可能就没有可入详传的人物,但现实是1000~2000字的传记很普遍,2000字以上的也不少。续修军事志时除要多对照《细则》的规定,划分好传记的类型外,要考虑花大力气压缩人物传记的篇幅。(https://www.daowen.com)

(三)传记内容

传记撰写内容一般包括生卒时间、地点,经历简介,主要活动和贡献。生卒时间、地点、经历简介都是不可或缺的,但重点是写主要活动和贡献。写主要活动和贡献也要有重点,重点是写在本地的活动和贡献;在外地的活动和贡献要简略,只写最重要的。亦即要详本地、略外地。这是志书人物传与史书人物传的主要区别。再则,作为军事志的人物传记,其主要活动和贡献也侧重写军事方面。至于某些身兼党政军要职的领导人,在省级地方志人物志分册或地级、县级地方志的人物卷(篇)中撰写其传记时,则应全面地记述其各个方面的主要活动和贡献。这是向地方志提供军事人物传记送审稿时要注意的问题。

(四)人物传撰写要求

《军事志编纂细则》明确:“撰写人物传记应实事求是,依据的资料可靠准确,人物特点与主要业绩突出、不妄加评论。对中共中央和国家已有定论的人物,应与其保持一致。”为此,要处理好以下两点:

1.志书的生命在于资料的准确性。人物立传是个敏感的话题,人物传记依靠的资料更应做到准确无误。姓名字号、籍贯、生卒年月绝对不能搞错,生平任职可省略但不可弄错。至于其生平事迹更要根据可靠的权威的资料如实地记述,要突出主要业绩,勾画出其人物特点,做到“文如其人”,绝不拔高修饰,言过其实。

2.撰写人物传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传主一生功过要一分为二,既不刻意“歌功颂德”,也不“为尊者讳”。对于正面人物,主要记述其历史功绩,一般的缺点错误可以不记,但如有重大的失误或过错,亦即对历史的进程曾经起到延误作用者,则必须实事求是地加以记述。《南平市军事志》的曾镜冰传就如此。该文有一段文字充分记述了曾镜冰的历史功绩:“民国27年2月,闽北红军游击队整编北上抗日后,曾镜冰留下坚持斗争,先后担任闽浙赣特委书记、福建省委书记。在八年抗日反顽斗争中,坚持‘独立自主靠山扎’的方针,创造性地贯彻执行党的政策策略,成功地实行武装退却、合法斗争与武装斗争结合和反特务斗争,被中央领导人誉为‘三大创造’,使福建党组织成为东南的一面不倒的旗帜。于民国34年当选为中共七届中央候补委员。”对曾镜冰犯过的重大错误也有一段文字记述:“由于斗争的复杂,曾镜冰犯过严重错误。民国37年2月,省委军事部长阮英平由宁德返回省委途中,遭歹徒谋财害命,接着又发生城工部副部长孟起被捕牺牲及一些地方党组织遭破坏的事件。以曾镜冰为首的省委怀疑城工部被内奸控制,错杀了一批城工部干部。”对于反面人物,也要一分为二,除其历史罪过要充分记述外,对其曾经做过的一些好事,也不要隐讳,以示公正。闽北军阀卢兴邦,曾控制闽北10余县,绑架国民党福建省政府6名委员,禁锢于尤溪。后又率部在闽西北围剿红军,最后因蒋介石将其部属全部调离福建,而蛰居尤溪以终。但此人也曾被广东军政府和北伐军收编并率部协同北伐军攻克北洋军阀控制的闽北几座重要城镇;在统治闽北期间,重视发展文化教育事业,倡修道路,革除丧葬陋习。《三明市军事志》对其历史功过作了实事求是的记述,不加评论,颇为可贵。

人物传撰写,以卒年或出生年月先后顺序排列各篇人物传记。如有可能,给每位传主配一帧半身照片,则资料性更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