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的核实与鉴别
资料的核实与鉴别是贯穿于资料搜集与整理的全过程的一项重要工作。
文字资料在修志时用得最多,但并非所有公开出版物上的文字资料都可靠,举个简单的例子,敌对双方报刊上刊登的战绩战果往往相去甚远,其中水分不少,不经核实切不可上志书。历史见证人提供的口碑资料弥足珍贵,但也可能存在记忆上的误差或缺乏足够的旁证。某市军事志送审稿上写了土地革命战争时期的一次战斗中,“百丈岩九壮士”在国民党军追击下跳崖壮烈牺牲的事迹。唯一的依据就是刊登在一份党史资料上的一位老干部的文章。而这位老干部是根据一名老游击队员的口述写成文章的。据说这位游击队员参加过当时的那次战斗,但没有目睹壮士跳崖之壮举,在闽东党史资料和当时在闽东领导游击战争的叶飞、陈挺等领导人的回忆录中都没有提到。像这样的资料,未经核实是不好使用的。至于在编纂出版各环节出现的差错、笔误也较常见,不符科学道理不合常识的谬误也并非没有。因此,为了保证志书的质量,必须对搜集到的有疑点的资料进行核实与鉴别,以确保资料的真实、准确。
对使用的资料应重点核实鉴别以下内容:重大事件的史实(背景、经过、结局、影响),重要人物(姓名、籍贯、生卒年月、履历、主要业绩、影响),各种名称(人名、地名、书名、组织机构名称、职官名、会议名称),各种专业名词术语,各种数据、符号(纪年、时间、各种数值、计量单位)等。使用资料时,要普遍关注其各项要素是否齐全,有无矛盾,有疑问就必须查证。(https://www.daowen.com)
资料的核实与鉴别主要通过书证、人证、物证、理证等四种方法进行。(1)书证,就是将同一问题的不同文献资料进行对照比较,求得准确或比较准确的结论。(2)人证,即以多人比较可靠的口碑资料验证和补充文献资料,但切不可用一人的口碑资料轻易否定文献资料。(3)物证,即以实物资料验证文献资料。修志人员深入现场考察,搜集物证,用来订正有疑问的文献资料。(4)理证,即运用逻辑推理的方法,判断资料的真实或谬误。运用此法考证资料,必须熟悉历史知识并谨慎从事,不可主观武断。
经过核实与鉴别仍无法确定的,可以几说并存,或以一说为主,他说列注,个别一时弄不清楚而又非用不可的资料,可注明“存疑”,留待后任考订。不是非用不可的存疑资料可以略去不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