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制定编纂计划

二、制定编纂计划

编纂计划是为完成编纂任务而制定的具体实施计划。编纂计划应对工作内容、时间进度、目标要求、人员分工、工作方式等进行统筹安排。

根据两轮修志的实践,编纂军事志全过程大抵可分为四个阶段:(1)拟定凡例,设置篇目,搜集整理资料阶段;(2)撰写资料长篇与志书初稿阶段;(3)评稿审稿定稿阶段;(4)出版阶段。要根据各阶段的工作内容提出各阶段的目标要求。各阶段的目标要求除了明确各阶段要取得的成果外,还要提出时间进度和工作质量要求。同时,根据工作内容进行人员分工和统筹安排。如有必要,在制定编纂实施计划之前,也可制定粗线条的编纂方案,以争取尽早启动整个编纂工作。(https://www.daowen.com)

编纂计划由主编负责制订。设有副主编的,副主编应协助主编制订编纂计划。主编、副主编应积极根据编纂任务和本志编纂委员会的指示制订编纂计划,并应征求承编单位(各级地区性军事领导机关)各部门和军队地方各参编单位的意见。

编纂计划拟定后,要报请志书编纂委员会和承编单位军事志领导小组讨论,经批准后实施。属于地方志综志中的军事分志或军事卷、军事篇的编纂计划,还要报同级地方政府(地方志编纂委员会)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