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装备篇章编纂
2026年04月14日
七、装备篇章编纂
装备是武器装备的简称,包括各种轻重武器、弹药、装备和装备器材。装备篇章内容一般包括:(一)装备保障体制。包括装备保障体制的建立与发展、装备部门与专业队伍建设、装备财务管理。(二)装备技术保障。包括装备申领与调配、装备技术准备、装备规范化管理、装备维修。(三)重大军事行动装备技术保障。包括新装备演示、联合军事演习装备技术保障、重大非战争军事行动装备技术保障。(四)战备、训练与科研。包括装备战备、装备专业技术训练、装备技术革新与科研,特别是推动新装备成建制成系统形成作战能力和保障能力的状况。
本篇章上述内容可涵盖一个地区陆海空三军、火箭军、战略支援部队和武警部队,亦即在各章节目中依次地记述本地区机构与全部驻军、武警部队的相关内容。当然,要根据各部队的具体情况决定详略。也可以重点记述省军区系统和陆军部队,其余军兵种和武警部队则重点记述其专用装备,而与陆军通用的装备可不记述,以免重复。本篇章的记述要特别注意保密,尤其不可涉及部队现行装备实力,各种武器装备特别是新式武器的战术技术参数,以及其他需要保密的事项。(https://www.daowen.com)
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军民融合发展方面做出了全面部署,扎实推进武器装备领域军民融合发展,是其中重要的一个方面。各级军事志对于本行政区划内武器装备军民融合发展的状况要有所记述。这种记述应该包括军民双方在发展高新技术武器装备、武器采购、装备维修保障等方面所作的努力和成就。至于军事志和地方其他有关专业志分别记述的范围和深度,实有待在实践中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