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形式的使用

5 数字形式的使用

5.1 阿拉伯数字的使用

5.1.1 多位数

为便于阅读,四位以上的整数或小数,可采用以下两种方式分节:

——第一种方式:千分撇

整数部分每三位一组,以“,”分节。小数部分不分节。四位以内的整数可以不分节。

示例1:624,000 92,300,000 19,351,235.235767 1256

——第二种方式:千分空

从小数点起,向左和向右每三位数字一组,组间空四分之一个汉字,即二分之一个阿拉伯数字的位置。四位以内的整数可以不加千分空。

示例2:55 235 367.346 23 98 235 358.238 368

注:各科学技术领域的多位数分节方式参照GB3101-1993的规定执行。

5.1.2 纯小数

纯小数必须写出小数点前定位的“O”,小数点是齐阿拉伯数字底线的实心点“,”。

示例:0.46不写为.46或0。46

5.1.3 数值范围

在表示数值的范围时,可采用浪纹式连接号“~”或一字线连接号“一”。前后两个数值的附加符号或计量单位相同时,在不造成歧义的情况下,前一个数值的附加符号或计量单位可省略。如果省略数值的附加符号或计量单位会造成歧义,则不应省略。

示例:-36~-8℃ 400-429页 100-150kg

12 500~20 000元 9亿~16亿(不写为9~16亿)

13万元~17万元(不写为13~17万元)

15%~30%(不写为15~30%)

4.3×106~5.7×106(不写为4.3~5.7×106)

5.1.4 年月日

年月日的表达顺序应按照口语中年月日的自然顺序书写。

示例1:2008年8月8日 1997年7月1日

“年刚”“月”可按照GB/T7408-2005的5.2.1.1中的扩展格式,用“一”替代,但年月日不完整时不能替代。

示例2:2008-8-8 1997-7-1 8月8日(不写为8-8)

2008年8月(不写为2008-8)

四位数字表示的年份不应简写为两位数字。

示例3:“1990年”不写为“90年”

月和日是一位数时,可在数字前补“0”。

示例4:2008-08-08 1997-07-01

5.1.5 时分秒

计时方式既可采用12小时制,也可采用24小时制。

示例1:11时40分(上午11时40分) 21时12分36秒(晚上9时12分36秒)

时分秒的表达顺序应按照口语中时、分、秒的自然顺序书写。

示例2:15时40分 14时12分36秒

“时”“分”也可按照GB/T7408-2005的5.3.1.1和5.3.1.2中的扩展格式,用“:”替代。

示例3:15:40 14:12:36(https://www.daowen.com)

5.1.6 含有月日的专名

含有月日的专名采用阿拉伯数字表示时,应采用间隔号“.”将月、日分开,并在数字前后加引号。

示例:“3·15”消费者权益日

5.1.7 书写格式

5.1.7.1 字体

出版物中的阿拉伯数字,一般应使用正体二分字身,即占半个汉字位置

示例:234 57.236

5.1.7.2 换行

一个用阿拉伯数字书写的数值应在同一行中,避免被断开。

5.1.7.3 竖排文本中的数字方向

竖排文字中的阿拉伯数字按顺时针方向转90度。旋转后要保证同一个词语单位的文字方向相同:

图示

5.2 汉字数字的使用

5.2.1 概数

两个数字连用表示概数时,两数之间不用顿号“、”隔开。

示例:二三米 一两个小时 三五天 一二十个 四十五六岁

5.2.2 年份

年份简写后的数字可以理解为概数时,一般不简写。

示例:“一九七八年”不写为“七八年”

5.2.3 含有月日的专名

含有月日的专名采用汉字数字表示时,如果涉及一月、十一月、十二月,应用间隔号“.”将表示月和日的数字隔开,涉及其他月份时,不用间隔号。

示例:“一·二八”事变 “一二·九”运动 五一国际劳动节

5.2.4 大写汉字数字

——大写汉字数字的书写形式

零、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

——大写汉字数字的适用场合

法律文书和财务票据上,应采用大写汉字数字形式记数。

示例:3,504元(叁仟伍佰零肆圆) 39,148元(叁万玖仟壹佰肆拾捌圆)

5.2.5 “零”和“〇”

阿拉伯数字“0”有“零”和“〇”两种汉字书写形式。一个数字用作计量时,其中“〇”的汉字书写形式为“零”,用作编号时,“0”的汉字书写形式为“〇”。

示例:“3052(个)"的汉字数字形式为“三千零五十二”(不写为“三千〇五十二”)

“95.06”的汉字数字形式为“九十五点零六”(不写为“九十五点〇六”)

“公元2012(年)”的汉字数字形式为“二〇一二”(不写为“二零一二”)

5.3 阿拉伯数字与汉字数字同时使用

如果一个数值很大,数值中的“万”“亿”单位可以采用汉字数字,其余部分采用阿拉伯数字。示例1:我国1982年人口普查人数为10亿零817万5 288人除上面情况之外的一般数值,不能同时采用阿拉伯数字与汉字数字。

示例2:108可以写作“一百零八”,但不应写作“1百零8”“一百08”

4 000可以写作“四千”,但不应写作“4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