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图片选配
图片对记述内容具有补充和辅助说明作用,可以增强志书的可读性和直观性,普遍受到读者的欢迎和修志者的重视。
地方志选配图片古已有之。古代没有照相技术,所谓图片基本上都是手绘的线条图,如山川形势图、城池驻防示意图、官署布局图、人物写生图等。近现代的照相技术,特别是当代数码技术的运用,使志书图文并茂,不仅能增强志书的可读性和直观性,还能给人以美的享受。因此,志书编纂人员要大力做好图片选配工作。
图片要精致、准确、真实,具有思想性、知识性、文献性、科学性和艺术性,并与记述内容相一致。首先是要“准确、真实”。如同志书文字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一样,关乎志书质量与生命,一定要慎重地对待,不要搞错。在此前提下也要讲究精致。但对于历史照片无法苛求精致,只要符合思想性、知识性、文献性、科学性和艺术性中的若干个或一两个条件,照片清晰即可。至于各种地图及绘制的线条图等,完全应该达到精致的要求。
(一)图片形式
图片可采取卷首专页和随文插图形式。随文图与其记述的文字内容对应匹配编排。
(二)图片种类
军事志的图片有普通地图、专题地图、照片、线条图等。
1.普通地图。指综合反映自然、政治和经济一般情况的地图,包括行政区划图、地理地貌图、交通图、水系图、资源分布图等。各级军事志都要编配行政区划图、地理地貌图、交通图,其他图可自行选编。从第二轮修志看,省、地、县三级军事志都有行政区划图(或称政区图)、地理形势图(或称地形地势图)、交通图,少数的配有水系图,多数配有城区图,很少有资源分布图。建议资源丰富地区增配此图。普通地图一律置于书首,扉页和上书名单之后、插页照片之前。
2.专题地图。指用于表示专题内容为主题的地图。包括军事地形图、战役战斗经过图等。军事地形图因等高线绵密、地貌复杂,图面线条、文字密度大,将比例尺缩小后很难看清楚什么。有的军事志将其代替地形地势图,效果很差。除非有必要用大比例尺军用地形图表示某一局部区域的地貌,一般不宜用军用地形图的缩图。专题地图一般置于书末后记之后,如只有一两幅,考虑到印刷和装订的方便,也可集中到书首,置于普通地图之后、插页照片之前,但一般不夹插在正文部分内,以免增加出版难度。
3.照片。《军事志编纂细则》明确,“照片包括军事历史事件、关隘要地、古战场、武器装备、部队风貌等照片和绘画作品的照片。”军事历史事件照片是军事历史的真实、生动记录,是形象化的历史文献,具有很高的存史价值,各级军事志编纂人员应尽力挖掘、精心编排。关隘要地、古战场等照片,如有流传下来的,只要有价值,尽量选用。如无历史遗留照片,其中重要的现在可以补拍。武器装备照片一般不要刻意单独拍摄,尽可能通过各种军事活动自然展现出来,这样有利于保密。部队风貌照片是使用范围最广、数量最多的照片,选材涵盖军事志各门类。须强调一下,应该把“部队风貌照片”理解为“军事组织和军事活动各门类的照片”,不仅是部队(包括武警部队)还有民兵预备役人员;不仅是军队,还有地方国防动员、人民防空、海防等相关部门有价值的照片。绘画作品的照片,用于形象地再现没有照相技术年代的场面者居多,如《中国军事百科全书》就有抗倭战争的绘画作品照片。军事志也可采用。(https://www.daowen.com)
照片的选配要以精、实为标准,宁缺毋滥,严格控制上书比例。军事活动的照片主要反映在本地区乃至全国有较大影响或具有代表性的内容,要杜绝带有广告色彩的照片出现。每幅照片要有准确的标题或说明。
卷首彩页中包含有领导人参加活动的照片的使用要慎重。第一轮军事志没有多少带有领导人的照片。而且多半穿插在各门类照片之中,而排在插页照片之首的多半是历史照片。第二轮军事志(内部版)比较普遍的做法是将书首插页照片分几个专题,分别加领导关怀、战备执勤、军事训练等等名称,把“领导关怀”专题照片放在最前面。而在“领导关怀”组照片中,有的军事志甚至将中共中央几代领导人的照片依次排列,各占一整页,然后依职务高低(同级者依时间先后)排列领导人视察或检查工作的照片。如果是编党史、军史,是否需要如此编排书首插页照片,尚可以研究。但在编纂军事志,特别是那些创修或重修的贯通古今的军事志时就不合适。地方志编纂部门对于上书的领导人照片有严格的规定,副国级以上领导人照片入志必须经中央有关部门批准。军事志除应遵守有关规定外,要极力避免把志书彩页照片编成各级领导人的风采展现。
对于一部贯通古今的军事志而言,书首照片的编排可以依次设三大块:一、军事历史事件照片;二、军事环境相关照片;三、军事组织和军事活动各门类照片(包括武器装备在内)。第一块按时间顺序排列;第二块、第三块按门类横分,每个门类再按时间顺序排列。确有必要上书的领导人视察和检查工作的照片按其具体内容分别穿插在相关的门类中,同样按时间顺序与其他照片混排。所谓“确有必要”,是指确有以事系人的必要,而非刻意上领导人照片,更不可求平衡、排座次,滥上领导人照片。
4.线条图。线条图包括军事活动、军事组织、军事工程、武器装备等各种示意图、结构图、平面图、剖面图等。这种图是手绘线条图,根据需要绘制,一般作为随文图与其记述的文字内容混排。有些线条图如组织序列表所占版面较大,甚至需要用折页,可整页插在正文相关内容之后,亦可置于书后附录之中。
(三)配图编绘要求
1.普通地图的编绘要求。行政区划图、地理地貌图、交通图等普通地图,均应标明图名、图例、比例尺、成图时间。普通地图最好是选用志书下限当年成图者,如当年没有出版相关地图,可采用最接近志书下限年份的成图,并说明至下限年份没有再出版新图。
2.历史地图和专题地图的编绘要求。历史内容的地图,各要素应与断代年限相一致,县以上地名与今地名不一致的,要尽量括注今地名。专题历史地图,只标绘和军事情况有关的地形要素,如铁路、主要道路,较大的江河、湖泊,重要的城镇、乡村和高地以及省、国界。专题地图中凡标示军队作战态势、军队活动的地图,标绘时一律以正式颁发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标号》标示。
3.编绘各种地图的基本依据。各级行政区划图、地理地貌图、交通图等,应以中国地图出版社、国家测绘局、中央军委和各省测绘部门编绘出版的地图为基本依据编绘。编绘海洋图以海军航海图书出版社出版的海洋图为基本依据。古代军事地理图、古代战争作战图等历史性地图,以中国地图出版社出版的《中国历史地图集》和各省地图出版社出版的历史地图集为基本依据。各种地图要严格保证国界、行政区划界的准确性。
军事志需要的有关地图一般都由地方测绘部门提供,或利用地方年鉴采用的由测绘部门提供或绘制的地图。如果需要自己绘制,重要的地图都应送当地测绘部门审定。即使在志文中使用的地名,也必须以权威部门出版的地图和地名表为依据,不得随便改动。
4.示意图绘制和配图图题、图号等标注位置。示意图绘制要简明、清晰,线条流畅,标明图题、图号,图文一致,随文插图。示意图、作战附图等配图,图题位于配图上方居中;图号位于配图右上角;图例较少时可置于图内右下角,较多时可置于图廓外右下方;比例尺位于图内左下角或右下角。随文照片图号、图名一般位于照片下方,图号在左、图名在右,中间空1格。